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档案管理制度(总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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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1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声像档案
信息资源,服务公司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
片、底片、录音、录像带、磁盘等均需归档。
第3条 声像档案冲洗加工后,由摄影者或承办单位整理并编写说明,在三
个月内向档案部门归档。归档照片内容要真实、具体、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底片、录音、录像带、磁盘要清楚,不能有划痕及污染。
第4条 声像档案分类应遵循“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根据公司业
务内容和管理方式合理分类,分类要保持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动。属一个类别的按时间顺序排列。
第5条 照片档案的底片应单独整理和存放,底片放入底片袋内保管,底片
袋的右上方应标明底片号。底片编号按时间顺序编一个流水号。
第6条 照片和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照片的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
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说明要文字简洁、语言通顺,一般不超过200字。
1、事由:照片影像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 2、时间:事件发生和拍摄时间。 3、地点:被摄物所在的具体地点。
4、人物:照片影像上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 5、背景: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说明。 6、摄影者: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者。
第7条 照片档案要用档案局规定使用的装具,不能用塑料夹或透气性能不
好的装具。其保管环境要符合温湿度要求。
第 声像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或长期,凡是归档保存的底片和照片,
一般不能随便抽出。声像档案是公司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公司服务的,原则上不外借。
第9条 本办法由公司档案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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