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机关违法办案的控告方法:可以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遇到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的情况时,应当一律记录在案,并向相应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报告并审核认定为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行为后,应按程序报告、移交有权管辖的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本级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有权管辖的,可以直接调查处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最终认定为违法干预办案的,将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