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设本质安全
型矿井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矿井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2011 年,是我矿持续优化系统、破解发展难题、实现跨越提升的攻坚之年,为了保
障我矿建成千万吨能力精品矿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作思路
以矿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线,严格抓落实、抓评 价、抓管理,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进一步强化标准化知识培训, 深入开展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学习标杆、取长补短,大力推广创
新工作,逐步形成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机制。
第三条 奋斗目标
(一)各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保持企业一级。 (二)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保持企业一级。 (三)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国家级,并保持企业一级。
(四)每年至少获得 2 个集团公司“精品”工程、6 个集团公司“优
胜\"专业.
(五)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在集团公司半年、年终竞赛活动中“力
争第一”。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成立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生产副矿长 副 组 长:副矿级领导
成 员:各相关业务科室行政正职 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生产技术科分管标准化副科长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科 安检科 机电管理科 通风科 地测科
调度室 纪委监审部 计财部 工程监理部 科技开发部 行政办公室 人力资源管理部 以上各部门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副职
第五条 标准化领导组职责 (一)矿长
全面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 责任人。
(二)分管生产副矿长
1、总体牵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矿井采煤、掘进、综合管理、调度、企业形象专业中人力资 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分管机电副矿长
负责矿井机电、供电、通讯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分管洗选副矿长
1、负责矿井洗选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矿井铁路装车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五)矿总工程师
负责矿井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六)分管后勤副矿长
1、总体牵头负责企业形象管理专业标准化工作。 2、负责矿井企业形象专业中矿容矿貌管理工作。 (七)分管经营副矿长
负责矿井企业形象专业中财务管理工作。 (八)分管安全副矿长
1、负责矿井安全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工作。 (九)分管基建副矿长
1、负责矿井环保节能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矿井地面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职责
(一)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1、制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规划及实施计划。 2、全面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 并及时协调解决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4、负责月度、季度收集、统计、汇总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情况及相关资料。
5、负责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会议等工作。 6、负责牵头组织创新项目的推广实施工作。
7、负责组织矿标准化小分队日常“点”的检查、考核、落实工作。
8、负责牵头组织每月一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工作。
9、负责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专业及区队进行日常标准化动态督查、
考核、落实工作。
10、负责牵头组织外聘专家对矿井及各专业进行季度标准化评价工 作.
11、对于上级检查时,单位或专业不达标,根据有关制度对责任单 位提出处罚意见,并经分管矿领导审批后做出处理决定.
(二)生产技术科
1、负责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2、负责准备一队、准备二队、准备六队、掘进队、回收队及分管 委外零工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3、负责综合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机电管理科
负责机电专业、供电专业、煤机专业、通讯专业及分管委外零工队 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通风科
负责通风专业及分管委外零工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 考核工作。
(五)地测科
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及分管委外零工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 管理及考核工作。
(六)调度室
负责采煤、调度、洗选、铁路(公路)运输专业及分管委外零工队
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七)安检科
1、负责安全管理专业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2、负责综掘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八)科技开发部
负责环保节能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九)行政办公室
1、总体牵头负责企业形象专业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地
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2、负责牵头制定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及红黄旗竞赛管理
办法,并进行落实、考核及上报相关资料工作。
3、负责企业形象中矿容矿貌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计财部
负责企业形象中财务管理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人力资源管理部
1、负责企业形象中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季度牵头组织由各专业所有业务人员、区队职工参加的标
准化知识考试工作的安排、落实、考核工作.
(十二)工程监理部
负责地面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纪委监审部
负责对企业形象管理专业日常管理、考核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工作.
第七条 牵头专业(科室)部门公共职责
1、负责分管专业区队月度标准化计划的安排、落实、考核工作. 2、负责分管专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工作的安排、落实、考核工作.
3、负责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对照各级标准、规定,做好专业标
准化知识题库的建立工作。
4、负责分管专业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落实、考核工作.
5、负责分管专业创新项目的月度收集、汇总评比、上报和推广实
施工作。
6、负责牵头组织分管专业开展“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向标杆单位
学习与交流”活动工作。
7、负责分管专业井下现场标准化“面\"的日常管控,各项工作要
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
8、负责制定对口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并报矿安全质量
标准化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 严格监督检查,推动管理深入。通过每半月现场特别督察, 每旬专业系统标准化小分队检查,每月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标 准化大检查及日常不定期督察,季度专业外聘专家评价检查的形式,对 井下所有头面及施工地点、硐室、线路按照标准进行覆盖检查,来有效 推动专业牵头部门自检自控及区队自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九条 区队每月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制度,按区队当月 超额工资的 15%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每月考核;每季度推行 标准化红、黄旗竞赛活动,进行季度考核,并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 后的区队长丢面子、丢票子、丢帽子。
第十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组织业务科室及区队相关
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标准化大检查,覆盖井下所有头面、线路、硐室,做 到不留死角,检查结果与区队月度标准化得分挂钩。
第十一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抽调专家对专业、区队进行 不定期的日常督察,重点对区队自主管理、专业自检自控、标准化知识 培训工作、专业创新项目推广、向标杆单位学习活动、季度专项整治工 作进行检查考核,促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 准、人人干标准,以标准衡量工作量,以标准评定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与专业牵头科(部)室、区队月度绩效、月度生产奖、季度标准化奖、
标准化得分挂钩。
第十二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每季度组织外聘专家对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对专业 牵头科(部)室进行考核,结果与各专业牵头科(部)室生产奖金总额
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奖挂钩。
第十三条 各专业科(部)室、区队要加强职工的标准化知识培训 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多措并举,切实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基础.具体要求:
(一)各专业牵头科(部)室要制定本专业的标准化知识培训管理
办法,按季度制定本专业标准化知识培训重点(具体内容包涵:国家、省 局及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办法、岗位作业标准及作业规程三大 标准),并以正式通知及时下发到各相关区队,以便基层区队认真对照开
展相关标准化知识培训工作。
(二)各专业牵头科(部)室要结合本专业实际配合人力资源管理
部,对照各级标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专业标准化知识题库的建
立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部季度牵头组织一次涵盖各专业所有业务人员、 区队职工参加的标准化知识统考,来有效检验日常培训学习效果。
(四)人力资源管理部要在季度组织的标准化知识统考结束后,及 时将考试结果中的最佳单位和最差单位上报至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
室,以便进行对等奖励及考核.
