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工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当地和业主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制度。
3建立健全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授权,保证其行使安全管理工作的职权。确定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工区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督促安监部门做好工区内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考核工作。
5组织制定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确保工区安全生产投资的有效实施
7督促、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工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