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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煤场加装挡风抑尘墙技术要求规范书(签批版)

来源:保捱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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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发电厂

一期煤场加装挡风抑尘墙技术规范书

批准:王 海

审定:吴刚印

审核:黄洪游 夏崇军

编写: 亓 明 刘永宾

时间:2014年2月20日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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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煤场加装挡风抑尘墙技术规范书

山东菏泽发电厂一期煤场建筑工程挡风抑尘墙的风洞实验、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设计供货、系统安装、验收、地方事宜处理等具体描述如下:

可行性报告; 风洞实验; 工程设计;

防风墙成套装置供应; 工程安装; 竣工验收; 竣工图交付;

工程质量保修一年,终身跟踪服务等。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山东菏泽发电厂一期煤场挡风抑尘墙工程,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挡风抑尘墙的设计、设备供货、土建、设备保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提出了挡风抑尘网的性能、结构、土建、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明确了设计、供货、土建和安装调试范围、技术服务内容等。

1.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要求、标准。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卖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卖方应遵守这个要求。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

1.4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产品,这些产品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并已具有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卖方提供的产品如涉及到专利技术,报价中应包含所有涉及到的费用,买方不承担与使用产品专利有关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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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如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和规范高于本规范书所列各项规范和标准,卖方应随投标书提供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并详述有关差异,在征得买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1.6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买方认为卖方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卖方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出,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投标书的“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如买方不同意,则按本技术规范书执行。

1.7即使是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也有权提出因技术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8卖方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通过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9投标方的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0投标方用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贰级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注册证书,具有相应挡风抑尘墙工程的安装业绩;买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投标文件中所有营业执照副本(年检日期清晰)、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等的复印件的原件必须在投标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1.12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4项与招标项目类似业绩(300MW机组及以上、必须附合同证明文件原件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1.13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所用部件及材料)、应是全新的、成熟的产品。买方不接受带有试验性质的设备。

1.14本技术规范书经讨论形成技术协议书并经供、需、设计方签订以后,与设备招(议)标中的招标文件、买方投标书以及技术澄清文件一起作为煤场挡风抑尘墙设备买卖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5凡是经买方认可的在设计、制造、供货等方面的各项内容都不会解除卖方的任何责任。 1.16煤场挡风抑尘墙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的验收证书,作为产品验收合格的条件之一。

1.17煤场挡风抑尘墙设计、施工及安装以及其它所涉及的工作属本次投标报价范围(包括基础设计所需资料)。 2工程范围

2.1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承包方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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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消缺、竣工和最终交付等一揽子工程,也包括本技术协议书中要求的培训工作。 2.1.1卖方工作范围:

2.1.1.1根据买方给予的煤场及周边的环境等资料(投标前必须到现场踏勘)对煤场进行风洞实验(若卖方不具备风洞实验条件和资质,应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风洞实验),根据风洞实验及理论分析的结果开展相应的设计工作。

2.1.1.2根据煤场挡风墙的风洞实验数据及理论分析结果,总体进行土建和支架钢结构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柱脚处水平荷载与垂直荷载数据。提供支护结构、挡风板本体及相关所有连接件、固定件及易损件。

2.1.1.3根据煤场挡风墙的风洞实验数据及理论分析结果,设计、制造(提供)挡风抑尘墙的网板。

2.1.1.4根据煤场挡风墙的风洞实验数据及理论分析结果和挡风抑尘墙网板支架钢结构设计数据,设计和组织施工挡风抑尘墙的土建部分工作。负责土建基础(包含所需新建挡煤墙)钢结构设计、施工。包括桩基和下部结构的土建施工。基础设计内容为钢结构以下部分桩基、土建、排水等的设计,卖方提供上部结构施工图纸及荷载要求。(总体设计、钢结构支护设计、挡风网板、钢结构件及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应分别单项报价、计入总价。报价每平米单独报价(采用清单报价)。

2.1.1.5供货、施工工作:包括挡风抑尘墙的土建基础、钢支架结构、挡风抑尘网板、连接件、备品备件、刷漆等安装、调试、竣工、移交等工作;煤场附属设施设备安装施工、调试、竣工、移交等工作(对属于挡风抑尘墙整套设备施工所必需的部件或工作,即使本招标书中未列出或列出数目不足,在执行合同时也要予以必要补充,且不发生任何费用)。

2.1.1.6负责挡风抑尘墙的各种试验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负责各种试验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报告的编写和审批工作,买方仅提供相关协助工作。

