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充本租赁合同第二条,合同到期后,如此房屋未被拆迁规划,出租方需收取本合同体现房款的百分之十的费用后,与承租人续签2032年7月1日至2052年6月30共贰拾年的房屋使用合同,并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 补充第十一条保修责任:承租人所承租的房屋发生质量问题,出租方应履行保修义务。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承租人不承担责任。出租方应尽快进行维修,其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 房屋交付时,房屋设施应与样板间内设施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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