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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团伙生产假药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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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立案规定为:如果涉嫌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等情形的,则可以立案追诉。

一、卖过期药品会怎么处罚

卖过期药品处罚如下:

1、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2、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3、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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