2.1.1.7负责对影响施工的煤场周围构筑物拆除清理(绿化带的移植),负责挡风抑尘墙施工结束后相应设施恢复还原工作。

2.1.1.8本节中未提及,但在其他部分描述过的,仍属卖方的工作范围。 2.2买方工作范围

2.2.1提供挡风抑尘墙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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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负责协调影响挡风抑尘墙施工的煤场周围构筑物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异动手续的审批)。

2.2.3提供挡风抑尘墙施工所需水、电等接口位置。 2.2.4协助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等。

2.2.5挡风抑尘墙工程所有设备、备件、配件材料、备品备件的质量监督和抽检工作。 2.2.6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的技术协议中以专用条款形式约定或以补充技术协议专用条款形式双方协商后单独签订。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概况

山东菏泽发电厂一期煤场拟建的露天煤场挡风抑尘墙,用以满足环保方面的要求,挡风抑尘墙钢结构根据要求采用三角钢支架形式,挡风板采用非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挡风抑尘墙拟布置在露天一期挡煤墙外侧。但不能影响厂内运煤通道。 3.2地理条件

菏泽发电厂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以东,距市区约6km,厂址位于菏泽市规划区内,处于常屯、西王堂、冯楼、许楼村之间。厂址北侧约2km为菏(泽)—兖(州)铁路和327国道,西侧紧靠经四路及经四沟,南侧约1km处有洙水河自西向东流过。厂址所处地区为季风性气候,冬季受蒙古高压控制,夏季受季风控制,春秋为南北冷暖气团交替于此,形成锋面降水和锋面大气。

菏泽电厂位于菏泽市区东郊,在洙水河以北0.6km,废赵王河以南5km。对厂区有影响的主要河道有黄河、东鱼河北支、洙水河、安兴河等。厂址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潜水,赋存于砂层和粉土层中。历年平均最高水位埋深约4.00m。地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 3.3工程地质

根据对场地所处区的断裂活动、地震活动、新构造运动和潜在地质、地震灾害等综合分析,初步判定场地既无全新世活动断裂、发震构造和影响场地地基稳定的断裂,也无象泥石流、大面积地表塌陷等危及场地安全的潜在地质灾害产生的条件,处于相对稳定区。

场地地形平坦,地貌成因类型为冲积平原,地貌类型为平地。

场地地层由第四系全新统和上更新统冲积层构成。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形成的粉土、粘土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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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工程性质差,强度低,不能满足主厂房、烟囱、冷却塔等重、大型建(构)筑物对地基强度及变形的要求,因此,场地主要建(构)筑物需采用人工地基,地基处理方案可采用桩基,可以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形成的细砂作为桩基持力层。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4.3节”规定,结合前期工程勘测资料,初步判定场地20m深度范围内的饱和粉土、砂土在地震影响烈度达Ⅶ度时具液化可能性。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表明,拟建场地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相应的基本烈度也为Ⅶ度;地震动反映谱特征周期为0.35S(对应于中硬场地条件) 3.4 运输

铁路交通方便,电厂铁路专用线在菏泽车站接轨,京九铁路与新亚欧桥(日照-菏泽-西安-阿拉山口-菏-鹿特丹)在这里十字交汇。 3.5 燃料

菏泽发电厂一期设计煤种是无烟煤和贫瘦煤。 来煤量统计如下:

一期容量为2×125MW机组,日耗煤量为2368.9吨,按日来煤不均衡系数1.2考虑,日最大来煤量2842.757 吨。 3.6 气象条件

厂区所在地的累年气象特征如下: (1)环境温度 累年平均 (2)风 累年平均风速

2.4m/s

13.6℃

累年全年主导风向为N和S,相应的频率为10%; 累年冬季主导风向为N,相应的频率为12%; 累年夏季主导风向为S,相应的频率为10%; 主导风向SSW

(3)降水量

累年年平均降水量

5.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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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址百年一遇洪水位为49.70m,厂址的地面高程48.2~51.3m,设计地面高程为51.3m,所以厂址不受百年一遇洪水影响。

(4)相对湿度 平均

70%

(5)平均气压

平均 1011hPa (6)冻土、积雪

累年最大冻土深度35cm,发生于 1957年 2月 13日。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14cm,发生于 1971年 12月 25日。 3.7一期露天煤场设备运行条件

一期煤场位于电厂西,分东、西两个长条形煤场。中间有#3皮带机和#1斗轮机,东煤场北和西煤场北各设一个推煤机进出口,西煤场北西侧有一个煤泥沉淀池,煤场四周设有高于1.5米的档煤墙,挡煤墙采用砖砌结构,西侧挡煤墙外为一条宽6.6米南北方向的消防通道,道路西侧为一期卸煤棚,煤场东侧挡煤墙紧邻#05皮带栈桥, 一期煤场南跨路后紧邻二期煤场。煤场东侧挡煤墙外有树,装有喷淋设备。 3.8加装位置