(五)各基层区队的日常教育培训要遵循实际、实用、实效原则, 强化实践教学,并有效利用周一、周四安全会、学习日、班前班后会等 多种载体,严格按照各专业牵头部门每季度制定的标准化知识培训重点, 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全员标准化知识培训,使广大员工都能熟悉 和掌握标准,进而来有效提高岗位操作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采取“走出去、引进来\" 的方法,到标准化工作开展扎实的兄弟矿井进行取经,学习他们在日常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具体要求:
(一)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每季度中第一个月组织一次 由各专业牵头科(部)室、生产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副 职及具体分管人员参加的现场观摩学习活动。
(二)各专业牵头科(部)室、生产单位要通过季度的观摩学习活 动,真正找出本专业各项标准化工作开展与兄弟单位间的差距和不足, 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带回来,运用到日常实际工作中去,逐 步消化吸收,并做到学以致用。
第十五条 各专业科(部)室要深入开展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确 保每季度都有整治重点、都能收到实效。具体要求:
(一)各专业牵头科(部)室要在去年标准化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 真查找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对策, 制定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借鉴 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提高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水平。
(二)各专业每季度第二个月要在全矿范围内开展本专业的安全质 量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各专业牵头科(部)室要按期制定本专业具体 的整治方案和计划,以正式通知及时下发到各相关区队,并做到自检自 控,确保季度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专业开展的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整治活动具体内容,应包 括各专业日常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突出矛盾以及季度观
摩学习活动中学习到的好做法等。
(四)各单位要对照专业牵头科(部)室提出的整治重点,并认真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整改、落实,并动态保持,形成工作达标良好习 惯,不断提高本单位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各牵头专业科(部)室、区队要大力推广创新工作,牢
固树立“人人能创新,创新无止境”的工作理念,每月开展以“小发明、 小革新、小改进、小会诊、小窍门”为内容的“五小”标准化创新推广 实施活动.具体要求执行附件 3
第十七条 加强学习标杆、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是单位实现精细 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专业科(部)室具体牵头组织,井下辅助、采掘 一线单位要以:树立标杆单位—-学习与交流会—-单位达标——单位创标活 动流程,来推动实施单位“两加强、一提升\"(“两加强”即:强化单位 自主管理、目标管理,“一提升”即:提升单位执行力),从而确保我矿 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单位自主管理处于较高水平。具体要求执行附件 4
第十 各区队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 任人。
(一)各单位要引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新台阶、创新水平,必 须以先进的安全理念为引导,强化理念灌输,狠抓教育培训,提高认知 水平,加强班组和队伍建设,并结合矿精细化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队组 内部自主管理,打造卓越团队。
(二)各区队要根据专业要求并结合各自情况,制定有效可行的内 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标准化工作有培训、有计划、有重点、有控制、 有落实、有考核,通过过程管理,实现动态达标.
(三)各区队要积极开展精品工程建设,突出有特色、有亮点、有 创新,代表系统管理最高水平,努力争创集团公司“精品工程\"。
第十九条 各专业牵头科(部)室行政正职是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 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各专业牵头科(部)室要理清思路,对照各级标准、规范,
进一步查漏补缺,从资料到现场、从管理到考核,补充完善本专业标准 化运行体系,认真制定出本专业自检自控管理制度。
(二)各专业牵头科(部)室每季度要牵头制定分管专业区队的安 全质量标准化整治工作计划,并进行跟踪落实、考核、通报.
(三)各专业牵头科(部)室积极开展精品专业建设,突出管理特色、 管理亮点、管理创新,代表专业管理最高水平,努力争创集团公司“优 胜专业”.
第二十条 标准化日常督察、矿井季度评价工作,具体执行附件 2。
第四章 检查
第二十一条 检查标准
执行《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安监总煤行 〔2009〕150 号文)、《山西省煤矿标准化矿井建设及考核评级办法》(山 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安发〔2009〕269 号文)、《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 标准化企业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岗位操作标准》、《作业规程标准》 以及其它标准化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检查方式 (一)月度检查方式 1、现场特别督查
矿安委会牵头组织,每半月动态督查一次,每次覆盖井下的所有线 路及头面,每周检查结果于次日上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备案,全 月平均得分占区队当月标准化得分的 30%。
2、专业日常动态检查
由各专业牵头组织系统小分队对本专业所有线路及头面,进行全面 检查,每旬不少于 1 次,每月向矿标准化办公室提供各区队日常动态安 全质量检查得分结果,全月平均得分别各占相关区队当月安全质量标准 化得分的 30%、40%、60%.
3、月度大检查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组织,每月组织一次由各专业科(部)
室及区队相关人员参加的标准化大检查,检查覆盖专业所有线路及头面, 检查结束后次日,各专业要将所有头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得分结果及定级 情况上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得分分别各占相关区队当月安全质 量标准化得分的 30%、40%.
4、安全否决
安全否决扣分与责任专业季度标准化得分挂钩,与责任区队月度标 准化得分挂钩.
5、日常督查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抽调专家,每月对各专业、区队进 行不定期督查。每月牵头对专业科(部)室进行一次督查,扣分与牵头 专业科(部)室月度绩效得分挂钩,与季度专业评价得分挂钩,检查结 果占各专业季度得分的 50%;每旬牵头对各区队进行督查,扣分与区队 月度标准化分挂钩,日常督查得分满分为 100 分.
区队日常督查扣分=(100—每旬检查的加权平均分)/10。 各专业日常督查扣分=100-月度督查得分。 (二)季度评价方式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每季度组织专家对矿井安全质量标 准化工作及各专业进行总体评价,检查结果占各专业季度得分的 50%.
第五章 评价得分及区队分组情况
第二十三条 区队评价 (一)区队月度评价得分
1、标准化总得分=特别督查平均得分×30%+当月专业动态平均检查 得分×40%+月度大检查平均得分×30%—安全否决扣分—日常督查扣分.
2、回收队、掘进队、监测中心、矸井工区、白沙工区、段河工区、 防尘队、通风队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当月专业动态平均检查得分 ×60% +月度各盘区大检查平均得分×40%-安全否决扣分—日常督查扣 分.
3、运输工区、运行工区、抽放工区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特
别督查平均得分×30%+专业动态平均检查得分×30%+月度各盘区大检查 加权平均得分×40%-安全否决扣分-日常督查扣分。
4、各系统区队动态检查月度得分系数表及各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月
度综合得分计算标准(见附件 5、附件 6)。
(二)区队季度评价得分
季度区队红黄旗竞赛得分=季度三个月评价检查平均得分×70%+季
度三个月日常督查平均得分(见附件 7)×20%+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资
料检查得分(见附件 8)×10%±\℁9X新得分.
