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实施工作方案
东宁福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高安煤矿
2017年6月
经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工作组确认,我矿共辨识出通风系统、瓦斯、防尘系统等13类共236项危险源。其中重大危险源22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针对这22项重大安全风险我矿特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具体工作方案如下,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尽全力保证各系统安全,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通风系统重大安全风险1项:主通风机运行操作。
管控措施:加强对主扇司机的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主扇的日常保养、维修与检查,确保矿井主扇“双风机、双电源”运行正常;防止主扇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严格执行主扇故障期间的通风应急预案。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贾宪福
组员:王立国、孙喜存、庄志刚
技术支持:技术室,机电段。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二、瓦斯系统重大安全风险1项:瓦斯灾害防治。
管控措施:
1、采取通风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1)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系统、通风网络简单,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如布置通风有困难,可实施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有关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
(2)采掘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做到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反边符合标准,风筒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密闭和风门严格按标准施工,做到密闭不漏风、风门能自动关闭,风门设置闭锁装置。
(3)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保证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皆有足够的风量。
(4)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切换功能,巷道内安设瓦斯探头,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功能。
(5)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在巷道贯通前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完善通风设施,检查贯通地点的通风及瓦斯情况,并设好警戒,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6)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各用风地点风量分配要合理,无串联风、循环风、采空区通风,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无计划停风停电:①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全等部门汇报。②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巷口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③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2、对主通风机的管理:
(1)机电队加强对主通风机的维修和管理,保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
(2)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3)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停电顺序是:先工作面,后局部通风机;先低压,后高压;停电后,开关必须打到零位),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建设,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4)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防爆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矿井主扇停电停风,系统风流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可直接启动主扇恢复正
常通风。如果瓦斯浓度大于0.5%,应先打开回风防爆门,而后启动主扇,控制主扇排风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必要时,提起备用主扇闸门,通过调节闸门提起高度,利用主扇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瓦斯
(6)只有受停风影响区域内的所有地点的瓦斯浓度都低于1%时,方可向该区送电,送电顺序是:先高压,后局部通风机,最后送工作面建设用电。
3、瓦斯管理:
(1)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矿井瓦斯管理。
(2)完善瓦斯检查制度。矿设通风系统瓦斯检查员,负责井下瓦斯巡回检查,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严格瓦斯检查员井下交制度,放炮作业,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照”制度,严禁脱岗、空班、漏检和假检。
(3)入井人员:矿长、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通风干部、带班干部、爆破工、井下流动电钳工、抽水人员、安检员入井时,要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作业。
(4)管好用好瓦检仪器,定期进行维修,使其保证完好使用。
(5)瓦斯超限或涌出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职出人员,进行外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所有采掘工作面都须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7)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建设中易于积聚瓦斯的地点有,综采工作面的上隅角和采空区边界,综采工作面的采煤机附近,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瓦斯检查员应每班不少于两次巡回检查上述地点的瓦斯情况,如发现瓦斯积聚时,必须采取专项措施进行处理。
(8)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回风流中超限时,可采用挂设风障或安装小局扇引导风流排除上隅角的瓦斯或制定专项排瓦斯措施。
(9)处理局部高冒区域或封闭采空区时,要按规定检查有关地点的瓦斯浓度。