一期煤场北从紧邻冲洗泵房东侧#05皮带栈桥立柱向西跨#3皮带至一期卸煤棚北加装,长度约110米,东煤场预留推煤机进出口1个,宽度约为8米,西煤场西侧道路通道预留约8米。一期煤场东共计约205米,除考虑利用#05皮带栈桥立柱,将立柱之间空间密封(面积约为9 *6*12=672㎡)外,其它部分沿#05皮带栈桥向南加装至#04转运站外部,跨路部分预留门洞。 一期煤场西卸煤棚高度约7.5米,请投标方考虑利用卸煤棚立柱基础,在卸煤棚顶部加装至卸煤棚南端,长度共计约205米。卸煤棚下部暂不考虑密封。

4设计标准

煤场防风抑尘墙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应以中国国家标准为基础并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但不限于此: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l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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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9-198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35-199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68-2001《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GB/T 50104-2001《建筑制图标准》 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 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GB50212-2002《 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 JBJ94-2008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技术要求 5.1总则

5.1.1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5.1.2卖方所供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卖方提供买方认可的各种工况下均能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的要求。

5.1.3所有部件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买方接受卖方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5.1.4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买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5.1.5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的拆卸、更换和修理。

5.1.6所有的设备支撑的设计应能承受下述载荷,且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足够:结构自重、风和雪载荷、设备起吊载荷、人员检修和维护时的附加载荷、地震和温度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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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重要部件应取得买方认可或买方指定;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应选用进口产品。 5.1.8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5.1.9上述标准及规范均为设备交货前的最新有效版本,仅对设计、设备、材料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如果规范提出更加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买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长期安全连续的运行,在征得买方同意后,规范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范。

5.1.10所有外购的配套设备及部件卖方应进行质量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 5.2设计要求 5.2.1总体要求:

本工程设计采用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其它相关的设计文件。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国家和山东省地方环保部门对大型火力发电厂的环保要求:防风抑尘墙的设计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规定(如煤场起尘最小、最大风速及抑尘效果等),抑尘效果应不低于85%。

防风抑尘墙由地下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结构支承架、抑尘网板与煤场挡煤墙共同作用组成,抑尘网采用树脂基高分子复合材料,二级阻燃。支架、支管采用钢管。设计由投标方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防风抑尘墙按刚性方案考虑,挡风抑尘墙的抑尘网(板)设计使用年限按20年考虑。格构式钢结构设计至少按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要求至少为丙级,基础设计使用年限按50年考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为g=0.15)地震基本烈度条件下系统能保证其结构完整性和连续运行。

防风抑尘墙长度及布置以菏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运煤系统平面布置图为准,全长度约为520m,挡风抑尘墙的定位坐标可据具体设计情况作适当调整,并在设计挡风抑尘墙时与买方配合。有特殊要求的位置由买卖双方商定(如有车辆进出等处,柱距可能要达到8~12米,并需设置大门)。 5.2.2高度:

露天煤场堆煤高度为12米,挡风抑尘墙高度请卖方设计,必须满足防尘要求和通过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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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验收,高度不低于15米。

5.2.3挡风抑尘板及其钢结构均有防潮、防腐蚀、防水、防滑和防冻的措施。

5.2.4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挡风抑尘板按照20年,挡风抑尘板支护钢结构按50年设计。挡风抑尘板及支护钢结构的颜色由买方指定。

5.2.5挡风抑尘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满足抵御台风的破坏。

5.2.6挡风抑尘墙应能抵御大气、雨水等腐蚀环境的侵蚀,防腐蚀年限不应低于20年,采用较好的设计防腐措施,具体要求见有关的油漆涂装要求。 5.2.7挡风抑尘墙设计还应考虑必要的进出通道等。

5.2.8挡风抑尘墙设计要考虑外形整齐、美观、大方,色彩与电厂整体效果协调一致,并应由买方确认。

5.2.9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进行挡风抑尘墙的防雷及接地系统设计及施工。 5.2.10卖方对煤场进行全封闭,并且通过环保检测验收合格,标准如下:

标准代号 GB 3095-1996 GB 16297-1996 5.3支护钢结构技术要求

5.3.1挡风抑尘墙支架结构设计应科学、合理,钢结构支架支护的间距,卖方根据挡风抑尘墙载荷理论计算和现场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

5.3.2所用钢管必须为焊接钢管,要求材质选用Q235B,三角钢支架的钢材使用量不低于19.5kg/㎡,选用鞍钢、宝钢、济钢国有一流钢铁企业产品。提供钢材生产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和化学成分、物理、力学指标检验报告。投标人提供结构计算书。 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强制性规定: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延伸率不应小于20%; 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钢材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

