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党人员资料袋
党支部
姓 名 申请入党时间 培养人姓名 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资 料 目 录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1 入党申请书 2 申请期间思想汇报(每半年一份) 3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4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思想汇报(每三个月一份) 5 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6 外调政审材料(需要外调的) 7 团组织推优表(28岁以下青年) 8 本人自传 9 党支部综合培养考察材料 10 确定发展对象民主测评汇总表 11 公示单 12 公示备案表 13 公示登记表 14 《发展党员预审表》 15 《入党志愿书》 16 吸收预备党员票决汇总表 17 《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18 预备期思想汇报(每三个月一份) 19 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汇总表 20 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汇总表 库尔勒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监制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周内党支部与其谈话,提出要求,并指派一名正式党员为培养人。
2、半年后,党支部根据申请人的培养和表现情况,召开支委会研究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派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期为一年以上。
二、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汇报培养情况,初审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确定能否作为拟发展对象,并形成支委会决议。
4、对支委会确定的拟发展对象在单位内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一般为差额测评)。民主测评的有关程序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规定执行。民主测评结果达不到要求者,暂不确定为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达到者,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形成支委会决议,并进行公示(时间为7—10天),进一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5、公示期满后,填写 “公示备案表、公示登记表”,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党员大会由主持,基本程序为:通报民主测评和公示情况,培养人介绍培养情况,支委会报告培养考察综合情况,党员对发展对象提出意见,表决,形成党员大会决议。
6、党支部根据党员大会决议,整理发展对象有关材料,填写“发展党员预审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党总支的,报总支审批后,统一上报(工委)审批;其他党支部直接上报(工委)审批)。
7、党(工)委对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将派人进行考察预审,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面对面问答,成绩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预审;不合格者,将延期考察。考察预审结束后,(工委)召开会议,对发展对象逐一进行讨论表决,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所在党支部。
三、接受预备党员程序
8、对批准的发展对象,党支部与其谈话,提出要求。发展对象在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交党支部审核。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具体程序按照库党组发(2004)31号文《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的意见》规定执行。
9、无记名投票通过后,将预备党员的材料报党(工)委审批。(设党总支的,报总支审批后,统一上报(工委)审批。其他党支部直接上报(工委)审批)
10、(工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及时召开会议对预备党员逐一进行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所在党支部。
11、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进一步提出要求。并在党员大会上,宣读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2、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报告。
1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情况进行讨论。 14、对预备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有关程序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规定执行。
15、召开支委会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通报,并决定是否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16、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具体程序按照库党组发(2004)31号《关于发展党员票决制的意见》中的规定执行。
17、整理预备党员转正有关材料,上报(工委)审批。(设党总支的,报总支审批后,统一上报(工委)审批。其他党支部直接上报(工委)审批)
18、(工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后,及时召开会议对预备党员转正逐一进行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所在党支部。
19、党支部与转正党员谈话,进一步提出要求。并在党员大会上,宣读转正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