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加 工 协 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的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要求: 1.委托加工产品名称:
2.委托加工产品规格: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规格为准。 3.委托加工产品质量标准:
4.委托加工产品数量:分批加工,以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数量为准。
二、委托加工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委托加工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及原材料价格,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在委托加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负责。
四、 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委托加工合同》,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委托加工合同》后立即安排生产事宜,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数量及完成时间。
3、甲、乙双方的《委托加工合同》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
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五 包装要求
因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的特殊性,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委托加工产品外包装上印制甲方所要求的相关内容,并在该委托加工产品外包装上体现甲乙双方联合制造字样。
六 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每次《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
七、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应根据经营需要向乙方下《委托加工合同》,对加工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加工产品交货期、交货地点、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约定。《委托加工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生效。
2.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加工产品。 八、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应具备生产本协议所述产品的各种证照。
2.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委托加工活动。 3. 乙方保证加工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九、保密条款
1、保密范围: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知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违约方除赔偿给守约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十、违约责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的缔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承担责任;
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乙方人民起诉。
2.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