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精神病人如果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精神病人办理房屋过户,但房屋过户不得损害精神病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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