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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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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制度的完善

【摘要】:董事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存在董事的性不够、董事激励不足、具备担当董事素质的人才匮乏等问题,这大大削弱了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职能。因此,需要明确董事定位;完善董事引入制度;建立适当的董事激励和约束机制,进而完善上市公司董事制度。

【关键词】:董事;主要问题;完善

自从我国引入董事制度以来,董事在上市公司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董事自身的原因和客观条件因素的影响,董事制度的发挥过程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关于董事制度在中国的发展与现状方面,有较多研究表明董事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处于劣势地位,这使得他们几乎不可能发挥制度赋予他们的作用。很多现实的董事事件不断发生引起了上市公司对其关注。文章在认识并分析现有董事制度缺陷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董事制度。

一、上市公司董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董事自身的问题

1.董事个人的特征。

对董事个人特征的分析主要包括董事的职业背景、专业背景、学历背景、知识结构以及年龄等内容, 主要解决”谁做董事”的问题。孔翔(2002) 提出,理想的董事人选的标准是年龄在35~55岁之间、对公司现金流量与每股收益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理解、往往也是一名其他(非关联) 公司忙碌的管理人员、有勇气直抒己见并能对董事长与CEO 的决定提出反对意见、能够准确清楚简洁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必要时能出任公司的董事长等;董事可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绩效、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2.董事的态度问题。

一方面”人情董事”现象严重, 性难以保证。过去, 由于上市公司引进董事是非强制性的, 且董事的选择和任免机制也无章可循, 也就出现了”人情董事”现象。这些董事是上市公司的主要领导利用社会关系聘请的, 不仅不能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反挤占了中小股东的董事份额,加剧了对中小股东的侵害。在目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下, 董事的提名、聘任、权利等均由大股东任命,加剧了董事的。

另一方面,”名人董事”现象严重, 没有时间履行职责。目前上市公司的董事往往由大股东推选, 多为知名学者、企业家等人。他们本职工作繁忙, 极

少参加公司董事会, 难以保证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参与董事会议。另外, 一些上市公司聘请董事时多注重其名望和社会影响,同时也出现了多家公司争聘一位专家学者担任公司董事的现象, 使董事成了”名誉职务”, 很难听到董事真正的声音。

(二)客观因素问题

1.董事比重小。

实践表明,董事会中董事人数少、比例低,作用有限。目前已有几百家公司聘请了董事, 但董事人数少, 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很低, 处于弱势群体, 难以形成一种对股东代表和执行董事的制衡力量。实践中, 大多数董事所能起到的作用仅仅是从专家的角度对公司的某些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扮演着公司的顾问或”高参”的角色, 对真正大股东和内部人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公司重大决策方面等起不到应有监督的作用。当董事和董事长发生争执时, 往往出了辞职之外,并无它法。

2.董事引入机制问题。

董事的引入问题就是董事的选聘问题, 即由谁提名、如何产生的问题, 它直接关系到董事代表谁的利益, 以何种立场去判断和行事,但由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仍然存在”一股独大”问题, 控制权还是主要在大股东的手中, 所以尽管在《规定》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的候选人, 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但由大股东决定产生的董事, 仍有代表大股东利益的嫌疑。所以实践中, 就很难保证董事对大股东的决策发表不同意见。

3.董事约束和激励机制问题。

一是董事缺乏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董事是以声誉激励为主, 上市公司对董事的激励报酬比较混乱,通常不向他们支付报酬或少量的车马费。董事缺乏足够的动力,花费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去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有关的材料, 并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 通常他们都是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在董事会会议上表决。

二是缺乏有效的董事约束机制。董事的存在意味着对大股东权力的制约, 但其本身也应当受到监督。那么由谁来对董事进行监督? 董事失职之后究竟谁来管, 责任由谁负?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 董事制度的作用势必会遭到人们的质疑。

4.上市公司方面的问题。

一是董事信息不完全。如不能及时提供开会资料或董事的需要的有关资料, 使董事无法发表恰当的意见, 只好做个花瓶;董事之间与内

部董事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董事制度有效发挥经营决策和监督作用, 一要董事是从局外者的眼光来看公司内部事务, 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要董事能及时、准确地获得企业客观信息。然而, 大量的事实说明, 管理层是董事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这就说明董事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高管人员提供的信息真实性。

