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去处理,运管部门会给你一个期限,最晚时间,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超过期限不来处理的,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然不来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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