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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侵权的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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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还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产生损失。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一、惩罚性赔偿金有哪些范围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范围:

1、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情形有: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

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三、惩罚性赔偿7种情形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的7种情形包括:生产销售问题产品,侵害知识产权,破坏生态环境,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卖不能实现,销售不符合标准食品,生产假药。

具体内容如下:

1、生产销售明知存在问题的产品的;

2、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

3、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

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5、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7、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

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者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即在赔偿了实际损失之后,再加罚一定数额或者一定倍数的赔偿金。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法律对特定种类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作出了特别规定;

2、一般要求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观要件;

3、一般要求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损害后果严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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