第二十四条 季度专业评价
(一)季度专业得分=季度专业评价检查得分×50%+安全质量标准化
日常督查月度平均得分(见附件 7)×50%-安全否决扣分±\ᦘ7X业创新得
分.
(二)季度矿容矿貌、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环保节能专业得分=专
家组季度专业评价检查得分-安全否决扣分。
第二十五条 矿井评价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具体执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标准)。
第二十六条 区队分组情况
第一组:综采一队 综采二队 综采三队 安装工区 第二组:
A 组:掘 锚 队 综掘一队 综掘二队 综掘三队 综掘五队
综掘六队 综掘准备队
B 组:准备一队 准备二队 准备六队
C 组:掘 进 队 回 收 队 防 尘 队 通 风 队 第三组 运输工区 运行工区 抽放工区
第四组:监测中心 矸井工区 白沙工区 段河工区
第六章 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七条 区队
(一)区队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超额工资的 15%×\攨8X当月 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95)×10÷100,如达不到企业一级,取消当月安
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每月末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出据结果,经分
管矿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执行。
(二)季度区队按照排名进行考核,分组排名最后单位考核标准化
结构工资的 25%。每季度末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出据结果,经分管生
产矿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执行。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督查中专业出现不达企业一级,取消责 任区队当月结构工资.
(四)区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责任区队当月标准化结构工资, 对区队行政正职处罚 1000 元,并在季度标准化汇报会上做检查、并电视 亮相。
1、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各项检查中出现不达企业一级的。 2、被责令停产整顿的。
(五)区队在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评比中出现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
给予责任单位行政正职行政警告处分,并电视亮相;连续四个月排名最 后,分管矿领导对责任单位行政正职进行诫免谈话。
(六)区队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红、黄旗竞赛活动中出现连续两个季 度排名最后,给予责任单位行政正职行政警告处分,并电视亮相,出现 连续三个季度排名最后,免去责任单位行政正职职务。
(七)区队不及时向矿标准化办公室上交相关资料或不及时对生产 信息管理系统质量标准化模块中相关问题进行确认和整改的,处罚相关 区队责任人每次 200 元。
第二十 专业科(部)室
(一)每月末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出据日常督查考核绩效结果, 经分管生产矿领导审批后报行政管理办公室及安检科执行。
(二)季度各牵头科(部)室专业得分不达企业一级,核减当月生 产奖总额的 10%,取消本季度标准化奖;季度专业得分达到企业一级,
根据专业得分核定本季度标准化考核奖,每季度末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 公室出据结果,经分管生产矿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执行。
(三)专业牵头科(部)室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科(部)室
行政正职处罚 1000 元,扣款经分管生产矿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
部执行,同时在季度标准化汇报会上做检查、电视亮相。
1、集团公司及以上各级检查中,出现专业不达企业一级的。 2、矿季度评价中专业不达企业一级的.
3、存在严重隐患被集团公司及其以上责令停产整顿的。 (四)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各级检查中专业不达企业一级,核减责任 科室当月生产奖的 20%,并免去责任科室季度标准化奖。
(五)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日常督查,发现生产现场专业动态
标准化失控,区队被责令停产的,考核责任科室当月生产奖 5%,并核减
季度标准化奖 20%。
(六)各专业牵头科(部)室安全质量标准化整治工作未按照规定
开展被通报的,处罚责任科室分管标准化副职 500 元,其他相关副职 300 元,核减责任科室当月生产奖的 10%,免去季度标准化奖,并全矿通报
批评。
(七)各专业牵头科(部)室标准化创新推广实施工作停滞不前被
通报的,处罚责任科室标准化分管副职 500 元,核减责任科室当月生产
奖的 10%,免去季度标准化奖,并全矿通报批评。
(八)各专业科(部)室月度专业检查问题、定级分数及专业定级
表要按规定时间(旬检最迟为每旬最后一天,月度大检查专业定级情况 及问题最迟为每月 28 日)录入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标准化管理模块中,如 不按规定时间录入或上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对牵头专业科
(部)室分管标准化副职每次处罚 200 元。
(九)各专业牵头科(部)室不按要求组织本专业旬检或不及时向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上交相关资料的,处罚科(部)室相关责任人
每次 200 元。
第二十九条 标准化知识培训活动
(一)各专业牵头科(部)室未按规定制定本专业的标准化知识培 训管理办法以及本专业标准化知识培训重点,并以正式通知及时下发到
各相关区队的,处罚责任科室标准化分管副职 500 元,免去季度标准化
奖,并全矿通报批评。
(二)各专业牵头科(部)室未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建立本专
业标准化知识题库的考核责任单位分管标准化副职 500 元,免去季度标
准化奖,并全矿通报批评。
(三)矿人力资源管理部要每季度组织一次涵盖各专业所有业务人
员、区队职工参加标准化知识统考,并及时将考试结果中的最佳单位和 最差单位上报至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未及时开展此项工作的,考 核责任单位分管标准化副职 500 元,免去季度标准化奖,并全矿通报批
评。
(四)各基层区队未按规定要求开展日常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资料 建立归档的,分别考核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和主管技术员各 500 元, 考核责任单位分管标准化副职 300 元,扣当月标准化竞赛得分 1 分,并 同时免去单位季度标准化奖。
(五)矿标准化办公室要根据标准化知识统考排名结果,对被评为 最佳的单位奖励 5000 元;被评为最差的单位考核 5000 元,经分管生产 矿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执行。
第三十条 标准化季度整治活动
(一)各专业牵头科(部)室未按规定开展本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 化专项整治活动;未制定本专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计划,并以正式通知
及时下发到各相关区队的,考核牵头科(部)室分管标准化副职 500 元,
并全矿通报批评。
(二)各专业牵头科(部)室未对本专业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落 实、考核、通报的,考核牵头科(部)室分管标准化副职 500 元,免去 季度标准化奖,并全矿通报批评。
(三)各区队未按照专业科(部)室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整治重点
制定对应方案措施,并进行现场落实的,考核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标准 化副职各 500 元,每项核减月度标准化竞赛得分 0。5 分(依次累加),同
时免去季度标准化奖。
第三十一条 “五小”创新推广活动 具体执行附件三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单位开展向标杆单位学习活动 具体执行附件四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安全否决
(一)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的责任单位与专业,按照下列标准进
行考核。
1、发生煤炭生产死亡事故时,责任单位当月不达级,并取消当月安 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责任专业季度不达级,并结构责任专业牵头科
(部)室当月生产奖总额的 10%,取消本季度标准化奖。
2、发生非煤生产死亡事故时,责任单位当月不达级,并取消当月安
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扣责任专业季度标准化得分 3 分。
3、发生一人次局定重伤或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
标准化竞赛得分 5 分,扣责任专业季度标准化得分 2 分.