5.3.3钢结构表面应圆滑,不易积水,灰尘等,保证结构表面清洁,防止积水、积尘形成腐蚀环

污染物 TSP 颗粒物 标准限值 二级标准日均值:0.30mg/m3 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浓度限值:1.0mg/m3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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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破坏钢材保护层造成钢村表面锈蚀,保证结构使用寿命和安全。

5.3.4钢结构连接用螺栓要求采用不锈钢316L(00Cr17Ni14Mo2)制作,提供质量证书,并满足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容易松动的螺栓连接应配置双螺母,便于构件的维修和更换,尤其是钢结构与基础的连接。防风抑尘网与钢结构的连接应充分考虑抵抗当地环境极限强风的安全性要求。

5.3.5所有部件、构件均在卖方工厂内加工完成,在现场拒绝对任何部(构)件进行再加工;大型部(构)件,先在卖方工厂内预组装,经买方验收合格后,编号解体后发运到现场。 5.3.6对于重要的焊接结构件,在卖方厂内完成焊接工作后,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和消除焊接内应力处理。

5.3.7所有焊接部位必须进行抛丸除锈预处理,除锈质量应达到SIS055900-1988(瑞典)标准Sa2.5级的要求。表面粗糙度30μm~60μm。

5.3.8所有钢结构气割及机加工自由锐边打磨至R2,表面处理后8小时内必须涂装油漆,采用冷镀锌工艺,底漆一度、中间漆一度、面漆两度(其中工地面漆一度)。油漆涂装环境:涂装时底材温度须高于露点3℃,相对湿度须小于85%。油漆涂装要求: 5.3.9所有钢结构采用如下防腐漆

钢结构 序号 1 2 3 油漆类型 环氧富锌底漆(含锌量≥80%) 环氧云铁中间漆 聚氨脂面漆 颜色 灰色 红色 待定 干膜厚度 50μm 40μm 30μm 施工方法 喷涂或刷涂 喷涂或刷涂 喷涂或刷涂 5.3.10钢结构除必须采用防腐措施外,在构造上尽量避免出现难于检查、清刷和油漆之处、以及能积留湿气和大量灰尘的死角或凹槽。

5.3.11所有钢结构件的表面均涂装防腐涂层,涂层牢固均匀、光滑,无油污、损伤、气泡、夹渣、龟裂剥落、皱皮和杂色等缺陷,不会因钢材受力后的弹性形变或环境温度造成的热胀冷缩等因素,造成涂层脱落。

5.3.12支护钢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满足抵御台风的破坏。 5.4挡风抑尘板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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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挡风抑尘板采用非金属高分子复合材料,厚度不低于2.5mm,开孔率不低于30%,投标方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和化学成分、物理、指标检验报告。投标时提供样品,提供挡风抑尘网板的开孔率、开孔形状、开孔倾斜度应根据挡风抑尘墙风洞试验数据及理论计算要求进行设计,保证挡风网板抑尘效果应不得小于85%。

5.4.2挡风抑尘板的材质及加工处理工艺应满足室外(本厂址气象条件的要求)高湿度、雨雪环境下的使用要求。

5.4.3挡风抑尘墙非金属网板采用高分子复合环保材料经模压一次成型,成品无毒性,不应产生二次污染,可回收利用。网板采用国电标准LOGO标识,颜色为海蓝色。

5.4.4挡风抑尘板应具备抗静电和阻燃能力(一级阻燃型),具有抗酸、抗冲击、耐腐蚀、耐老化、不开裂、不变形、不退色等,具体指标应达到相关国家标准。

5.4.5挡风抑尘板与支架的联接的螺钉和压片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即1Cr18Ni9Ti。不得采用自攻螺丝。

挡风抑尘板由卖方提供风洞试验报告,并且通过环保检测验收合格。(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尽说明该项内容,同时提供详尽的设计施工图,以便买方确认) 5.6挡风抑尘墙地基土建技术要求

5.6.1根据一期露天储煤场四周地质、现有构筑物等条件合理设计挡风抑尘墙基础形式,可采用桩基或其它基础形式,无论何种基础形式必须满足挡风抑尘墙载荷要求。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时,基础之间应有钢筋混凝土地梁相连,基础顶部预埋螺栓与钢架连接。根据技术规范书提出的各项参数,要求投标人自行设计,设计满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5.6.2根据买方提供一期煤场地质条件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对地基设计进行变形验算、提供相应的验算报告。

