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2020年产假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生产完以后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增发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2.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安徽生育产假天数是多少
1.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奖励假按30天计算。
5.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