4、发生一人次严重工伤或重大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标准
化竞赛得分 3 分。
5、发生一人次轻伤或较大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竞
赛得分 2 分。
6、发生一般非伤亡事故时,扣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竞赛得分 1 分。 7、触犯集团公司“红线”或矿“红线”的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一)半年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督查中,矿井不达企业一级, 核减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的 10%,处罚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 1000 元,并在季度标准化汇报会上做检查、电视亮相。
(二)年终集团公司标准化评价中,矿井不达企业一级,核减矿井
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的 20%,并处罚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 2000 元。
第三十五条 其 它
(一)各专业科(部)室、区队要在文件下发 15 日内制定出本专业
标准化自主管理办法,并上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备案,专业科室、
区队逾期未制定单位内部标准化自主管理制度的,考核单位分管标准化 副职 500 元,并全矿通报批评;出现制度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除责 令重新制定的同时,还将考核分管标准化副职 300 元。
(二)矿井评价过程中专业出现红线问题的,分别核减责任专业牵 头科(部)室季度标准化奖 30%以及责任单位季度标准化奖 50%;出现严 重问题的,分别核减责任专业牵头科(部)室季度标准化奖 5%及责任单 位季度标准化奖 10%。
(三)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小分队检查的各类隐患问题,区队副队以 上干部承担扣款的 30%,验收员承担 20%,班组长承担 10%,具体人员承 担 40%;凡出现二次下表未进行整改的,按隐患规定扣款的 2 倍进行处 罚,二次下表扣款由区队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共同承担,同时核减责 任单位当月标准化竞赛得分每条 0.1 分(依次累加).
(四)在开工、移交检查过程中,因区队出现未按时开工、移交的,
每次考核责任科室具体包队人员 300 元、考核责任单位 3000 元,并每次 核减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竞赛得分 0。5 分(依次累加)。
(五)巷道安装、回收过程中,凡出现现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管 理不到位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 2000 元,并核减责任单位当月标准化竞 赛得分 0。5 分(依次累加)。
(六)矿领导特别督查、矿月度大检查、专业旬检等,现场检查得 分均不得高于 95 分,否则考核相关检查人员每人 500 元。
(七)矿月度大检查各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化办公室要求抽调人员准 时参加,不得无故推脱,否则每人次处罚 200 元,处罚责任单位正职 200 元,并全矿通报批评。
(八)矿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奖,用于对相关单位、部室和基
层区队进行考核与奖励,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九)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经费提取不低于 0.25 元/每吨。 (十)对于获得集团公司“精品工程”和“优胜专业”的单位,矿 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成庄矿二〇 一〇 年安全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红黄旗竞赛活动管理规定
2、成庄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家库成员及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3、“五小\"创新项目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4、开展“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向标杆单位学习与交流”活动
实施方案
5、各系统区队动态检查月度得分系数表 6、各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综合得分计算表 7、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督查考核标准 8、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附件 1
红黄旗竞赛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参赛单位比、学、赶、超的意识,使矿井各基层单 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自主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职 责
第二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1、总体负责对专业牵头科(部)室检查结果进行监督与考核.
2、月末统一汇总各专业上报结果,评价参赛单位月度最终得分,季
度末汇总考核结果并经分管矿领导审批。
第三条 安检科
1、负责组织矿领导现场特别督查以及检查结果(包括运输工区、运
行工区、抽放工区)的汇总上报工作。
2、负责掘进专业中七个综掘队组月度评比结果的汇总以及上报工
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科
1、负责运输专业月度评比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2、负责掘进专业中准备六队、准备二队、准备一队、掘进队、回收
队月度评比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监测中心、矸井工区、白沙工区、段河工区、防尘队、通风
队、抽放工区月度采掘标准化督查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管理资料的检查及汇总工作。 第五条 调度室
负责采煤专业(包括安装工区)月度评比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六条 机电管理科
1、负责机电专业月度评比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2、整体负责监测中心、矸井工区、白沙工区、段河工区月度机电标
准化评比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七条 通风科
1、负责通风专业月度评比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2、整体负责防尘队、通风队、抽放工区月度通风标准化评比结果的
汇总上报工作。
第 地测科
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月度评比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三章 要 求
第九条 要通过每半月现场特别督查,专业科室每月旬检,矿标准
化办公室组织月度检查、日常动态督查和季度专业评价的检查形式,对 所有头面及施工地点、硐室、线路按照标准查重点、查难点、查死角,
来推动红黄旗竞赛活动深入开展。
第十条 每季度推行标准化红、黄旗竞赛活动,进行季度考核,并
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后的区队长丢面子、丢票子、丢帽子。
第十一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抽调专家不定期对专业、区队
进行督查。
第十二条 各专业按标准打分定级,不得采用目测方法进行评定,
没有具体数据或数据不完整的不得定级,严格执行现场检查、现场打分、 现场签字,并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第十三条 机电管理科要补充完善井下机电硐室检查标准,并及时 上报至安检科执行。
第十四条 生产技术科要补充完善井下辅运线路检查标准,并及时 上报至安检科执行。
第十五条 通风科要制定井下抽放现场检查标准,并及时上报至安 检科执行.
第四章 分组情况
第十六条 区队分组情况
第一组:综采一队 综采二队 综采三队 安装工区 第二组:
A 组:掘 锚 队 综掘一队 综掘二队 综掘三队 综掘五队
综掘六队 综掘准备队
B 组:准备一队 准备二队 准备六队
C 组:掘 进 队 回 收 队 防 尘 队 通 风 队
第三组:运输工区 运行工区 抽放工区
第四组:监测中心 矸井工区 白沙工区 段河工区
第五章 考核和奖励
第十七条 红、黄旗必须悬挂在本单位交室醒目位置,标准化 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不按规定悬挂每次处罚责任单位 500 元。
第十 红旗奖励标准 第一组:第一名 20000 元。
第二组:A 组:第一名 20000 元;B 组:第一名 5000 元;C 组:第 一名 5000 元.