5.6.3土建部分使用水泥采用大型企业生产的水泥。所使用的水泥、砂和碎石应有质检报告。混凝土中掺加满足本工程场地条件要求的外加剂。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0;钢筋、型钢应采用济钢、莱钢等国内大型钢铁企业产品。

5.6.4钢结构柱脚和设备基础间的空隙在做好相应工作后具备二次灌浆条件后,应用二次灌浆材料浇捣密实。

5.6.5挡风抑尘墙的定位坐标可据具体设计情况作适当调整,并在设计挡风抑尘墙时与招标方配

文案

标准

合。

5.6.6土建基础施工技术要求与验收标准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BJ94-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中相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5.7挡风抑尘墙的安装

5.7.1卖方进行挡风抑尘板及其支护钢结构的工地安装并最终竣工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5.7.2卖方与买方签订安全协议,并生效。

5.7.3卖方施工人员买方工地开工前必须接收买方进行的电力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5.7.4卖方施工所需工器具(含安全工器具)及材料(含消耗性材料)由卖方自备,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及电动工具。

5.7.5卖方严格按照买方提出的工期、工艺要求施工。卖方应有严格的施工措施和合格的施工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和安全负全责。

5.7.6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卖方不得擅自决定。

5.7.7卖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损伤施工范围以外的机务、热工、电气等专业设施、设备及管道。施工中破坏损伤的由施工方负责。 5.8性能保证:

5.8.1挡风抑尘板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5.8.2基础、支护钢结构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 5.8.3煤场扬尘不影响环保检测达标。

5.9挡风抑尘墙数据表(由卖方填写,买方确认,不限于) 序号 1 2 3 4 5 6 挡风抑尘板材质 挡风抑尘板密度 挡风抑尘板厚度 挡风抑尘板开孔率 挡风抑尘板板型 单片挡风抑尘板规格 项目名称 单位 kg/m3 mm % mm 技术参数 备注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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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7 8 9 挡风抑尘板面积 阻燃性能 抗拉系数 抗冲击系数 适用温度 寿命 颜色 项目名称 单位 m2 mm mm m m kg kg 技术参数 备注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业主指定 挡风抑尘板连接件材质 挡风抑尘板连接件规格 支护钢结构立柱材质 支护钢结构立柱规格 支护钢结构立柱跨距 支护钢结构斜撑材质 支护钢结构斜撑规格 支护钢结构水平支撑材质 支护钢结构水平支撑规格 挡风抑尘墙高度 挡风抑尘墙围护长度 挡风抑尘板总重量 支护钢结构总重量 5.10清洁要求、表面处理和油漆

5.10.1挡风墙钢结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挡风网钢结构所有需要油漆的部位表面均应根据瑞典标准SISSa2.5级对钢材表面进行预处理。表面除锈的检验,用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与SIS照片对照予处理的方式由买方认可。

5.10.2油漆前根据瑞典标准(SLS055900,Sa2.5级)对需涂漆的钢材表面进行喷砂处理。

文案

标准

5.10.3挡风墙钢结构所采用的油漆和油漆方法,应适合使用地区的气候环境条件和煤的化学成份,油漆涂层质量保证使用八年,八年内非人为原因出现的锈点、爆裂、剥落或其他问题,卖方应负责对这些部位进行局部修补或直至全部重新油漆。 5.10.4油漆及涂装工艺应符合所认可的标准和规范。

5.10.5主钢结构要求涂装环氧富锌底漆(锌含量不小于80%)二度(各30m)、云母氧化铁中间漆一度(80m),可覆涂聚氨脂面漆二度(各40m),漆膜干燥总厚度200m。

5.10.6辅助钢结构要求涂装环氧富锌底漆一度(30m)、云母氧化铁中间漆一度(60m),可覆涂聚氨脂面漆二度(各30m),漆膜干燥总厚度150m。

5.10.7挡风墙安装后涂最后一道面漆,干燥厚度不小于30m。油漆由卖方提供。 6包装﹑运输

6.1包装应符合JB2759-80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6.2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6.3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及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附件2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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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1.4提供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6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供货范围

投标方供货范围包括:土建基础、挡风抑尘板(含连接件、紧固件等)、支护钢结构(含防腐、钢结构的柱底板、联接件、紧固件、埋件等)、挡风抑尘板及其支护钢结构的安装、油漆、成套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随机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器具、3年推荐备件清单及其他。 成套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随机备品备件 随机专用工器具 3年推荐备件清单 其他

供货设备明细表(不限于) 序号 1 2 3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重量 产地 厂家 备注 注:卖方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进行完善和补充。 进口件清单(至少,但不限于)

序号 1 2 3 随机备品备件 序号 1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文案

标准

2 3 注:卖方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进行完善和补充。 专用工具 序号 1 2 3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

