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 页 共 31 页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修订记录 修改内容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 页 共 31 页 1安全管理
1.1开工安全条件准备
1.1.1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的各项内容,完善工地现场各项临时设施,如大门、围墙、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用电设施等,并填写《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申请表》,申请进行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
1.2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2.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开工时,施工单位应设置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办公室显著位置悬挂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及各项规章制度牌。框架图的规格形式应由施工单位统一制定。在框架图中,应注明管理人员姓名、岗位及职务、贴3寸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施工单位应签发上述人员的任命书,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2.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应符合如下要求: 规模 工程类型 5万平方米及以上 (1亿元及以上) 1万~5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及以下 (5000万~1亿元)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 不少于3人 不少于2人 不少于1人 (5000万以下) 1.3目标管理 1.3.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1.3.2项目部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应按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进行分解,制定分阶段目标。同时,将各个分项的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并落实到各个
2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3 页 共 31 页 安全责任人,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考核。
1.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4.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企业公章,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查签字盖注册章及盖企业公章后方能实施。
1.4.2专项施工方案
一、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3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4 页 共 31 页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四、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企业公章。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企业公章。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批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审查签字盖注册章及企业公章后方能实施。
五、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包括: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或集中荷载20KN/㎡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线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吊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或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6、其他: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
4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5 页 共 31 页 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4.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企业公章。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企业公章。
一、对于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审查签字盖注册章及盖企业公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重新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1.5交底和验收
1.5.1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一、施工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派人向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情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五、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签字手续,由交底人签字,被交底人签字认可,并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该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作业班组各一份。
六、安全技术交底可以采用会议口头形式,文字图表形式,甚至示范操作形
5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6 页 共 31 页 式,视工程施工复杂程度和具体交底内容而定,但应有文字记录。
七、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程序与总承包单位交底程序一样,再报总包单位备案。
1.5.2验收
一、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及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二、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结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1.6安全检查
1.6.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同时,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消除。
一、施工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对每项工程的定期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应对每项工程进行节假日、恶劣气候的专项安全检查 。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进行记录,定人、定时、定措施解决,施工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应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踪落实。
