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皖教基[2011]24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是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的重点工作。为完成国家提出的到2015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1 0—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对各地实施规划进行了标准确定和任务分解,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去年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经费投入,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序有效进行。结合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现将《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按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做好验收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主题词:教育 学校 标准化△ 验收 办法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14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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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有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中小学内涵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保障教育教学基本配置为标准,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合理评价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达成情况,促进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
标准化学校验收范围主要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中小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装备、师资配备和常规管理情况。鉴于中小学布局调整持续推进,各地村完小以下的教学点暂不纳入验收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项,教学装备。验收考核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器材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配备,图书、体音美等器材配备等情况。
第二项,学校建设。验收考核在校学生规模、班额控制和教学用房情况,学校运动场地建设和体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学生食堂(伙房)、厕所情况。
第三项,师资配备。验收考核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配备情况,重点是校长符合任职资格和配齐配全学科教师。
第四项,学校管理。验收考核学校教育教学、财务管理情况,教育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校园卫生状况。 三、验收程序及方法
省教育厅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各地实施项目管理。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按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采取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和省级验收认定的方法进行。
(一)县级自评:县(区)教育局成立自评组,对年度规划建设学校进行自评验收。依据《细则》对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成情况进行自评。县(区)教育局每年将标准化建设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及合格学校名单向市教育局报告。
(二)市级复评:市教育局成立复评组,对县(区)工作进行复评,复查经县级自评认定的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的情况。市对县(区)学校复评采用抽查方式进行,被抽查学校均复评合格,方可认定县级申报情况真实有效,标准化学校建设达到合格要求。各市在复评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化学校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和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验收:省教育厅结合全省规划进度表,对是教育局上报
复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验收认定。 四、验收认定和结果使用
(一)分层认定:根据《验收细则》,验收结果将学校分为标准化合格学校、基本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三个等次;接受验收地区分为标准化建设达标市、县(区),基本达标市、县(区)和不达标市,县(区)三个等次.
(二)认定标准:凡受验学校,达到《验收细则》规定四项总分的90%以上、第一项达到满分、且无严重违规行为的,认定为“标准化基本合格学校”;四项总分达95%以上,且第一、第二、第三项达到满分,学校具备标准体育场地,纳入寄宿项目的学校需完成建设和配备任务,认定为“标准化合格学校”。85%以上学校达到基本合格标准的县(市、区)认定为“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市、区)”;85%以上学校达到“标准化合格学校”标准的县(市、区)认定为“标准化学校建设达标县 (市、区)”。各设区的市所辖县(市、区)均为“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市、区)或“标准化学校建设达标县(市、区)”,可分别授予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市和达标市的称号。
( 三 )结果使用:验收认定结果与相关督导评估与督导考核挂钩。省教育厅将把标准化学校建设验收工作与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市教育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进行。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市、区)将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评估认定的前置条件,凡末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任务的县(市、区),不得参加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
区)的评估认定。
五、验收时间:
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工作在每年的11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随相关考核进度统筹安排。
附件2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
主要指标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1.小学配备有1个科举实验室。初实验室和辅助用房达标(9分), 中24个班以下的配备理化生实验室教学仪器达标(6分). 各1个,24个班以上的配备理化生 实验室备2个:数学仪器符合国家标准或省要求(15分) 一、教学装备 (40分) 2,小学生均图书15册,初中生均图书25册(8分) 3.小学和初中每一个班级配有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8分) 4.小学、初中体育、音乐、美术器材达到国颁标准(9分) 5.在校学生规模适度,班额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有符合标准的教二、学校建设 (20分) 学用房;有符合学校自身条件的运动场地和设施;有适应学生生活需要的食堂(伙房)和厕所(20分) 体育器材达标(3分)、音乐器材达标(3分) 美术器材达标(3分) 在校学生规模适度(2分) 班额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6分.若少数班级存在大班额现象,但是较往年持续下降赋3分,其他不赋分) 学校教学用房满足需求(2分),学校从自身条件出发落实运动场地和设施(5分),学校食堂(伙房)、厕所适应学生生活需要(5分) 6.学校校长符合任职责格条件,并三、师资配备 (15分) 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6分) 7.学校教师配备符合省规定编制标准,各学科教师齐全(9分) 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3分), 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3分) 学校教师配备符合省规定编制标准(5分), 学科教师齐全(4分) 图书室达标(3分), 生均图书达标(5分) 每个班级均配备多媒体远程设备达标(8分) 9,配备的图书,仪器、多媒体设备、学校有健全的图书、仪器、器材管理制度(2音体美器材等管理有制度,使用有分),有使用记录(2分),器材保管良好(2分),记录,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图书、仪器、器材使用率较高,发挥效益较好提高使用效益(9分) 四、学校管理 10.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财务瞥理(25分) 规范,校园环境卫生整洁(16分) (3分) 学校有健全的规范办学行为、财并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制度(3分),学校财务管理符合各项规定要求(3分),无违背教基[2009]11号文件的不规范办举行为(8分)。学校有常态化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情况良好(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