1.2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光盘。图纸应为AutoCAD(版本R14.0,图纸应按比例绘制,并提供字库文件)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版本Microsoft office97)格式。可用动态窗口浏览,尺寸不打散,并提供与字体相应的字形文件,并且图纸应严格按比例绘制(否则将视作无效)。

1.3 卖方必须在每次提供图纸时(包括各次修改升版后),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本文件。每次图纸升版时,卖方必须在其提供的升版的图纸资料中(包括电子版本文件)将修改的部分标记明显的记号(否则将视作无效)。

1.4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5 卖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初步的工程设计的基础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的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满足结构计算要求。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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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1.6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7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8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9 卖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16套,电子版2套。

1.10 卖方在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本期工程6套,电子文件2套。卖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1.11 卖方应对买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 山东菏泽发电厂一期储煤场工程”。

1.12 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2 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2 挡风抑尘板支护钢结构基础布置图(含荷载) 2.3 挡风抑尘板及支护钢结构安装总图 2.4 挡风抑尘板连接固定详图 2.5 挡风抑尘板技术规范表 2.6 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 2.7 易损件明细表

2.8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至少,但不限于) 2.9 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2.1条所指的全部正式资料

2.10 卖方在开始制造之日以前,向买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2.11 卖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16套,前期提供给买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2.12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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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1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14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15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16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17 卖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检修专用工具清单。

2.18 卖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 2.19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20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21 制造、检验记录;

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性能试验报告; 电气试验报告。

买方要求的其他记录、试验报告和证件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或图纸名单,但不限于此: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随主机装箱一起供)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主要用材的质量检验书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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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附件4 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

1、工程进度要求

1.1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后开始土建施工,2014年4月30日完工。

1.2合同签订7天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卖方提出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3卖应按照业买方的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不限于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技术措施、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施工力量配备、工程场地管理人员、资金使用计划、主要材料到货计划)并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提交业买方审查。买主方应在收到卖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2天内对之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在经买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4卖方应根据买方的工程工期安排编制工程的一、二级网络进度计划(包括图纸提供计划和设备材料到货计划),并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提交业主。每推迟一天卖方向买主支付违约金5000元。

1.4.1买方应在收到上述计划后及时组织卖方和其他有关方的代表召开审查会,对卖方提交的进度计划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决定。

1.4.2工程的进展不符合进度计划时,买方可要求卖方修改计划。除本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任何计划的修改都不得造成完工期限的延误。因进度计划修改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卖方承担。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和原电力部部颁的有关火电建设的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本工程适用的国际通用标准,包括外商在其技术文件中所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3、施工质量的要求

3.1本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在工程的全过程建设中满足业主方的进度目标,争创一流工程。中标单位应:严格控制设备安装质量,提高安装工艺水平,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安装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8%,关键项目、隐蔽工程的优良率100%。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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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其他重大事故。

3.2钢结构的钢材和连接用材料如焊条、焊丝、焊剂、高强度螺栓和涂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满足招标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3.3钢材的使用要求

3.3.1首次采用的钢材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试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采用,对材料按有关规定必须有抽样检验,取样方法与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所有钢材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执行相关规范的条例。

3.3.2钢材应无脱皮裂伤、翘曲等缺陷、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偏差值的1/2。 3.4焊接材料及工艺要求

3.4.1焊接使用的焊条必须符合相关国标。手工焊接所用焊条型号应与母材金属强度相适应。自动焊接或半自动埋弧焊接所用的焊丝和焊剂等,应与母材金属强度相适应。 3.4.2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渣壳。

3.4.3焊接工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的规定经考试并取得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必须在焊接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焊接工作开始前必须编制焊接工艺,并采取相应措施使结构的焊接变形和焊接残余应力减到最小, 所有焊接要求,均应按有关规范和施工图文件内容。

3.4.4焊接开始前,应复查组装质量,定位焊质量和焊接部位的清理质量是否符合GB50205—2001及施工图文件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修正合格后方准施工。

3.4.5 30mm以上厚板焊接时,应注意严格控制焊接顺序,防止产生在厚度方向上的层状次撕裂。 3.4.6厚度大于36mm施焊前应进行预热,焊后应进行后热, 预热温度以控制在100—150 0C;后热温度应由试验确定,具体要求详见GB50205—2001。

3.4.7采用焊接连接的节点,当板厚等于或大于50㎜,并承受沿板厚方向的拉力作用时,应按《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规定,附加板厚方向的断面收缩率,并不得小于该标准Z15及规定的允许值。

