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1月17日,经最高人民核准,海口中院对诈骗并杀害同居男友的宫某娟依法执行死刑。
宫某娟,女,1967年出生。经审理查明:罪犯宫某娟与被害人赵某(殁年51岁)于2009年开始同居。2010年6月的一天上午11时许,宫某娟在租住的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某房内,因赵某炒股亏损发生争吵和撕扯。随后宫某娟抄起高压锅锅盖朝赵某的左太阳穴抡去,致其当场死亡。宫某娟将赵某的尸体予以肢解后,抛到杂草丛中。
罪犯宫某娟杀害赵某后,多次对外谎称赵某授权其转让赵某的房产。2010年8月3日以23.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转让给符某荣,因赵某的身份证被发现系伪造而未能过户。同年8月4日,宫某娟退还符某荣预付的11.5万元购房款。
罪犯宫某娟通过征婚广告与武某有(殁年53岁)相识,于2010年8月份左右开始同居。因欠武某有5万元无法归还,且不满武某有以还钱为由要求玩性游戏,预谋将武某推入海里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