1.6.2项目部应当建立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一、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应对每项工程进行节假日、恶劣气候的专项安全检查 。
6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7 页 共 31 页 二、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的规范、标准及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进行记录,定人、定时、定措解决,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踪落实。
1.6.3项目专职安全员应每天对工程项目现场及生活区进行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一、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跟踪处理,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1.7安全教育和“平安卡”
1.7.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7.2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工人必须要求佩挂“平安卡”上岗作业。在建工程项目,必须使用“平安卡”刷卡机。“平安卡”刷卡机应安装在工地大门出入口,方便工人进出刷卡使用,以记录工人出勤、上岗等信息。
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8.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1.8.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分为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六大工种。
1.9其他管理要求
1.9.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9.2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9.3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7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8 页 共 31 页 1.9.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1.9.5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9.6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9.7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2文明施工
2.1大门
2.1.1 门楼式大门
1、门柱采用钢构架体,外包0.5~1mm厚薄铁皮,达到美观效果,门楼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以抵抗风力等荷载。
2、门扇转动范围内地面必须硬化,表面要平整。
3、门柱和门扇的颜色由企业自定,但每个企业必须统一。大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动伸缩门。
2.1.2 无门楼式大门
1、门柱采用转砌,表面抹1:2水泥砂浆20mm厚后刷涂料。门轴预埋铁件必须在砖柱砌筑时预埋,并且有足够的锚固力。
2、门柱和门扇的颜色由企业自定,但每个企业必须统一。大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动伸缩门。
3、其他做法同门楼式大门。 2.1.3 门卫室
1、工地大门处应设置门卫室,门卫室宜采用活动岗亭,也可采用砖混结构,
8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9 页 共 31 页 但面积不得小于4㎡,高度不得小于2.4m。正面一门一窗,两个侧面各有一窗。
2、门卫必须统一着装,室内应悬挂岗位职责牌。 3、门卫应实行交制度,不得擅离岗位。
2.2施工围墙、门挡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实体围墙或围挡。围墙或围挡应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并沿工地四周连续封闭设置。围墙或围挡可书写反映企业文化或安全生产的标语。
建筑施工现场围墙或围挡的高度在市区主要路段的高度:在市区主要路段两侧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围墙或围挡不低于1.8m。
2.2.1 砌砖式围墙
1、面层用白色水泥和胶水调和,刮2~3遍腻子,再用围墙防水白色涂料粉刷,耐用不易脱皮。
2、围墙厚度不得低于180mm,围墙单边长度超过50m时,间隔20m~30m设置沉降缝,沿墙方向每6m设置附墙柱。
2.2.2 金属板式围挡
围挡宜采用定型的金属材料加工,立柱、横杆和斜撑可采用方钢或角钢进行加固。长度方向可采用按3m模数递增的钢骨架,板材应采用彩钢板,底部设置不少于180mm高的砖砌基础,应保证围挡牢固。
2.3图牌
2.3.1 五牌一图、宣传栏及黑板报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并在主要通道处设置安全宣传栏。
2.3.2 施工图牌
1、项目经理部铭牌采用铝合金、不锈钢制作,铭牌宜挂设工地大门及办公区。 2、材料堆放区应挂设尺寸宜为600×400mm的指示牌,各类材料堆放处应挂设尺寸宜为450×300mm的标识牌。
9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0 页 共 31 页 2.4道路及场地硬化
2.4.1 道路硬化
1、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应进行硬化,采用厚度不少于200mm的C20混凝土路面,道路两边要设置排水沟。
2、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应尽量形成环形道路,对不能形成环形道路的,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坪,回车坪的做法同道路。
2.4.2 场地硬化
1、现场场地应进行硬化,采用厚度不少于100mm的C20混凝土路面,场地大小应满足现场堆放材料。
2、相应场地,如加工场、材料堆放要求设置排水沟。 2.4.3 洗车槽及排水系统
1、施工现场大门处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派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大门。
2、洗车槽底部及内测均须抹面,底部应有不小于2%的排水坡度,不得积水。 3、钢格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承受车辆的荷载。
2.5材料堆放
1、材料堆放场地应进行硬化,场地四周设排水沟,不得有积水。 2、材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m。
3、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4、各种材料堆放必须整齐,砖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应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
2.6临时设施
2.6.1 办公楼、宿舍楼
1、办公室、宿舍楼宜采用活动板房,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搭设前应进行专业设计,确保结构稳固。
2、办公室或宿舍外四周应设明沟排水。
3、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的要求。办公区、生活区应与作业
10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1 页 共 31 页 区分开,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满足消防要求。同时,宿舍与厨房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消防的要求。
4、办公室、宿舍应通风良好、照明充足,宿舍墙上应由电工安装足够数量的插座。
5、办公、生活区四周应设置围墙,适当植绿化。
6、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6.2 办公室内布置
1、会议室应设置在首层,室内应布置会议桌、椅子等。墙上应悬挂企业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等,会议桌上应布置鲜花或盆景、企业标旗等。
