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材料见证送检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项目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和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5、砂、石、砖等建筑材料; 6、安装材料等;
7、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取样要求:
1、 各个施工班组必须无条件配合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和取样员在现场的取样工作;
2、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和项目部资料员应建立材料见证送检台账,逐项登记,不得遗漏。
四川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宣汉聚城峰华15#楼工程项目部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