第三组:第一名 5000 元。 第四组:第一名 5000 元。
第十 每季度对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适当进行奖励。
附件 2
成庄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专家库成员及外聘专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各专 业、各区队标准化工作始终保持企业一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思路
以开展矿井季度专业静态评价和日常动态督查为载体,强化管理的 管理、督查的督查、考核的考核,来有效督促各专业牵头科室做好自检 自控工作,区队做好自主管理工作,进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全方位精品达标。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1、负责抽选矿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专业人员为专家,组建矿标准 化专家库(具体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临时进行抽调),并不定期对内部专家 进行统一培训、管理、监督与考核;季度根据工作需要外聘专家对矿井
进行整体评价。
2、负责季度组织专业静态评价检查,每次根据盘区区队分布情况, 外聘专家分组进行评价;矿标准化办公室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专家不定期 对各专业及存在停工、停产以及标准化问题多的区队进行督查,并对检 查结果、整改措施、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条 外聘专家及矿专家库成员
1、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洗选、
综合管理、企业形象、环保节能等专业的季度检查和日常动态督查工作。
2、负责对每次检查结果的汇总,并及时上报矿标准化办公室。 3、负责配合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整 理专业建议以及制定针对有效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 检查流程 第三章 检查流程 1、季度检查流程
外聘专家--—召开预备会议—--分组下井检查—--现场上尺上线定问
题、签字--—上井后检查资料—-—定级汇总---上报结果--—核实检查结果
---下发通报。
2、日常督查流程
抽调矿专家---下井到指定地点督查——-核实现场各专业标准化存在
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有效预防措施-——下发通报.
第四章 相关要求
第六条 专业季度动、静态评价,要求做到全面覆盖。
第七条 专家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执行检查程序,做到准时
开会、准时下井、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第 季度检查现场由组长记录,不得采用目测方法进行评定, 没有具体数据或数据不完整的不得定级,检查表严禁出现涂改现象,检 查结果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现场由检查人员签字、区队负
责人签字认可.
第九条 日常督查由矿标准化办公室牵头临时抽调对口专业相关人
员,进行现场核实存在问题,并签字认可.
第十条 专家通过季度检查、日常督查,来评价各专业标准化工作
的实施情况、分析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条 所有专家要服从矿标准化办公室安排,通过学习相关标
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十二条 所有专家要严以律己,做到干事干净、干净干事。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三条 矿内部专家库专家不服从抽调,未按时参加,处罚 100 元/次,并核减本月度相关专业、单位标准化总分 1 分。
第十四条 矿内部专家库专家在现场不按规定检查,弄虚作假,涂
改检查记录处罚 300 元/次,并处罚责任单位行政正职 100 元。
第十五条 如出现矿内部专家库成员有吃拿卡要的现象,免去专家
资格,且处罚责任人 800 元/次;并处罚责任单位行政正职 500 元。
第十六条 对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专业评价的外聘专家进行适
当奖励。
第十七条 区队或个人有举报专家库任何一个专家现场发生无中生 有、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权利,举报电话为:36165 或 3616079。矿安全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其保密,经调查属实,对个人奖励 500 元。
附件 3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五小”创新项目
第一条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是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继续巩固“五小”创新项目实施推广成果,使更多的职工参与到创 新活动中来,进一步提高生产工作效率、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并为职工
创造一个良好的井下作业环境,进而推动我矿标准化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目标要求
1、机电、通风、运输、地测专业每月推广实施“五小”创新项目(即:
小发明、小革新、小改进、小会诊、小窍门),不得少于 1 项。 2、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每月必须按照矿生产计划内的具体推广创新 项目按时实施完成,并应用于日常生产过程中。
3、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每季度必须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在井下现场 实施完成一项“五小”创新项目,并将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对应专业牵头 部门。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1、负责牵头制定“五小”创新项目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2、负责按月确定各专业具体推广及应用项目,监督各专业牵头科室 推广实施进度,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牵头落实“五小”创新项目在井下各地点的推广、应用及动 态保持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单位进行考核及通报。
第四条 生产技术科
1、负责运输专业“五小\"创新项目的申报、推广、落实、验收、考 核工作。
2、负责落实准备一队、准备二队、准备六队、掘进队、回收队当月
各专业“五小”创新项目推广及应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日常使用情况 的落实考核工作。
3、负责所属专业确定推广“五小”创新项目的材料成本投入,以保
证推广项目得到资金支持,要求制作统一、美观、实用。
4、负责按季度收集运输专业基层队组实施完成并上报的“五小”创
新项目,经现场核实可行后及时推广应用.
第五条 机电管理科
1、负责机电专业“五小\"创新项目的申报、推广、落实、验收、考
核工作。
2、负责所属专业确定推广“五小”创新项目的材料成本投入,以保
证推广项目得到资金支持,要求制作统一、美观、实用。
3、负责按季度收集机电专业基层队组实施完成并上报的“五小\"创
新项目,经现场核实可行后及时推广应用.
第六条 通风科
1、负责通风专业“五小”创新项目的申报、推广、落实、验收、考
核工作。
2、负责所属专业确定推广“五小”创新项目的材料成本投入,以保
证推广项目得到资金支持,要求制作统一、美观、实用。
3、负责按季度收集通风专业基层队组实施完成并上报的“五小”创
新项目,经现场核实可行后及时推广应用。
第七条 地测科
1、负责地测专业“五小”创新项目的申报、推广、落实、验收、考
核工作。
2、负责所属专业确定推广“五小”创新项目的材料成本投入,以保
证推广项目得到资金支持,要求制作统一、美观、实用。
3、负责按季度收集地测专业基层队组实施完成并上报的“五小”创
新项目,经现场核实可行后及时推广应用.
第 调度室
1、负责综采队组当月各专业“五小”创新项目推广及应用的日常监 督、检查以及各推广项目的动态保持情况的落实考核工作。
2、负责按季度收集各综采队组季度实施完成的安全管理方面“五小” 创新项目,经现场核实可行后及时推广应用.
第九条 安检科
1、负责综掘队组当月各专业“五小”创新项目推广及应用的日常监 督、检查以及各推广项目的动态保持情况的落实考核工作。
2、负责按季度收集各综掘队组季度实施完成的安全管理方面“五小”
创新项目,经现场核实可行后及时推广应用。
第十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
负责落实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月度提供的“五小”创新推广应 用项目的具体奖励和处罚工作.
第十一条 各基层区队
1、负责按照规定时间推广实施各专业月度提供的“五小\"创新项目,
并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动态保持.