2、管理人员办公室内墙上应挂上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度牌等。 2.6.3 宿舍室内布置
1、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宿舍内净高不得少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内居住人数不得多于10人,人均不少于2㎡。宿舍内床铺不得多于2层,严禁使用通铺。
2、宿舍内设置个人物品存放柜(餐具、茶具、衣柜等),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3、宿舍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严禁煮食和使用电热棒。
4、宿舍区挂设宿舍管理制度、卫生保卫管理制度等,各宿舍门头挂设住宿人员名单,宿舍外摆放一定数量的垃圾桶、消防器材等。
5、宿舍内夏天应有防暑降温措施。每天专人清扫,并定期喷洒药物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2.6.4 食堂
1、食堂宜采用砖混结构,应采用单层,层高不得小于3m,食堂大小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职工人数确定。
2、食堂地面应贴防滑地面砖,砖混结构内外墙体均必须抹灰,刷白色涂料,内墙贴1.8m高白色瓷砖。食堂内要设置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3、食堂应尽量使用清洁燃料,减少环境污染。
11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2 页 共 31 页 4、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并在明显位置悬挂。
5、食堂内生食和熟食必须分开放置,并应有防鼠、防蝇、防虫、防潮等措施。 6、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6.5 厕所
1、现场应设置男女厕所,厕所距离食堂20m以上。厕所分为大便槽式和大便器式,蹲位数量与施工现场人员比例约为1:25。男厕所内设置小便池或小便器。厕所应设置高压冲水箱。
2、厕所宜采用砖混结构,也可采用活动板房,单层,层高不小于3m。蹲位地面标高比过道地面高150mm。
3、窗为高百叶窗,尺寸为1500×600mm,离地1.8m。
4、厕所地面应贴防滑地面砖,砖混结构内外墙均应抹灰,刷白,并且内墙贴高度不小于1.8m面砖。洗手池贴面砖,墙上设镜子。
5、厕所应设专人每天清扫,并喷洒药物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2.6.6 淋浴间
1、生活区应设置男、女淋浴间或澡堂,可采用砖混结构,也可采用活动板房,层高不小于2.4m,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淋浴喷头与现场施工人员比例为1:25。
2、淋浴间地面应贴防滑地面砖,砖混结构内外墙应抹灰,刷白,内墙贴高度不小于1.8m地面。
3、淋浴间内应设置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不得积水。 2.6.7 学习娱乐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职工学习娱乐室,配备电视、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品。 2、施工现场应设立培训场所,教室可设在会议室、食堂、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教室必须宽敞明亮,有足够的桌椅,有黑板、电视机、影碟机等教学工具,定期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施工现场可设置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娱乐设施,并定期组织各种文娱活动。
12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3 页 共 31 页 2.6.8 晾衣区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晾衣区。 2、晾衣区应有防雨设施,以便雨天晾晒衣服。 3、晾衣区的大小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来确定。
4、晾衣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承受衣物的荷载,并且能承受一定的风荷载,以防被风吹倒。
2.6.9 休息饮水区
1、施工现场应该禁止吸烟防止发生危险,应该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区(室),吸烟区(室)应远离危险区,并设必要的灭火器材。
2、施工现场必须设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3、施工人员严禁喝生水和共用一个器皿饮水。 2.6.10 平安卡刷卡处
1、施工现场必须设平安卡刷卡处,工人必须持平安卡上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刷卡登记。
2、刷卡处应设在作业区入口处,有专人监督,禁止工人无卡或未刷卡即上岗作业。
3、刷卡机必须固定牢固,有防风防雨措施。防止人为损坏刷卡机。
2.7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的规格及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员工安全帽应编号。
2、安全帽颜色及用途:项目经理、安全员及来访嘉宾为红色,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为白色,工人为黄色,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
2.8安全标识
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毒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用语要人性化,满足警示要求。
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红)、警告标志(黄)、指令标志(蓝)、安全提示标志(绿)、消防标志(红)。
13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4 页 共 31 页 2.9消防设施
2.9.1 灭火器及消火栓
1、施工现场生活区、楼层、仓库、材料堆场、模板加工棚、焊工棚等区域应配备相应类型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定期更换所装药品,使其保持在有效期内。
2、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配备两个6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消防铲、消防斧、蓄水池、砂池等消防设施。
3、消防器材距地面高度应在150~1500mm之间,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2个。
4、施工现场生产区及生活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消火栓,高层建筑应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设置消火栓,并应保证足够的水压。
2.9.2 消防设施集中点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并配备器材。
2.10绿化
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空旷地带应视具体情况进行绿化。绿化宜种草、树等易成活花木,并设专人养护。
3、安全防护
3.1预留洞口防护
3.1.1 防护要求
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0mm但大于25m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住,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
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0~500m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木板做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边长为500~1500m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芭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
