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主要投资业务部门,负责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从事证券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第二条 证券投资部暂设,投资总监(兼风控专员,分公司培训岗)1名、操盘手2名。
第三条 证券投资部开始启动运作资金大概2500万左右,预计截至2016年12月30日运作资金到6000万左右。以后根据运作资产大小增加操盘手人数。
第四条 证券资产管理部部门设置及岗位结构图完整如下:
投资基金经理 (阳光私募) 证券投资部门经理(副总级别) 投资总监 投资经理 (账户管理) 策略及行业研究员 风险监控专员 操盘手1 宏观及投资投资基金经理1 操盘手2 投资基金经理1 第五条 投资总监工资构成 策略研究员 行业研究员 工资=基本工资(8000∽12000)+绩效工资(部门因资金管理公司获收益的3%)+公司年终奖金
第六条 投资经理(操盘手)(账户管理)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3500—6500)+绩效工资(管理资金公司所获收益的25%)+公司年终奖金 备注:1:基本工资计算方法,
M=操盘手名下所有账户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H=深圳成分指数当月涨跌幅百分比 收益与指数关系 当M>H(跑赢市场) 基本工资 备注 5000+(M—H)*基本工资上限6500封顶 100 当M工资=基本工资(5000∽8000)+绩效工资(管理资金公司所获收益的2%)+公司年终奖金第 本证券投资部薪酬管理办法使用时间截至20161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