2、负责每季度在本单位井下现场实施完成一项“五小”创新成果, 并及时上报对口专业牵头部门,经分管专业现场核实可行后及时推广应 用.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各专业牵头科(部)室要每月 20 日前,将本系统当月征 集的标准化“五小”创新推广项目经本部门单位正职审核签字后,及时 上报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列入下月度矿井生产计划。
第十三条 各项确定推广应用的“五小”创新项目的材料成本投入,
由所属专业牵头业务科室具体承担,以保证推广项目得到资金支持,项 目顺利应用。
第十四条 各专业牵头业务科室,要按照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每月下达的“五小”创新推广实施项目,认真落实本专业分管范围内的
具体推广项目,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保证推广应用
取得成效。
第十五条 月度确定的创新推广项目,具体牵头科部(室)行政正 职以及具体实施区队行政正职,要在每周二生产例会上向分管生产副矿 长汇报本专业、本区队当月具体创新推广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完成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的创新推广项目牵头科部(室)行政正职以
及具体实施区队行政正职要在生产例会上做书面检查。
第十六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采取突击检查和过程控制相 结合的方式,按照具体推广及应用工作安排,落实牵头专业及基层区队 推广及应用工作的开展进度及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并对未按要求开展具体工作的单位进行考核及通报,确保月度“五
小”创新推广应用工作落地。
第十七条 各区队要严格按照矿生产计划确定的“五小”具体推广 项目,并结合各专业牵头业务科室的具体实施进度安排、时间要求,切 实做好分管辖区内的各项标准化创新推广及应用工作,确保按时、按要
求完成各项推广实施项目,并在井下现场动态保持。
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 各专业牵头部门出现月度未按期完成具体推广的“五小” 创新项目,或出现专业、单位敷衍了事,应付差事被分管矿领导点名批 评的,将免去责任单位季度标准化奖,并全矿通报.
第十九条 各专业牵头部门月度确定推广应用的“五小\"创新项目,
必须给予相关区队资金支持,如出现因材料成本投入不到位,导致推广 项目未按期实施的,将免去所属专业牵头部门季度标准化奖,并全矿通 报。
第二十条 各基层区队要严格按照矿相关推广工作阶段任务及所属 专业牵头业务科室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具体推广工作任务。对于未要求完成的单位,将按照未完成指令性任务
上月度矿计划考核会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同时核减当月标准化红黄旗
竞赛得分 1 分。
第二十一条 基层区队出现季度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完成一项“五小” 创新成果的,考核责任单位行政正职 500 元,核减季度标准化红黄旗竞 赛得分 0。5 分.
第二十二条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在创新推广实施活动中工 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具体标准:牵头业务科室每推广一项 奖励单位标准化副职 500 元,其他参与人员各 300 元;对各具体推广项 目首先完成的区队每项奖励单位正职及标准化负责人各 500 元,其他参 与人员各 300 元).
第二十三条 各基层区队季度如有在井下现场实施完成,并经分管 专业科室审核通过确定为推广的“五小”创新项目,当月给予具体单位 及指导配合部门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基层区队每完成一项创新奖励单 位具体实施人员 500 元;牵头业务科室具体指导配合人员 300 元).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五小”创新推广工作的奖励与处罚 结果,由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按月进行提供,并经分管矿领导审批 后,由矿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落实.
附件 4
开展“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向标杆单位学习与交流”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开展向标杆单位学习活动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和 途径。以树立标杆单位—-学习与交流会-—单位达标-—单位创标活动流程,
来推动实施单位“两加强、一提升”(“两加强”即:强化单位自主管理、
目标管理,“一提升\"即:提升单位执行力),从而确保我矿井下辅助、 采掘一线单位自主管理处于较高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整体思路
以进一步推动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单位自主管理升级为目标,以更 强的责任意识、实干意识、争先意识,对照标杆单位找差距,确立一流 标杆对象,通过交流、对口学习,使单位职工在学习中进一步更新思想 观念,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
实,全面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推进自主管理工作走上新的发展台阶。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 长:分管生产副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技术科科长 副 组 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行政正职 成 员:井下辅助、一线单位行政正职 第四条 活动领导组职责
1、负责审核各牵头业务科室活动管理办法。 2、负责协调解决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审核牵头业务科室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方案。 4、负责定期监督、检查各牵头业务科室及各单位学习标杆单位活动 的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深入剖析,狠抓落实,总结经验 和推广等工作。
第五条 生产技术科
1、负责运输专业、准备一队、准备二队、准备六队、零工队组学习 标杆单位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及井下现场观摩、学
习与交流会方案。
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管专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分管专业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
5、负责总结分析本专业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
办法.
第六条 机电管理科
1、负责机电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及井下现场观摩、学
习与交流会方案。
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管专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分管专业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
5、负责总结分析本专业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
办法。
第七条 通风科
1、负责通风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及井下现场观摩、学
习与交流会方案。
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管专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分管专业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
5、负责总结分析本专业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
办法。
第 地测科
1、负责地测防治水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及井下现场观摩、学
习与交流会方案。
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管专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分管专业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 5、负责总结分析本专业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 办法.
第九条 调度室
1、负责采煤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及井下现场观摩、学
习与交流会方案。
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管专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分管专业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
5、负责总结分析本专业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
办法。
第十条 安检科
1、负责综掘队组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本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及井下现场观摩、学
习与交流会方案。
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管专业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分管专业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
5、负责总结分析本专业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
办法.
第三章 实施步骤
第十一条 开展学习标杆单位活动要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主要工 作内容、工作要求、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活动取得成效。具体活动围绕
四个阶段开展。
第十二条 第一阶段:树立标杆单位阶段
1、每半年中的第一季度第一个月 5 日前,各牵头业务科室参照矿行
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上半年标杆单位名细,对应确立学习对象.
2、了解标杆: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要对照各牵头业务科室确立的 标杆单位,来了解单位内部的目标管理目标管理(现场管理、劳动组织
管理、工分管理)、创新项目、小改小革、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第十三条 第二阶段:通过与标杆单位学习与交流,确定学习指标 阶段
1、每半年中的第一季度第一个月 10 日前,各业务科室要牵头制定 本专业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方案报矿标准化办公室审核。方案 审核通过后,各业务科室按照方案组织相关辅助、采掘一线单位开展井 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会后牵头业务科室要制定出专业学习标杆 单位活动管理办法报标准化办公室。
2、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在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上要自我 分析、对照分析、寻找标杆指标的方式,在井下进行经验交流,来找出 自身差距,会后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
1)自我分析: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要根据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 交流会上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自我分析,收集、汇总、整理针对目标管 理(现场管理、劳动组织管理、工分管理)、创新管理、小改小革、标准 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2)对照分析:把标杆单位与本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对照分析, 分析研究标杆单位之所以能够创先、达到优秀水平的原因,对比分析自 身的差距,查找深层次原因。对比分析,不是一般性的机械式比较,而 是要做出实质性的问题根源分析。
3)寻找标杆指标: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结合井下现场观摩、学习 与交流会,寻找与本单位内部资源和管理能力相近、发展阶段与本单位 相近或略微领先的标杆指标,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创新管理、 小改小革、标准化管理、目标管理学习的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 案要有针对性。
第十四条 第三阶段:实施单位达标阶段
1、每半年中的第一季度第一个月 20 日至季度结束,各辅助、采掘 一线单位参照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与措施报相关牵头业务科室。
2、制订措施: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根据与标杆单位之间存在的差 距和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整改计划并制定具体措施,由各牵头业务科室
负责审核。
3、积极实施: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根据审核后的整改措施,学习
标杆单位的先进经验,各牵头业务科室要不断的进行动态检查,确保活 动取得成效。要求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不断提升实施效果,争取达到
标杆单位的先进水平.