14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5 页 共 31 页 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0mm。
四、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3.1.2防护栏杆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为1.5m,栏杆立柱间距≤2m。
二、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挡脚板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三、防护栏杆必须涂刷红白相间油漆,间隔30 0~400mm,间隔一致。
3.2电梯井防护
3.2.1 防护门
1、电梯井除设置固定栅门或活动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下边还应设置180mm高的挡脚板。防护门表面涂红白相间的油漆。
2、电梯井内不得倾倒垃圾。
3、施工层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脚手板。平台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0mm。 3.2.2 电梯井内防护
1、电梯井垂直防护可采用搭设内架每层满铺脚手板进行防护,也可不超过10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防护。
2、电梯井内脚手架应设置之字撑,水平杆要顶到主体结构上,并根据设计方案采取钢丝绳卸荷等措施。
3、采用水平安全网防护时,安全网四周距主体结构的间隙≤100mm。
3.3楼梯、楼层与阳台临边防护
1、楼梯及阳台临边防护采用∮48×3.5钢管搭设,内侧设密目安全网或下部设180mm高挡脚板。
3.4基坑临边防护
1、深度超过2m的基坑均要设置临边防护措施;
15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6 页 共 31 页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临边防护栏杆,除设置安全警示牌外,夜间尚需设置红灯警示。
3.5人工挖孔桩
3.5.1 采用人工挖孔桩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含可行性报告);
二、施工单位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监时,须附上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凭证,该方案由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实际和现行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编制,详细列明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教育、检查制度以及施工机具清单等;
三、监理单位必须编写专项监理方案,并严格实行旁站监理;
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必须承担因因挖孔桩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而产生一切未能预见风险的相应责任。
3.5.2 人工挖孔桩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护壁必须由设计单位设计,护壁厚度不得小于150mm;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护壁高出地面不少于200mm。
二、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每天掘进深度不得大于1m。
三、护壁混凝土不得人工拌合,每节护壁均须由监理单位验收。
四、孔内作业时,上下井必须有可靠安全保障措施,严禁乘坐吊桶上下。须配备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保证上下通讯畅通顺。施工中应有可靠通风措施,同时应配备有毒气体检验检测仪器,定时进行气体检测。
五、禁止孔内边抽水边作业。
六、孔口和孔壁附着物(包括不到孔底的钢筋笼、窜筒、钢爬梯、水管风管等)必须固定牢靠。
七、对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应定期进行变形观测,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八、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高度不低于1.2m。
16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7 页 共 31 页 九、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安全灯。
3.6通道口防护
一、在进入建筑物入口处和建筑物周边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均需设双层防护安全通道。
二、安全通道采用∮48×3.5钢管及扣件搭设,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m,具体长度根据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确定,具体见下表
高度h(m)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m) 三、安全通道可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和横杆应选择合理的间距或数量,必要时加设斜撑,以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相应的荷载。
四、双层防护棚脚手板铺设方向应相互垂直,不得在同一方向。
2≤h≤5 3 5 < h≤15 4 15<h≤30 5 H>30 6 3.7防护棚
防护棚设置要求
一、 一、在塔吊吊臂回旋半径范围内、建筑物或脚手架的坠落半径范围内的
加工场均应搭设防护棚。
二、 二、防护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
求。
3.8施工机具防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3.8.1 圆盘锯
圆盘锯的防护罩离台面150mm高,采用0.8mm厚钢板,刷红白相间警示油
17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8 页 共 31 页 漆间距200mm;台面必须设置分料器。
3.8.2 钢筋机具
钢筋机具要设基础座,钢筋机具传动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并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间距200mmm。
3.8.3 砂浆机
传动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并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间距200mmm;场地四周要设排水沟。
3.8.4 电焊机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超过30m;外壳要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及防雨罩。电焊机要求制作专用小车,骨架采用L40角钢焊接制作,骨架内钢筋直径为∮14~∮16,竖向钢筋间距不大于150mm,居中位置设置钢筋门,上锁,四角焊接∮16钢筋吊环,上盖采用镀锌铁皮瓦,均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间距400mm。
3.8.5 氧气、乙炔气
氧气、乙炔气瓶必须分开放置,存放间距大于5m;使用间距大于5m;与明火间距大于10m。气瓶应制作专用吊笼,做法参照“电焊机专用小车”;氧气、乙炔气瓶不得同时运输。气瓶应有完整的防震圈与防震帽。
3.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示牌
公示牌设置的要求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示牌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相关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区域等醒目位置;
二、公示牌应标明该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各类危险源、防范措施、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牌长宽比例以3:2比例为宜,大小不等小于900×600mm; 四、公示牌颜色为黄底黑字。
