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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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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弘扬我校教师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勤

奋工作、积极献身特殊教育事业,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组 长 康洪德

副组长 周升玉

成 员 康广亮 王飞 王来启

三、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

信念,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 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有良好的师德风范,能以德服人,以德育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成为教师、学生道德的表率;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迟到、旷课、早退等现象;

4、思想,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在教学、科研及后勤管理等岗位中成绩突出,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公认;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能以大局为重;

6、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

五、评选办法

“校园师德标兵”每年评选一次,名额按语文组一个,数学组一个,中层干部一个。评选采取民主推荐、评选领导小组评议决定的办法进行。

六、奖励方式

1、获得“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记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档案,作为评聘职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作为评选上一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先决条件。

董庄小学

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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