(10)矿井必须编制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1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必须断电、撤人;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2)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且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报公司通风部及总工程师后由救护队实施。
(13)在排放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14)监控人员必须及时查阅瓦斯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4、发挥通风安全监测系统和通风仪器仪表的作用:
(1)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相关规定
①瓦检队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及矿井安全建设的需要设置传感器,传感器设置位置必须符合《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瓦检队对安全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承担主要责任,必须保证系统软件、数据传输的
稳定性和可靠性。
③瓦检队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传感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进行检查、调校、维修。
④矿值班调度员、专职瓦检员、安全监测维护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监测装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
(2)通风仪器仪表的配备及使用、维护、鉴定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瓦检队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损坏的仪器、仪表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严格盲巷的管理:
①除通风人员由两人前后分开进行通风检测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临时停风的地点,更不得在临时停风地点进行作业;
②综采工作面搬家回撤及对采空区封闭期间,要安设风机对回撤作业区进行通风;
③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盲巷,必须及时采取封闭、设置栅栏、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处理或恢复通风;
④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的采掘顺序,杜绝无风作业,在临时停风的巷道入口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当班带班干部和班组长必须制止任何人员进入该处;
⑤临时停工的地点,要保持正常通风,停工在一个月以上时,要加以封闭;
⑥启封已封闭的盲巷,采用密闭墙口逐步扩大法,局部通风机先吹向密闭墙,当密闭墙处瓦斯浓度1%以下时,方可用工具将密闭墙扒开一个小口,而后逐步排放,排放瓦斯禁止“一风吹”。
5、严格明火管理,防止明火源引燃瓦斯或引发“三爆”事故:
(1)严格明火管理。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入井。
(2)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煤电钻要实行综合保护,电缆接头严禁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维修搬迁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停电;矿灯要完好使用,禁止拆开、敲打、撞击。
(3)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作业。
(4)严格放炮制度。放炮必须用取得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打眼、装药、封孔、放炮等工序,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
(5)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
(6)杜绝产生电气火花及机械金属摩擦火花或局部升温;井下的非金属材料在使用时不得产生静电。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贾宪福
组员:庄志刚、齐坤、孙喜存、廉鑫
技术支持:监控中心,机电段,通风段,瓦检队。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三、防尘系统重大安全风险1项:煤尘的控制及事故预防。
管控措施:
1、预防煤尘堆积、飞扬的措施:
(1)矿井必须有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2)主要进回风流及转载点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及洒水喷雾装置,并保证完好,能够正常工作。喷雾设施前加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不致出现堵塞喷咀的现象。建设队组设专人负责喷雾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雾化效果不好,及时检查供水软管、过滤器、喷咀等部件是否出现堵塞现象,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转载点进行封闭,下风侧设喷雾,减少煤尘的产生。
(3)井下各主要运输巷及进、回风巷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日期进行冲洗,以防止煤尘堆积。
(5)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迎头20m必须洒水降尘。
(6)瓦检队应定期进行测尘,根据测尘结果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7)轨道运输系统、皮带运输系统、综采工作面上下巷、煤仓口、各运输环节的转载点必须做为防尘管理的重点,要严格按巷道煤尘冲洗(清扫)周期进行煤尘(冲洗)清扫。
(8)煤场由专人进行洒水,不得有明火。
(9)合理配风,在满足最小风速的前提下,选择最佳排尘风速,防止煤尘积聚或飞扬。
(10)采煤工作面的浮煤必须每班清理。井下各装载点的喷雾必须完好,运输时正常喷雾,防止煤尘飞扬或进入风流中。
(11)井下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12)按规定配齐煤尘检测仪器,按照煤尘防治规定严格进行粉尘测定。
(13)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通风设施要完好,构筑质量符合要求,巷道及工作面风速必须符合规定。
(14)在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巷道中安设消防管路,运输巷道的消防管路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回风巷道中安设的消防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且在所有的运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风流净化水幕装置,净化水幕必须起到全断面的喷雾效果,保持消防管路畅通无阻。
(15)在主要运煤系统、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全断面喷雾装置及捕尘网。
2、防止及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引起煤尘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气火花。