4 脚手架与模板工程
18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19 页 共 31 页 4.1 落地式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4.1.1 专项施工方案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方可实施。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批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审查签字盖注册章及企业公章后实施。
4.1.2 立杆基础
一、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二、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后进行硬化,应具备排水措施。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三、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四、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4.1.3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
一、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二、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三、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四、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
19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0 页 共 31 页 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五、连墙件设置数量除满足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表规定: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双 排 ≤50 m >50 m 3h 2h 3la 3la ≤40 ≤27 4.1.4 剪刀撑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二、高度在24m以下的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三、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四、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1000m,使用不少于3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1.5 脚手板
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下装挂安全平网。 4.1.6 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4.1.7 架体内封闭
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的脚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下挂一层平网做防护层,平网不应离
45° 7 50° 6 60° 5 20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1 页 共 31 页 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应每隔10m满铺一层脚手板或装挂平网。当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150mm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4.1.8 架体斜道
一、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为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脚手架要求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按脚手架要求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二、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2悬挑式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4.2.1 专家论证条件
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方可实施。
4.2.2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一、悬挑梁与架体底部立杆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架体底部应设双向扫地杆,扫地杆距离悬挑梁顶面150~200mm。
二、型钢悬挑梁具体尺寸应经计算。
三、悬挑层必须采用木板作封闭,铺设应牢靠、严实。
4.3卸料平台
4.3.1 落地式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
一、落地式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应有设计方案和计算书,确定限载荷载。 二、每层应与结构可靠连接保证其稳定性,钢管结构的拉杆必须与建筑物主体进行拉接,不得连接在外架上。
三、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及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经计算确定。
四、平台设置防护栏杆,并予以封闭,应采用密目网封闭时底部设置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五、平台内侧必须设置限载标牌。
21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2 页 共 31 页 六、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2 悬挑式卸料平台
一、卸料平台应有设计方案和计算书,确定限载荷载。 二、卸料平台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三、悬挑式卸料平台采用型钢作悬挑承重。
四、平台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并予以封闭,当采用密目网封闭时下口设置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五、平台内侧必须设置限载标牌。
六、卸料平台的卸荷钢丝绳应设内外2道钢丝绳,任何一道钢丝绳应能承受卸料平台满载时的荷载。连接点应预埋在结果楼板或结构承重墙内。钢丝绳直径应根据计算确定,不得接长使用。
七、钢丝绳应选用与钢丝绳直径相应的绳卡在绳端部固定。
4.4模板工程
4.4.1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系统
一、模板支撑系统宜采用∮48×3.5钢管搭设,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二、模板支撑系统的立杆数量和间距、梁的承重杆的数量、架体的步距、水平杆及木枋的间距等参数均经专项施工方案计算确定。
三、模板支撑系统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
四、下层楼板应有承载上层荷载的能力,上下层支架的立杆应对准并铺设垫块,立杆不得设置在预制空心楼板上。
五、立杆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严禁将上段钢管立杆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钢管立杆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之间如有间隙,必须锲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
六、当支架立杆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杆周围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4.4.2 高支模
