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原则
为加强部门各项会议的科学管理,确保会议程序规范化和科学化,补充完善公司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达成会议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部门所有定期或不定期的正式座谈会议.
第二章 会议目的及原则
第三条 会议目的
(一) 提高部门执行工作达成目标的效率; (二) 实现有效管理,促进部门上下的沟通与合作; (三) 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建设性的工作方案;
(四) 协调部门内部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工作分工安排。
第四条 会议召开的原则:
(一) 高效原则。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二) 精简原则。尽量缩短会期和控制会议规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统筹合并召开;对可
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能会下协调解决或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会议。
第五条 会议安排的原则:
(一) 小会服从大会; (二) 局部服从整体; (三) 临时会议服从例会;
(四) 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六条 部门所有会议组织遵循“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第七条 会议召集人需提前做好相关会前通知准备工作,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
主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须准备的资料明细等.
第 会议通知一般由会议召集人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各参会人员。通知形式有QQ群、微信群、电话、公告白板等多种形式, 确保所有人员均通知到位,并给予充分的时间作准备.
第九条 会议参与人员会前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于会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数据、文件。
第四章 会议纪律
第十条 所有参会人员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 因有其他原因,的确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向会议主持/召集人申请,获准许后方可免予参加或指定其他可代替人员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 在会议举行前,确因工作需要,需要延迟到达会场的人员,须于会前提前向会议主持/召集人说明,获准许后方可延迟.
第十三条 会议召开过程中,的确因工作需要中途离开会场的人员,须于向会议主持/召集人请示,获准许后方可离开会场。
第十四条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机或调到振动,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遇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
第十五条 会议过程中,不得在会场中走动,不得频繁出入会场。 第十六条 会议中各与会人员应积极发言,提出自己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第十七条 会议发言内容不得偏离议题,力求主次清楚言简意明,发言内容不可出于个人利益或对他人有人身攻击.
第十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注意倾听他人发言,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尊重他人。
第十九条 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第二十条 参会人员需带好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十一条 当主持/召集人宣布会议结束时,参会人员才可离开会场,同时将
凳子按原位摆放整齐。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