(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严禁井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2)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井下供电要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3)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温点。
(4)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王彦华
组员:单广、徐广华、刘永福、李学东、樊金龙
技术支持:技术室,通风段,瓦检队。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四、防灭火系统重大安全风险1项:火灾灾害防治。
管控措施:
1、地面火灾防范措施:
(1)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防火重点部位应贯彻“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和“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事故责任自负”的原则。
(2)保卫科对所属单位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实施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矿机关科室及各基层单位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加强对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
(4)矿机关科室及基层单位应明确本单位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逐个填写要害部位和防火重点部位审定表,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上报矿保卫科备案。
(5)要害部位防灭火主要包括下列备案材料:
a.要害部位审定表;
b.要害部位综合概况;
c.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d.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e.要害部位防灭火责任制;
f.其他材料。
(6)防火重点部位备案材料包括:
a.防火重点部位审定表;
b.防火重点部位基本概况。
c.部门、单位领导成员登记表;
d.单位整体平面图(图中标出重点部位位置,消防水源位置);
e.防火重点部位平面图(标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位置、相邻部位);
f.火险隐患登记表
g.消防水源、灭火设备登记表;
h.防火重点部位岗位责任制;
i.其他材料。
(7)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a.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b.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c.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d.安全操做规程;
e.防火责任制度;
f.文明建设制度;
g.要害部位标示制度;
h.要害部位检查、出入登记制度;
i.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j.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8) 防火重点部位应明确以下职责和要求:
a.成立部位防火领导小组,确定防火负责人;
b.成立部位义务消防组织;
c.建立部位门卫出入登记制;
d.部位设立醒目禁火标志牌;
e.坑木场、大型物资堆料场应留有消防通道;
f.员工集体宿舍、办公楼、会议室、员工娱乐场所等应有紧急疏散通道,安装应急照明灯;
g.避雷设施应符合规定,保持完好,定时检测;
(9)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单位、部位、检查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整改的时间,岗位负责人或陪检人员签字,必要时应由检查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10)对煤厂、仓库的火灾防治由施工责任单位负责,要求定期检查、完善各机电设备、皮带、圆筒仓等地点的消防设施、防尘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分析处理。
(11)对仓库出现高温点,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明原因,及时消除高温和气体超限。(12)、工业广场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活动现场配备灭火器材,保卫科人员及义务消防员应在场开展防范工作。
2、预防井下自然发火的措施
(1)煤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燃发火的专项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2)按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向采煤工作面供风,必须定期进行测定和调节工作面风量,
防止因风量过大造成采空区漏风。
(3)严格按照《防灭火管理规定》完善防灭火系统及装备,抓好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正常回采、收尾回撤三个阶段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抓好停产放假期间专项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消除漏风供氧条件,及时惰化和封闭采空区。
(4)严格落实综采面正规循环作业及时清理浮煤、可燃物和生活垃圾,沿顶沿底割煤,提高回采工作面煤炭回采率,严禁留顶煤开采。
(5)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减少采空区漏风。
(6)通风设施的位置选择必须合理,防止煤柱裂隙漏风,有利于预防自燃发火。
(7)施工防火墙时,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设置压差计,坚持每周观测密闭内的气体成份、气温、水温及压差,掌握其变化情况。
(8)瓦检队要严格执行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在采空区上隅角、工作面回风流及防火闭处必须设置预测预报观测站,每七天观测一次封闭区,每天检查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下隅角的气温、水温、气体浓度,若发现CO、水温增加,氧气浓度降低或出现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汇报、处理,预测预报结果要及时报矿通风科、矿总工程师审阅。
(9)在自燃煤层中布置煤巷要按煤层厚度、巷道用途、服务期限、顶底板岩石性质合理确定。煤巷间的煤柱尺寸应合理选择,但煤柱最小尺寸不小于30m,采空区内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采煤工作面留顶煤开采必须制定专项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执行。。
(10)布置在煤层中的煤巷必须进行喷浆封闭巷壁,杜绝因煤壁裂隙漏风而发火。
(11)瓦检队要指定专人每周至少检查验收一次充填地表裂隙情况,防止地表裂隙漏风。
(12)矿井采区必须通风(分区式通风)。
3、预防井下外因火灾的措施:
明火的预防措施:
(1)加强井口管理,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易燃物品入井。