一、高度大于8m、跨度大于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的支持系统为高大
22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3 页 共 31 页 模板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支撑系统应与已有结构可靠连接。 4.4.3 高支模剪刀撑构造要求
一、满堂架立杆,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米左右设由下至上竖向连续剪刀撑,其跨度以4-6米为宜,剪刀撑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为45°~60°。
并且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
二、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撑,在有水平剪刀撑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三、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撑全部改为连续剪刀撑。
4.4.4 门式架模板支撑系统
一、高度大于4.5m的模板支撑系统不宜采用门式架,宜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二、可调顶、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150mm,超出时按规范要求做折算。 三、门式架的跨距和间距根据实际荷载经计算确定,间距不宜大于1.2m。 四、门式架支撑体系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当门架支撑宽度为4跨及以上或5个间距及以上时,应在周边底层、顶层、中间每5列、5排在每门架立杆根部设∮48×3.5mm通长水平加固杆,并应采用扣件与立杆扣牢。
5临时用电
5.1供电系统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项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 一、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二、 二、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三、 三、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3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4 页 共 31 页 5.2变压器防护
5.2.1 变压器防护做法
一、变压器防护搭设材料采用圆竹和圆木,变压器四周砌筑2m高砖墙。 二、居中位置设置金属防护门,刷油漆,上锁。门上悬挂“当心触电、禁止入内”安全警示牌。
三、搭设时应断电,禁止带电作业。
5.3 配电房
5.3.1 配电房的设置要求
一、配电房位置尽量靠近变压器。配电房墙体采用砖墙砌筑,净空不低于3m,现浇混凝土屋面 板,墙面抹水泥砂浆,外墙面刷涂料。配电房内设电缆沟、消防砂池。配电房内悬挂操作规程牌,配电柜上贴电路系统图。
二、在配电房处做工作接地并引出保护零线。接地装置的接地线不得少于两根,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三、配电柜前后操作部位铺绝缘胶板。
5.4电线电缆敷设
5.4.1 电线可以架空、桥架敷设,不可以埋地;电缆可以选用架空、桥架、埋地敷设。电缆、电线严禁沿地明设和穿越脚手架。
5.5配电柜(箱)
配电柜(箱)应采用冷轧钢板及绝缘材料制作。所有箱门内侧均贴电路系统图,箱门均要上锁,箱门右下角标明电箱名称、责任人、电话、编号,右边居中位置粘贴闪电标志。固定式分配电箱必须有防护措施。
5.6楼层用电布设
主线不能固定在外脚手架上。垂直架设的电缆、电线必须选用预埋PVC套管走线或直接利用水电安装已完成管线接线。楼层内的电缆、电线采用瓷瓶架空布设。
5.7低压照明安全要求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压2.5m
24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5 页 共 31 页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特别潮湿场地、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12V。
6 建筑起重机械
6.1建筑起重机械有关单位的管理要求
6.1.1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6.1.2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公章;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1.3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5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6 页 共 31 页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1.4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安照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6.1.5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械作用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6.1.6 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
26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7 页 共 31 页 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助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械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6.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6.2.1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产权单位营业执照、产权证明(购销合同、或相关证明)、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报告(新机除外)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6.2.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安装或移装的建筑起重机械,每次现场安装(拆卸)作业前,安装(拆卸)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6.2.3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6.2.4 建筑起重机械检测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分为:初次检测、最大高度检测、年检等。 6.2.5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信息牌: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应将该牌悬挂于机身。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完成设备的安装、顶升(加节)、检测、验收各环节工作后,三天之内要将相关的信息填在牌上。
6.3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
27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8 页 共 31 页 6.3.1 底层防护
一、塔式起重机底层需要设置1800mm高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居中位置设置防护门,刷油漆,上锁,门上悬挂“禁止攀登”安全警示标志。
二、塔式起重机穿过楼层处洞口按照“洞口防护”要求搭设防护。 6.3.2 塔式起重机连墙件:
一、塔式起重机连墙件安装位置需要搭设操作平台。平台采用钢管搭设,满铺脚手板,设置1200mm高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内挂密目式安全防护网。
