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土地复垦施工措施
⑴使用临时用地将报经当地国土、水保等部门批准,使用临时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并签定临时用地协议。
⑵临时用地将严格按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文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要严格按设计编制的并经省国土厅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具体复垦措施为:
①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时,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存、防护。表土剥离厚度一般为0.3m,对于耕地等土质较好的可达到0.5m,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路基两侧,采取土袋挡护坡脚的临时防护措施。
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垦区内,或用作路基边坡和护坡网格内以及线路两侧绿化带的覆土改造。
②取、弃土场土地复垦
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在碴场的一角或两侧,采取土袋挡护坡脚的临时防护措施。由于表土堆放时间较长,土壤结构松散,容易受到风蚀及水蚀侵害。通过在临时堆体周边外坡脚采用装土袋挡护,其余裸露面采用撒草籽覆盖,防治水土流失。取弃土工作完成后,利用剥离的熟土进行复垦,并按设计修建土地复垦区的排灌系统。
③施工便道土地复垦
施工便道应利用已有的乡村道路或其它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便道对土地的占用,对能复垦的施工便道进行翻松、平整,利用主体工程表土或周边客土进行复垦。
④施工场地土地复垦
施工场地选址时,在满足就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周边的闲置场地或未利用地,减少临时工程的占地。施工场地平整时,应先剥离表层土暂存,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完工后,将暂存的表层熟土重新覆盖,用于复耕。
⑤生物化学措施
在复垦后的土地,采取一定量的生物化学措施,生物化学措施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恢复植被和环境优化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