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保捱科技网

立案的条件:

1、案件经审查后,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属于本机关管辖。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规定,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一、录口供到立案时间能直接吗

录口供到立案时间不能直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确定刑事立案。安全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机关应当制定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因此,从录口到立案之间没有固定的时间段,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立案侦查。案件简单时间短,案件复杂时间长。

二、遗忘物机关不立案如何处理?

机关不予受理案件是要给一张不予立安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不予立案原因。如果想反映可以去可以到它的上级机关申诉,县、区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