(2)地面各机房、库房、材料场地、煤场、井下各硐室、皮带运输巷等地点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和足够的防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
(3)井下所有巷道都必须铺设消防洒水管路,其中胶带斜井和皮带运输巷每隔50米设一个消防栓,其他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消防栓。
(4)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的浮煤必须班班清扫干净,胶带输送机托辊转动灵活,皮带不得打滑,防止皮带摩擦起火或堆煤摩擦着火。
(5)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润滑油、棉沙、布头和油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指定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6)严格井下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短路、过负荷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液压连轴装置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
(7)加强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落实责任制。对井下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确保“三大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8)要加强对电缆检查管理,损坏的电缆要进行强化热补和浸入耐压试验。
(9)井下消防材料必须专用,严禁存放其它设备,各类消防器材必须摆放整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消防材料库所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符合规定。
(10)井下电器火灾:
a.井下电器火灾的主要特征
①井下电器火灾事故有以下几种类型:
井下供电系统短路容量大,高低压开关断流容量不足,当短路故障发生时,不能断弧,并引燃电缆,致使火灾蔓延。
②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接地放电,引起三相短路,沥青绝缘胶熔化起火,并使电缆燃烧蔓延。
③橡胶电缆盘圈处,因散热差而燃烧,烧毁电缆及巷道易燃物。
b.矿井井下电器防火措施:
①要设专职技术员,掌握井下供电系统的抗阻,计算各地点的短路电流,校验和整定系统中的继电保护装置,保证灵敏可靠。
②应装设灵敏可靠的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③井下低压电缆都采用阻燃胶套电缆。
(11)带式输送机着火事故的防治
①滚筒驱动胶带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②使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在机头、机尾都应备有灭火器材。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员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③滚筒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和堆煤保护装置。
④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武广林
组员:李国亮、单广、樊金龙、徐广华、李学东、
刘永福
技术支持:安全段,通风段,瓦检队,辅助救护队。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五、采掘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共5项: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冒顶处理;
工作面过老巷;工作面迎头安全自检;掘进工作面生产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检查。
管控措施:
1、回采工作面预防顶板事故的措施:
(1)合理确定采区巷道布置、开采程序、工作面支护形式和工作面顶板管理方法。认真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同时还应根据煤层及顶板的变化情况对作业规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2)加强工作面的支护和顶板管理: 各工作面支护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支护及时到位,保证支护质量,消除空顶作业。对于工作面过巷和地质构造等特殊区域时,必须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3)风、机两巷超前及上、下端头顶板维护时,支设支柱必须严格按照“先支后回”的原则进行,严禁提前摘掉支柱,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更换。
(4)工作面回风巷、机巷必须备有使用量10%以上的单体支柱、枕木和背板等备用支护材料。 工作面备用支柱、π梁的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5)做好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和工作面收尾工作,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组长、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和工作面回撤领导小组,负责工
作面初采初放和回撤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回采作业规程、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回撤作业规程指导现场施工,确保初采初放及工作面收尾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6)加强老顶来压期间工作面顶板管理。当顶板压力较大,煤壁片帮较严重,且伪顶在支架前梁上方易破碎脱落时,必须在回采过程中及时移架,将支架升紧升牢,及时打出支架伸缩梁、护帮板,调整支架架间距,减少空顶面积,防止片帮、冒顶及支架间窜矸现象的发生。
(7)加强回采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过断层、褶曲、破碎带、老巷、采空区及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等,编制可靠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实施。
(8)大力开展顶板矿压观测工作,掌握各开采煤层的矿压显现规律。综采队利用综采支架压力观测系统,观测工作面顶板来压状况、支架载荷、立柱伸缩量、顶板破碎程度等工作面状况,利用顶板离层观测仪观测工作面上下顺槽顶板下沉量,定期收集观测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确切掌握工作面初次放顶步距、周期来压步距、最大来压强度等矿压参数及顶板压力显现规律,进行顶板来压预测预报,为矿井预防顶板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9)严格落实交制度、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敲帮问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以优良工程质量确保安全回采。
(10)切实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现场操作水平。生产、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必须严格业务监督,督促区队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真正做到按章操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的预防:
