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德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码、名称
码:050203
专业名称:德语 (German) 二、专业培养目标
德语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科学文化素质高、道德高尚、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创新意识、自强精神及应变能力的德语专业人才。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德语专业本科生主要学习德语语言、文学、经济、政治、外交、历史以及社会文化方面的基础知识与理论,要求德语语言基本功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其专业特色是:
强化基础阶段的德语专业课教学,高年级教学以加强语言应用技能训练
的应用性课程和专业专题课程为主,开设“经济德语”等专业倾向课程,增加专业课程的信息量和专题课程的深度,并对德语文学课程作适当调整。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德语语言与文化的基本功,具有熟练的听、说、读、
写、译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从事外事、对外经贸、文化教育、科研及旅游部门的翻译、教学、研究或管理工作。
培养学生成为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外语知识和技能的高级翻译人才。 引导学生充分利用武汉大学丰富的学科资源,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扎实的
德语语言和文化基本功的专门人才。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4年。 学分要求:145学分。 五、学位授予: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基础德语、德语视听、高级视听、德语口语、高级德语、德语文学(德语文学史与文学作品选读)、德语写作、德语口译、翻译理论与技巧、经济德语、德国文化史等。 七、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要求
为了检验教学效果,检验学生所学知识的情况和提高学生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践的创新型人才,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性教学或相关的实践活动。要求实习的学生必须写实习申请、实习计划和实习报告;实习的形式主要为教学实习、翻译实习、导游实习等形式。 八、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 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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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专业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通识教育课 1200005 军事理论 0500001 0700034 通识教育课 专业基础课 0500168 基础德语 3 0500168 基础德语(4) 0500128 高级德语(1) 0500129 选 高级德语(2) 10 10 2 3 2 2 2 2 2 2 2 2 2 180 180 36 54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 必修 0500167 基础德语 2 10 180 0500166 基础德语 1 10 180 10 学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分数 0300181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030018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1200001 体育 1 12 4 3 3 2 6 总学时 54 54 36 108 144 讲 课 54 54 36 108 144 学时类型 实实上机 1 3 2/ 1 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 4 开课 学院 验 践 2 3 5 6 7 8 政管 政管 政管 政管 体 必 修 3 2 2/ 1 6 060012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100002 2/ 2/ 1 1 3 18 216 72 18 216 72 72 1 3 2 军 外 计算 大学英语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 3 3 2 选见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总表(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数学与自然科学、中华文明与外国文化、跨学科领域五大类,学生在每个领域至少选修2个学分,总共最低修满12个学分。获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类学位的学生,在数学与自然科学领域至少修满4个学分,获自然科学类学位的学生,在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类至少修满4个学分。学生选修与本专业重复或修 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教育学分。跨领域的课程修习均承认学分。) 外 10 2 2 外 10 2 2 10 2 2 2 2 3 2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0500130 高级德语(3) 0500051 德语视听(1) 0500052 0500053 德语视听(2) 德语视听(3) 0500054 德语视听(4) 0500046 德语口语(1) 0500047 德语口语(2) 德语口语(3) 德语口语(4) 修 0500048 0500049 3
0500136 高级视听(1) 0500137 高级视听(2) 0500061 德语阅读(1) 0500062 德语阅读(2) 0500063 0500059 德语阅读(3) 德语写作(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 2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周 6周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5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外 专 0500055 德语文学(1) 德语口译 中德文化比较(1) 选 0500884 0500885 0500123 翻译理论与技巧 0500060 德语写作(2) 0500056 德语文学(2) 德国文化史 业 课 修 0500042 05000181 经济德语(1) 05000182 经济德语(2) 0500558 德语国家与国情 0500057 德语文学选读(1) 0500058 德语文学选读(2) 0500050 德语评论技巧 0500886 日耳曼语言学概论 实践 教学 必修 学分 1300037 生产劳动 1300405 实践培训 实践教学或实习 实践总结 毕业论文或设计必修学分 5 12周 毕业应取得总学分:145分 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学分 35分,占总学分的 24%。 专业基础课程必修学分 45分,占总学分的 31% 选修课程学分≥ 58,其中通识教育选修学分≥12学分;占总学分40%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必修学分 7分,占总学分的 5%,不少于6周。 其中毕业论文或设计必修学分 5分,占总学分的 3.5 %,不少于12周。 备注 1.军事理论课程18学时实践内容归入军事训练; 2.《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上机72学时统一安排在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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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法学 专业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 学 分 课程名称 毕业论文 总计 德语 专 业 基 础 课 必 修 课程名称 基础德语(1) 基础德语(2) 基础德语(3) 基础德语(4) 德语视听(1) 德语视听(2) 德语视听(3) 德语口语(1) 德语口语(2) 德语口语(3) 高级德语(1) 高级德语(2) 7 7 7 7 2 2 2 2 2 2 2 3 126 126 126 126 36 36 36 36 36 36 36 54 1 7 2 2 7 2 2 3 7 2 2 4 7 2 5 2 6 3 7 8 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学生必须修满25学分 双学位教学计划 必作,不计学分 学生必须修满45学分
辅修与双学位先修课程(各学院根据本专业实际要求填写,如没有则此表不填):
外语 学院 德语-法学 专业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
课程名称 基础德语(1) 基础德语(2) 基础德语(3) 基础德语(4) 德语视听(1) 德语视听(2)
学分 7 7 7 7 2 2 5
备注 德语视听(3) 德语口语(1) 德语口语(2) 德语口语(3) 高级德语(1) 高级德语(2) 毕业论文 总计 2 2 2 2 2 3 必作,不计学分 学生必须修满25学分 学生必须修满4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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