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要件。有以下内容:
1、证据的主体合法;
2、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合法;
3、证据的形式合法;
4、程序合法。
证据主要包括以下:
1、书证:包括书面文件、印章、票据、、合同等书面证据;
2、物证:包括案发现场的痕迹、物品等物质证据;
3、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材料;
4、证人证言:即当事人或者非当事人提供的口头证言;
5、鉴定意见:包括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专家意见等。
证据不足的情形包括:
1、无法提供书面证据:在法律诉讼中,书面证据通常被认为是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之一。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书面证据,将会影响他们的证明能力和胜诉机会;
2、证据不完整:证据不完整指证据材料中缺乏关键性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当事人补充或提供更为充分的证据材料;
3、证据不可信:当证据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时,往往无法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证据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分析,以确定证据是否可信;
4、证据违反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证据范围和证据要求之外的证据,或者使用不合法或不当的手段获取的证据,在法律诉讼中通常无法使用。这种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寻求其他证据来证明事实。
综上所述,证据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依据,通过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可以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