(1)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顶板支护管理。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循环进度施工,每次割煤(爆破)完毕后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及永久支护。
(2)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最大空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锚索距迎头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严禁滞后。
(3)锚杆(锚索)支护巷道的锚杆(锚索)规格、间排距、角度、锚固力必须定期检查,支护材料材质必须保证符合设计要求。
(4)当顶板下沉严重、压力较大时,根据顶板离层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需改变支护方式应立即停止工作面迎头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作业。
(5)加强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过断层、褶曲、破碎带、老巷、采空区及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等,编制可靠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实施。
(6)对开切眼等大断面巷道的施工,必须坚持先施工导硐、后二次扩帮的施工原则进行施工,对长距离煤层巷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时施工联络巷,以保证发生事故时巷道有足够的安全通路。
(7)加强井巷贯通的管理工作,在井巷贯通之前,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贯通地点5米范围内依据顶板实际情况,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贯通后,必须组织人员维护贯通顶板,防止发生冒顶事故。
(8)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施工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班长由外到里先检查已施工段顶帮情况,对顶帮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工作必须由班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顺序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要贯穿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及时清理浮煤活矸,防止片帮、离层、掉矸伤人。
(9)加强后巷维护工作,对后巷的顶板和支护状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巷道失修、变形、掉包、底鼓等现象时及时进行维修。
(10)认真开展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工作。各掘进巷道必须安装顶板离层监测仪,按照《顶板离层观测管理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顶板离层观测工作,并定期填写观测记录。必须定期对所有顶板离层观测数据进行分项整理、统计分析,编制矿压观测报告,报送技术科。
3其他巷道顶板事故的预防:
(1)加强井筒、硐室、水仓和其他在用巷道的巡回检查工作和维修工作,巷道损坏或支护质量发生改变时立即维修处理。
(2)进行巷道维修作业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巷修安全技术措施,并执行以下预防冒顶措施:
a.合理布置作业工序,保证安全退路;按照顺序施工,严禁跳段施工。
b.坚持顺序施工,做到短扩短支,破除原支护后,及时进行二次支护。
c.施工前,对待维修和已维修巷道进行检查并加固;施工时,先落底加固,后选择扩
修。
d.维护钢棚路段时,做到先支后回,先架设新支架后拆老支架。
e.尽量选择下山施工,做好斜坡运输工作和防止矸石滚落伤人工作。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王久华
组员:单广、李国亮、樊金龙、李学东、刘永福
徐广华、张恒江
技术支持:技术室,安全段,调度室,施工队。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六、爆破系统重大安全风险1项:火工品的安全管理。
管控措施:
(一)、爆破崩人事故的预防措施:
1、爆破作业必须由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国家相应专职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爆破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爆破作业时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爆破作业必须编制
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3、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把炮眼充填好,不准用煤块、煤粉或药卷纸等可燃物当炮泥充填炮眼;无炮泥、炮泥不足或炮眼充填不实,不准爆破。
4、炮眼参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别是炮眼深度、最小抵抗线不足的,不准装药、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发爆器、煤矿许用电雷管和炸药。发爆器必须专人专用,发爆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到充电爆破时不得插入发爆器。在充电爆破前,爆破母线、雷管脚线必须悬空并扭结短路。
6、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爆破警戒,爆破后警戒员由班组长亲自通知撤回。
7、炮眼有水流出,煤壁发潮、挂水珠,工作面发冷,都可能是透水的征兆;炮眼内很热,冒热气、流热水、前面可能是透火区,炮眼内有瓦斯涌出,工作面煤岩变得松软等,遇到上述情况都不能装药爆破。
8、通电后若没有起爆,爆破工必须先拔下爆破器钥匙,取下爆破母线,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钟,方可沿途检查原因。
9、爆破后,爆破员、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由外向里检查爆破地点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工作面的炮烟没被吹散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以免有毒气体熏人。
10、检查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
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b.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c.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d.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1、制作引药必须在无淋水、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进行,引药数量必须与所装炮眼一致。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强拉硬拽,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轻轻抽出。雷管抽出后脚线必须立即扭结短路。
