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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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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报告管理自查制度

按照《北京市职业病统计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作好通州区医疗机构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本单位职业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相关科室及下设卫生服务站进行职业病报告检查,旨在提高职业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单位相关科室及下设卫生服务站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杜绝尘肺病死亡、疑似职业病及农药中毒病例的瞒报、漏报、迟报、虚报等情况。

二、检查人员 组 长:李宗江 副组长:杨秀清 组 员:李相宜 三、检查内容

1、检查本单位及下设卫生服务站门诊登记、急诊登记、抢救记录及死亡登记等资料,是否存在尘肺病死亡、疑似职业病或农药中毒病例的瞒报、漏报、迟报、虚报等情况。

2、报告卡内容填写真实、准确、完整。 四、检查要求

1、对本单位及下设卫生服务站的门诊病例、急诊病例、抢救记录及死亡病例等资料,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填写自查记录表,进行结果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2、检查时间:本单位及下设卫生服务站每季度1次,按照职业病报告考核时间要求上报季度报表。

五、考核评估

年终将全年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提请主管领导审核。

永乐店卫生院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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