6.3.3 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当同一工地有两台以上的塔式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当大臂交叉时应采取防碰撞措施。
6.4 施工升降机
6.4.1 进料口防护棚
施工升降机底层吊笼入口处需搭设进料口防护棚,采用∮48×3.5mm钢管搭设,长度不小于3m(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坠落半径)。防护棚采用双层防护,两层之间距离为600mm,顶层铺脚手板、下层铺50×100木枋@350,上钉18mm厚木胶合板;顶层设置防护栏杆,设两道水平杆,栏杆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两侧立杆应设置八字撑,并满挂密目安全网,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扣件外长度一致并且不小于100mm;进口处两侧应搭设钢管立杆(600×600mm),可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宣传标语。
6.4.2 卸料平台
一、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架体应单独搭设,不能与外脚手架相连,架体两侧应设置之字斜撑,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高1200mm,底部设置180mm高挡脚板。挡脚板和防护栏杆均刷红白间距警示油漆,间距400mm,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二、吊笼和对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1800mm。
三、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脚手架应设置连墙件和八字撑,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采取卸荷措施。
28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29 页 共 31 页 四、正常的工况下,关闭的吊笼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200mm。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50mm。
五、施工升降机楼层卸料平台进出口处设置金属防护门,门框及骨架用25×50mm方钢焊接制作,骨架内采用厚度1mm钢板以及30×30钢板网,刷油漆。
六、防护门高度为1800mm,宽度为1300(1500)mm,防护门外侧安装开关插销。
七、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两扇门用模板封闭,内外刷油漆,喷楼层标识。 八、平台处应设置联络信号装置。
6.4.3 施工升降机防坠器、上下限位器、交流极限开关。
防坠安全器:其作用是当施工升降机出现异常时,吊笼超速运行,其速度达到防坠安全器的动作速度时,防坠安全器应立即动作,并可靠地制停吊笼。防坠安全器每年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标定。
上限位器:防止施工升降机冲顶所设置的安全装置。其作用:吊笼运行到上限位置时,切断控制回路,停止运行。
下限位器:防止施工升降机下落时不能停止运行所设的安全装置。其作用:吊笼运行到下限位置时,切断控制回路,停止运行。
交流极限开关:其作用是当上下限位器不起作用时,切断主电源,吊笼停止运行。
6.5物料提升机
6.5.1 进料口防护棚
物料提升机底层吊笼进料口处需搭设进料口防护棚,采用∮48×3.5mm钢管搭设,长度不小于3m(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坠落半径)。防护棚采用双层防护,两层之间距离为600mm,顶层铺脚手板、下层铺50×100木枋@350,上钉18mm厚木胶合板;顶层设置防护栏杆,设两道水平杆,栏杆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两侧立杆应设置八字撑,并满挂密目安全网,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扣件外长度一致并且不小于100mm;进口处两侧应搭设钢管立杆(600×600mm),可张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宣传标语。
6.5.2 物料提升机架体搭设
29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30 页 共 31 页 物料提升机架体应单独搭设,不能与外脚手架相连。架体应采用附墙件与建筑物结构连接。
6.5.3 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
一、井架卸料平台架体应单独搭设,不能与外脚手架相连,脚手架两侧应设置由下至上的连续式剪刀撑,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高1200mm,底部设置180mm高挡脚板。挡脚板和防护栏杆均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间距400mm,立杆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二、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平台进出口处设置钢筋防护门(门参考做法:门框及骨架用25×50mm方钢焊接制作,骨架内钢筋直径为∮14-∮16,竖向钢筋间距不大于150mm,底部安装200mmm高,1mm厚钢板)。
三、防护门中部设置厚度1mm、宽400mm的钢板,防护门靠楼层侧应安装开关插销及限位器等联动装置。
四、防护门表面刷油漆,喷楼层标识。 五、平台处应设置联络信号装置。 6.5.4 物料提升机上限位、断绳保护装置
物料提升机上限位开关的作用: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
物料提升机断绳保护装置作用: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7视频监控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时,应当提交施工企业与网络服务商签订的视频控制系统合同、视频控制布点平面图。
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8.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占道
8.1.1 工程占道设置要求
30
碧桂园集团广清区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导书
文件编号 版本/修订 第 31 页 共 31 页 一、在城市主干道的行车道施工并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强的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
二、为确保市政工程施工的道路交通安全,在施工现场的起点以及对车辆、行人通行安全有影响的位置,必须设置危险警示灯具。在车行道上施工作业,必须在来车方向提前设置施工标志牌、交通导向牌和危险警示闪光灯等,提示和引导车辆有序、安全通行。
8.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闭
工程围闭设置要求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做好施工现场围闭,确保周边道路平整和周边环境整洁。
二、 围闭应采用彩色压型钢板,平行于道路中线设置。市区主要道路的高度为2.5m,其他为1.8m。 架设时必须设置支柱和止水,支柱的间距不应大于3m,底部设置不少于20cm的混凝土或 砖砌止水。支柱、止水、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安全、牢固、可靠。围闭设施的颜色整齐美观。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及有关施工标牌。
8.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标识
8.3.1 铁马
一、铁马的材质应采用钢板制作,表面应喷漆、贴反光膜。 二、铁马应按照道理交通安全要求设置。 8.3.2 告示牌
一、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施工过程中,应立告示牌。告示牌应标明工程名称、作业内容、施工起止时间等。
8.3.3 警示标志
一、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设置警示标志,保证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交通指示牌、警示带、夜间警示灯、水马、反光方锥等。
3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