第十五条 第四阶段:实施单位创标阶段
1、每半年中的第二季度开始进行创标活动。达标阶段活动结束后实 施单位要写出总结材料报相关牵头业务科室,牵头业务科室要写出专业
总结分析报矿标准化办公室。
2、总结与提高:由于学习的目标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学习标杆 单位活动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在每半年中的第一季度活动完成时, 各辅助、采掘一线单位都要总结学习标杆单位所带来的实际效益与预期 目标之间的差距,牵头业务科室根据一季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分析专业
情况,不断提升实施效果。
3、确立新标杆: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的步骤是相互贯通的,并且是一 个不断循环的过程,每一个循环的结束同时也是另一个循环的开始。在 每半年第一季度结束后,由牵头业务科室根据活动总结和分析情况重新 找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为实施单位重新确定新的学习目标,各辅
助、采掘一线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完善的情况,不断调整自己的标杆指标, 并重新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计划、措施加以实施,以更高的标准要求 自己,来谋取自身的更大的发展,从而进入下一个循环。
第四章 分组情况
第十六条 分组情况
第一组:综采一队 综采二队 综采三队 第二组:掘 进 队 回 收 队 安装工区
第三组:掘 锚 队 综掘一队 综掘二队 综掘三队 综掘五队
综掘六队 综掘准备队 准备一队 准备二队 准备六队
第四组:矸井工区 白沙工区 段河工区 监测中心
第五组:抽放工区 防 尘 队 通 风 队 运输工区 运行工区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各单位要从我矿发展战略的高度
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标杆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并向职工宣 传学习标杆活动的基本知识和重要意义。各单位一把手要把学习标杆活 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策划、亲自部署、定期开展,积极实施。各 牵头业务科室要加强标杆活动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明确责任和目
标,保证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第十 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计划、措施.各牵头业务科室要 在开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交流会之前制定会议方案,并通过审核后,积 极组织交流会.交流会结束后制定出专业学习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 各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单位要根据学习与交流会查找出的不足与差距,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计划、措施,加以实施
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第十九条 加强协作,积极配合。专业科室之间、区队之间要相互 支持配合,提供另一方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技术资料,介绍各自先进
的管理经验等。
第二十条 务求争先实效。这次活动探索性强、工作量大、时间跨 度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比照标杆单位,找到存在的问题、落 实整改措施,有效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并注重与活动相结合,对外学习 的同时,积极开展内部标杆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井下辅助、采 掘一线单位要提供条件,组织班组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并针对本单位各 工种,组织员工学标准、学流程和学责任制,并向标杆班组、优秀员工 学习,掀起班组之间、同岗位之间比标准、比效率、比工艺、比质量、 比创新的学习标杆活动热潮,让班组之间、标兵个人与员工距离越来越
近.
第六章 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一条 各牵头业务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出本专业《学习 标杆单位活动管理办法》和《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方案》,并上 报矿标准化办公室审核、备案,专业科室逾期未制定本专业《学习标杆
单位活动管理办法》或《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方案》,考核单位
分管标准化副职 500 元;出现方案或办法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除责 令重新制定的同时,还将考核单分管标准化副职 300 元,并全矿通报批
评.
第二十二条 各牵头业务科室未按照规定时间未按照审核方案组织 相关辅助、采掘一线单位开展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考核牵头 业务科室分管标准化副职 300 元,并核减季度标准化奖 50%,并全矿通
报。
第二十三条 各基层单位参加井下现场观摩、学习与交流会后,未 按照规定时间制定本单位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计划、措施,考核单位行 政正职和分管标准化副职各 500 元;出现方案、计划、措施操作性、针 对性不强的,除责令重新制定的同时,还将考核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标
准化副职各 300 元。
第二十四条 季度末牵头业务科室未按照规定时间向矿标准化办公 室上报活动专业总结分析,考核牵头业务科室分管标准化副职 300 元, 并核减季度标准化奖 20%,并全矿通报批评;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向牵头 业务科室上报活动总结分析,考核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标准化副职各 500
元,并核减季度标准化竞赛得分 2 分。
第二十五条 各牵头业务科室未按照活动时间要求确定创标单位, 考核单位分管标准化副职 300 元,并考核季度标准化奖 50%,并全矿通
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 活动领导组定期对井下辅助、采掘一线单位日常管理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制度缺失、岗位不作为等现象,对责任单位
一次处罚 5000 元,单位正职罚款 500 元,分管标准化副职罚款 300 元。
第二十七条 对标杆管理取得明显效果的单位和个人,矿每季度将 给予适当奖励,具体为:单位奖励 20000 元,单位正职奖励 1000 元,主 管副职奖励 800 元,其他干部奖励 600 元。
附件 5
序 号
1 0.55
0。50 0。20 0。35 0。25 分系数表 系统分类
综采系35 0。15 0.15 0.15 0。80 0.80 难度 系数 得分 地测标
专业 系数 0。05 0。05 0。05 0。05 0.10 0.05 0。05 0。10 0.10 0.10 0。10 0.80 准化
统 2 掘进系运输工运行工抽放工掘 进 回 收 通 风 统 3 区 4 区 5 机0.90 电0。标50 得分准 0。化通风标准化 50 专 专业0.35 业0.3 5 区 6 系数 0。15 难队 7 0。10 10 0。10 0.10 度 0.15 0。10 0.10 队 8 0。分 得 系 0.35 0.15 队 9 数0。15 系0。55 数0.5 5 难度 0系数 。难度 系数 总得分 防 尘 矸井工白沙工难度 段河工监测中10 区 11 区 12 系数 区 13 各系统区队动态检查月度得
得分 1 运输标准化 5 0 专业. 系数0.10 10.15 5 0.40 00.15 。0。215 0.15 5 0。015
心 队
得分 采掘标准化 (文明生产)
专业
系数
.10 0.