3.4.8对各种焊缝型式、长度以及厚度均按施工图文件要求施工。 3.5 加工及装配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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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3.5.1构件加工时,下料,切坡口,焊接矫正等工序,均应采用不损伤材料组织的方法。 3.5.2钢结构的放样、号料、切割以及矫正、弯曲和加工都应符合GB50205—2001规范中各条文要求。

3.5.3钢材切割必须遵守GB50205—2001规范相关的条文要求。型钢切割应采用自动切割机进行切割;钢材切割的允许差执行GB50205—2001规范的规定。 3.5.4柱脚板、压板的锚栓孔用小园切割机进行精密气割。

3.5.5加工完成的钢柱,由制造厂在柱上加“标记”,即两个轴向方向的中心划线及标高划线。以保证钢柱安装的标高、轴线对中、上、下柱对中以及高强螺栓接头的精度要求。

3.5.6组装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3.5.7焊接连接组装允许偏差,应按GB50205—2001规范附录附录C执行。 3.5.8构件的组装工作应在坚固的平台进行,保证各个零件相互间的标准尺寸。 3.5.9成品出厂前应进行外观,尺寸,接头角度,焊缝,摩擦面等的质量检验。

3.5.10构件出厂前加工厂应进行试拼装。组装范围应由总承包商、业主方以及加工厂共同协商。并经总承包商确认后方可出厂,预拼装的允许偏差详见GB50205—2001。

3.5.11要求端部铣平的构件和连接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按照GB50205—2001表8.4.1执行。

3.5.12对外露的铣平面应防锈保护。 3.6构件除锈和涂装要求

3.6.1钢结构除锈采用喷砂方法,除锈等级Sa2。

3.6.2除锈之前,钢表面的毛刺,突起和焊瘤应用砂轮打平和清除,表面油污应清洗干净。 3.6.3涂装前的检查:

3.6.3.1检查钢材表面是否达到Sa2的除锈质量等级,除锈后是否有返锈或重新污染现象,否则要重新处理。

3.6.3.2对构件设计规定禁止的涂漆部分,在涂漆前应用胶线带遮蔽起来。

3.6.4涂装是钢结构加工制造的最后一道工序,不得与结构的焊接装配等工序交叉进行。钢结构防腐采用重防腐漆,本工程采用环氧类系列防腐涂料,两道底漆两道面漆。两道底漆和一道面漆在加工厂中涂刷,另一道面漆在安装完成后涂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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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3.6.5钢结构涂层干漆膜总厚度要求: 两道底漆、一道中间漆和一道面漆的干漆膜总厚度要求不小于200μm;面漆颜色由业主方确定,要求先作色板,待业主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3.6.6漆膜干膜厚度用漆膜测厚仪检查,当漆膜厚度不足时,应增涂面漆至规定的厚度。 3.6.7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涂层被损坏的部分应予补涂,涂刷时,严格防止在摩擦面上沾上油漆或其它脏物。

3.6.8一道面漆应在结构安装完成并固定后进行涂刷。并应结合施工逐层涂刷,严禁雨天施工。在接头区待高强度螺栓终拧后,再分层涂装底漆和面漆。

3.6.9安装焊缝处应留出30~50mm暂不涂装,凡是发现在焊缝位置范围内误涂油漆的应按防锈方法消除干净后才能施焊。

3.6.10涂装完毕后要在明显处标注原构件号,此外还要对重大构件标注出重量,重心和起吊位置等,便于运输和安装。 3.7钢结构的运输和堆放

3.7.1对大型或重型构件的运输应根据新行车路线和运输车辆性能和运输方案。 3.7.2构件的运输方案顺序应满足构件吊装进度计划要求。

3.7.3平面外刚度较差的构件运输应侧立旋转,侧向应支撑稳定,如超高必须平放时,应放在刚性托运架上,运输长构件的车底板(或架)长度应满足构件支垫要求,防止构件发生变形。 3.7.4构件装卸时,要按设计吊点起吊,并要有防止损伤构件的措施。

3.7.5构件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无水坑冰层,并有排水设施;构件应按种类、型号、安装顺序分区堆放;构件的底层垫块要有足够的支撑面,防止支点下沉,相同型号的构件叠放时,每层构件的支点要在同一垂直线上以防止构件压坏和变形。 3.7.6已变形的构件必须矫正,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3.8基础和支承面

3.8.1钢结构安装前应对架构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位置等进行检查,并应进行基础检测和办理交接验收,其要求详见GB50205—2001 第11.2.1条。 3.8.2钢柱脚采用钢垫板做支承时,应符合GB50205—2001 第11.2.2条。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1卖方在投标时应有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题报告(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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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及制订处罚细则),应分别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组织措施、及奖惩制度,并配备专职负责人员及管理人员,现场配备必要的安全、文明设施。

