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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来源:保捱科技网

法律主观:

行政复议法 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体的下达日期规定,但是《行政复议法》在保障公民权利的时候要求,复议决定文书必须送达当事人,且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十五日起对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提起 诉讼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送达,当事人的诉权都可以得到保障。

法律客观: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 行政复议期限 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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