二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二元性。在我国, 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非常严重, 且上市公司中66% 的股票是不流通的, 53% 的股票为国有股, 在国有股基本处于行政支配并且没有一个既定的市场目标和盈利目标的情况下, 董事究竟如何应对如此强大的行政力量和行政机制, 确实是一个难题。

二、董事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定位

在董事功能方面,应充分发挥董事在上市公司具有制约功能、代表功能和评价功能;在董事与股东的关系上,在我国, 董事不仅是全股东利益的保护者, 更重要的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 护者;在董事和普通董事、高管人员的关系上,董事与普通董事都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董事并不高于普通董事。但两者设立的目地、产生的程序、权限、行为方式、工作内容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 显然不能互相替代, 混为一体。在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上,要清楚认识董事与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经理的监督时间和力度是不同的, 董事主要是事前监督、事中监督, 因拥有投票权、表决权, 对公司重大决策有一定的影响, 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有一定的压力; 而监事会主要是事后监督, 并且作用有限。而且两者在某些监督权上存在重叠, 需要二者相互配合。

(二)完善董事引入制度

完善董事引入制度主要从两方面考虑:

一是要解决董事自身问题, 也即”能力性”问题。《规定》里对董事能力性规定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规、规章及规则”,”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这些要求仅对法律经济知识和经验做了限定。所以目前上市公司聘请的董事大多是国内一些知名的经济学家、大学教授、证券从业人员。他们的介入虽然对上市公司有很大帮助, 但无论从精力上还是从具体行业经验上讲都难免有欠缺, 有的教授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董事, 涉及交通、钢铁、汽车等多个行业。俗话说”隔行如隔山”, 业务不熟悉, 监管也就相对困难。所以董事的任职最好避免跨行业, 这样可以保证其集中精力做好监督。

二是董事选择的程序问题。比如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多少为宜;

谁来选董事;选谁担任董事等问题。从我国实际股权结构来看, 一方面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 所以, 如果由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 然后由股东大会简单表决, 很难保证董事代表全体股东和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也难以避免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事件发生。而我国, 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只占1/3 以上, 属于弱是群体。而要使董事真正发挥作用, 需要董事在董事会中, 至少要占据1/2, 在董事会中增强董事的声音, 使董事在董事会中真正起到平衡作用。

(三)建立适当的董事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方面对待董事, 不能只靠法律法规约束他们”怎样做”, 还必须调动董事的积极性, 用合理的薪酬制度激励其作用的发挥。国外的实证研究证明, 薪酬制度的设计与董事的性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另一方面对董事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约束, 避免董事逃避责任。比如上市公司建立董事的问责机制[4];建立声誉机制或者说社会评价机制等, 同样对董事能够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公司的业绩, 虽不能说是董事一人的功劳, 但无形中将大大提升董事的声誉, 董事报酬中的变量就会趋向增大, 董事的人力资本价值也就增加。这样, 董事为了自己的声誉, 在一定程度上, 有可能自觉地去努力工作。有研究甚至发现, 美国的董事市场是有长期记忆力的, 高素质的董事的杰出表现会为他们带来新的董事职位, 而”劣质董事”离职后则不会被其他企业聘用(李慧眉.2000)。

(四)加强上市公司自身建设

一是解决董事的信息不完全问题。对董事的信息获得, 应有制度上的安排, 对上市公司必须提供的信息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提供这些信息, 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在信息问题上, 上市公司承担的责任更多些, 同时董事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收集、阅读、整理上市公司的资料。

二是优化股权结构, 实行股权多元化。合理的公司股权结构, 有助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 从而避免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我国”一股独大”不能改变, 董事制度作用的发挥, 也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余秀荣. 2006.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制度建设的问题分析. 上海经济研究.

[2] 孙建婷. 浅议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经济论坛

[3] 于东智, 王化成. 2003 . 董事与公司治理:理论、经验与实践. 会计研究.

[4] 于东智. 2003. 董事会、公司治理与绩效-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分析. 中

国社会科学, (3): 29~41.

[5] 谭劲松. 2003.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制度若干特征分析.《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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