4.2卖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制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文明、环境、卫生检查,达到国家有关条例规定的标准。卖方应在施工现场合理布置水冲式卫生间,并有专人管理。

4.3卖方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措施,并在中标后依据国家已经颁发和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条例,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具体地落实安全组织网络和管理制度。执行原电力部电建(1995)543号文《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实现文明施工、文明调试、文明启动、文明投产、文明竣工的目标。文明施工管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区、仓库区等。文明施工包括五方面的内容:即施工程序、总平面管理、清洁卫生、循序作业和区域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按阶段、按专业、按系统和按区域进行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和实施。

4.4由于卖方管理不善违规作业或因第三者的全部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以及其他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应由卖方负责。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4.5对现场文明生产的要求,卖方应派专人负责现场的文明生产工作,并设置必要的文明生产设施。

5、工程报告的要求

5.1周、月度报告:卖方应完成整个工程的周、月度报告,并编制工程施工周、月报呈送买方。卖方应于每周一提交周报,每月上旬提交上个月的月度报告,该报告应全方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5.2工程执行情况概述

①本周、月天气情况; ②为完成进度采取的措施; ③主要工程进度描述; ④现场人员概况;⑤现场施工机械概况。 5.3工程进度

①最新的总项目进度计划; ②关键项目里程碑实际进度; ③各单位工程完成进度;④本周、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⑤延期项目延期说明。 5.4设计和图纸

①施工图纸接受情况说明及设计施工图交底情况; ②本周、月设计图纸接受清单; ③下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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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要求提供图纸目录; 5.5设备和材料

①本周、月主要材料设备到货清单; ②下周、月主要材料设备计划到货清单; 5.6工程质量

①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表; ②工程质量情况说明; 5.7建设项目施工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的工程量表 5.8安全、文明生产、卫生情况报告 5.9周、月重要事件说明

设计图纸交付: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付。

设备供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运输到电厂施工现场。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施工工期要求: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安装工作 序号 1 2 3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交货时间 1、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相对交货时间,即自合同生效至第一批货物交付止的最短时间(按月计算)。

2、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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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

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

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处理方案应经买方认可。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

文案

标准

待检。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不论买方监造代表对卖方产品质量签证与否,并不免去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3.3 监造内容。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买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卖方

保证接受。

监造内容

序监造部套 号 1 2 3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监造方式 3.4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

3.4.3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

卖方、买方监造代表、买方三方协商确定;

3.4.4 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代表有权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

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复印,卖方应提卖方便。

3.4.5 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有

权提出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应主动及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3.4.6 卖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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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4 验收

4.1 验收由甲方组织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环保部门验收认可。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性能的要求。 4.3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供需双方商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4.4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安装结束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卖方与买方协商确定。 4.5 性能验收试验由卖方主持,买方参加。试验大纲由卖方提供,与买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

验由卖方与买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7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卖方为主编写,买方派员参加,共同签字

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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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要派出合格的、能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卖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要求追加人天数,卖方应满足买方的要求。

1.2卖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买方不再因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卖方须及时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卖方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1 2 3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职 称 人数 备注 1.6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6.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6.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6.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6.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6.5卖方向买方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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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1.6.6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

1.6.7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6.8在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卖方提供的调试重要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1 2 3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6.9卖方现场安装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6.10卖方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6.1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买方协商。 1.6.7买方的义务

1.6.7.1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卖方便,费用由卖方负责。

2 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文案

标准

2.2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

培训内容

序号 1 培训内容 向买方提供所有必需的资料,使买方熟悉设备 使买方人员掌握设备 的使用和性2 能 计划人/天数 培训教师构成 职称 工程师 技师 高工 技师 人数 地点 备注 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3.1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3.2设计联络计划表(商定后填写)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文案

标准

附件7 大(部)件情况

尺寸(m) 序 部件名称 数量 号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长×宽×高 重量(t)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投标人须对所有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运输距离等>)做出详细说明

文案

标准

附件8 差异表

1 技术规格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招标规格或招投标规格或投标文偏离 条目号 标技术条款 件技术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范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文案

标准

附件9 罚款条件

设备投运后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经济运行,设备性能必须达到设计保证值。

1 设备性能必须达到保证值,每项超过(或低于)保证值1%,性能罚款为合同总价的5%。 2 设备等关键部件如因设计、制造、材料或指导安装原因,损坏或存在设备隐患达不到买方提

出的保证要求,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并由卖方负责提供部件更换或采取其他改进措施处理好,所需费用由卖方全部承担。

设备达不到设计保证要求,如属于卖方设计、制造、材料或指导安装原因,由卖方负责免费处理好。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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