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省报销,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3)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和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按照参保地规定计算出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执行参保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