附件 6
组
系统分类 别
1
特别督查得分 全质量标准化月度综合得分计算
专业动态
安全否决考核、标准化督
查增减分
各系统安表
得分
专业 系数
0。30 0.30 0。30 0。30 0。30 综采系统
掘进系统 运输工区 难度 系数
得分
专业 系数
0.40 0。40 0。30 0。30 0.30 0。60 0.60 0。60 0。60 难度 系数
检查得分
总得分
月末大检查得分
专业 难度
得分
系数 系数
0.30 0.3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0.40 2 运行工区 抽放工区 矸井工区 白沙工区 3 段河工区 监测中心 通 风 队 防 尘 队 4 掘 进 队 回 收 队 0。60 0.60 0。60 0.60
附件 7
序 号
1
考核 内容
标准化
基础 分
30 分
安日常督查考核标准 全专业科室
1、未按规定制定本专业的标准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以
质及本专业标准化知识培训重点,并以正式通知及时下发到
各相关区队的,扣 3—10 分;
量2、未对本专业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落实、考核、通
报的,扣 3-5 分; 标 考核标准 准区队 化1、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的, 扣 3-单位具体培训计划并实施的,扣 3—10
10 分; 分; 3、未按规定要求的开展日常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资料
2得分
、未按规定制定本建立归档的,扣 5-10 分。 1、有切实可行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管理制度,无制 度扣 5-10 分;未按季度上报本单位“五小”创新项目的, 知识培训 2 创新管理 3 计划管理 4 专项整治 自检自控 管理 合计 20 分 10 分 20 分 20 分 100
3、3-10 分。 未1、有切实可行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管理制度,无制 按度扣 3—10 分;未按月度征集本专业“五小”创新项目的, 规扣 3—10 分;未按规定筛选验收、评审并及上报创新项目的, 定扣 3-5 分. 配2、推广的创新项目要求对口专业科室督促区队现场推 合广实施,未实施的,扣 3-10 分。 人1、月度未制定合理可行的标准化计划的,扣 1-5 分; 力未对制定的标准化计划进行安排、落实,扣 2—10 分;未对 资标准化计划完成进行考核的,扣 3-5 分. 源1、季度未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扣 3-10 分;未按文件 管理规定目标开展整治活动的,扣 3—5 分;未安排、落实专项 部整治工作的,扣 3-10 分;未对标准化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考核的,扣 1-5 分. 对1、未制定标准化自检自控管理制度的,扣 3-10 分; 照2、日常未组织系统小分队对本专业进行日常检查落实 各和及时下发通报的,扣 3—10 分; 级3、各专业未组织学习贯彻各级对口专业标准化新版标 标准、未制定培训计划、未组织相关考试的,扣 1—5 分. 准、规 扣 3-5 分;存在应付现象的,扣 1-5 分。 2、推广的创新项目区队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实施、推广 的,扣 3-10 分;未在生产现场对推广的项目进行巩固和改 进的,扣 1-5 分。 1、月度未结合专业标准化计划与现场实际,制定本单 位月度计划的,扣 3-5 分;未对制定的标准化计划进行安排、 落实,扣 1—5 分。 1、未按专业制定的标准化整治工作进度开展的,扣 5—10 分;未安排、落实各专业下达的专项整治工作的,扣 3—5 分。 1、未制定本单位标准化自检自控管理制度的,扣 5-10 分; 2、日常认真整改落实相关专业标准化隐患和建立相关台 帐的,扣 1—5 分; 3、本单位未组织学习贯彻各级标准化新版标准、规程措施、 操作规程、未制定培训计划、未组织相关考试的,扣 1—5 分。定,做好专业标准化知识题库的建立工作,以及配合不到
位的,扣
附件 8
1
考核内容 基础分 号 序
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
得分
质量标准化管理奖罚分明、专人负责。无制度不得分,
每少一项扣 2 分,一项不全扣 0。5 分;未明确单位各专业分管负责人的,少一个专业扣 1 分。
组织管理 制度,机构健
结合矿每月生产计划中相关安排和本单位近期工作面存在的问题,每月要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
10 分 有健全的安全全、职责明确、2 整改计划 15 分 无整改计划每次扣 2 分,未在周计划中体现矿每月生产计划中安排的相关内容每次扣 2 分,整改 三定问题 计划不落实每项扣 0.5 分,出现未按时上报周整改结果的一次扣 0.5 分。 3 20 分 整改落实 各级检查发现的三定问题按期整改落实,闭合管理;各级隐患排查及三定台账有代签字现象的, 4 10 分 一处扣 0.2 分;未按期整改落实扣 0.2 分/条,未按制度进行奖惩每发现一次扣 2 分;各级三定 标准化 知识培训 5 15 分 表问题出现二次下表的,扣 0.1 分/条。 6 7 8 质量标准化讲评 小班验收 岗位操作 语言标准 安全管理 创新推广 5 分 15 分 10 分 100 无培训制度扣 5 分,并按照制度执行,出现与制度不符、不懂标准,每人每次扣 1 分,培训无记 录扣 1 分/次,扣完为止,无培训计划扣 3 分;未建立相关培训档案的,扣 5 分;半年中,标准 化知识通考被专业评为最差单位的,扣 5 分。 单位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讲评制度,半月讲评、每班验收.未建立讲评制度扣 5 分,每少开一次 讲评会扣 2 分,少一次小班验收记录扣 0.5 分,记录内容不规范或错误扣 0.5 分/次,讲评总结 敷衍了事与周计划不对照或雷同扣 2 分/次;未按期上报半月讲评总结的,扣 0。5 分/次。 动态抽查,发现一次不规范操作,每次扣 1 分,出现不文明语言每次扣 0。5 分。 发生煤炭生产或非煤生产死亡事故的,扣 15 分;发生一人次局定重伤或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的, 扣 10 分;发生一人次严重工伤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扣 8 分;发生一人次轻伤或较大非伤亡事 故的,扣 5 分;发生一般非伤亡事故的,扣 3 分. 生产现场未对标准化办公室确定推广的“五小”创新进行实施的,扣 5 分;各区队未对推广的创 新项目进行持续改进,或出现现场未继续使用的,扣 3 分;季度单位未上报创新项目的,扣 10 分;季度上报的创新项目中,无一项通过评审的,扣 5 分;标准化办公室确定实施创新项目,被 集团公司推广、被全矿推广、被系统推广的分别奖励 3 分、2 分、1 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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