12、爆破母线必须采用铜芯双股绝缘线,不得有破皮、明接头,母线必须与电缆、管路分开悬挂,不得与导电体接触。
13、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破作业的管理规定。
(二)、爆破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煤尘浓度的规定:
a.《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药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装药爆破: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在爆破地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
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时;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b.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用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c.产生煤尘的地点,必须采取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应采用灌浆,使用水炮泥、喷雾或其它防尘措施。
以上三条是监控爆破周围环境中瓦斯、煤尘浓度的措施,使其浓度达不到爆炸范围,并有较大安全系数,实现防止瓦斯、煤尘爆炸。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炮眼深度、封泥长度、封泥材料、抵抗线的规定。
a.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b.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起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块煤岩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3、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用煤矿许用电雷管。
4、按照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相应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用一级煤矿许用炸药。
5、爆破法处理溜煤眼堵塞,必须用处理溜煤眼堵塞的特殊高安全型刚性被筒炸药,并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6、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工作面,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的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7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禁止采用反向起爆。
8、爆破母线和电雷管脚线需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整个爆破网路连接要扭紧,供电时不能短路而发生电火花。
9、非煤矿用发爆器、导通表、电阻仪一律禁止在煤矿井下使用。
10、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单广
组员:徐广华、刘永福、李学东、孙忠奎、
王吉发、姜永生
技术支持:安全段,施工队。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七、防治水系统重大安全风险3项:水文地质灾害预防;老空水处理;
探水钻施工。
管控措施:
(一)、地表水灾事故防范措施:
1、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调查地表水、地表裂缝及地面钻孔等情况。
2、修筑排洪沟等地面防治水设施,并加强矿区范围内地表防治水工程的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特别是在雨季前要检查地表排水沟及拦洪坝等防洪设施。
3、加强地表裂隙带的治理,对地表显现的裂缝及时进行回填,特别在雨季期间应加强地表裂隙带的观察力度。
4、对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5、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负责雨季“三防”防治水工程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并在雨季到来前,要充分做好防汛工作,备足防汛物资;井田和工业广场内要做好疏排水工作,防止雨季地表洪水溃入井下。
(二)、 井下水灾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摸清采掘区域内断层、含水层赋存状况及准确位置、标高情况,及时做出水文地质分析报告,提出防范措施,不失时机的做好防水、治水工作。
2、坚持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应制订出安全可靠的探放水措施并认真执行。
3、经常观察井下涌水变化情况,发现涌水量发生变化时,除向有关领导报告外,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4、定期清理水仓和检修排水设备,确保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和排水能力;井下各主要巷道的水沟也要定期清理,保证排水畅通。
5、接近可能发生灾害水源时,必须查明水头压力和充水情况,根据煤、岩硬度系数,确定合理的防水煤岩柱尺寸。
6、矿井采空区、报废巷道要及时填图,为防水做好资料准备。
7、遇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必须进行探放水:
a.接近水淹或可能有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b.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
c.打开防隔离煤(岩)柱前;
d.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e.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有突(出)水预兆或情况不明;
f.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存在时、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时、可能突水时。
g.采掘工程接近有其它可能突水地段。
8、探放水钻孔的布置科学合理,全部工作要有专门施工组织设计,放水时应按放水试验所预计的涌水量准备好排水设施。
9、采掘工作面穿越破碎带时,应制定专门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支护方式。
10、当承压含水层存在时,隔水层厚度所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必须进行疏放降压的专门水文地质工作,将水压降至安全水头以下后,方可进行采、掘工作。
11、巷道穿过导水断层前,要确定探水警戒线;穿过断层时要缩小棚距加强支护,严防冒顶;穿过后,应及时进行永久支护、灌浆,防止“滞后突水”。
12、在采掘工作面低洼处必须设置水窝子(水仓)并安装水泵进行排水。
13、各工作面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排水管线和水泵。
14、井底水泵房设置的密闭门必须保证完好。
15、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
16、工作面发生涌水或供水管跑水,机电设备面临水淹危险时,必须将其转移至巷道较高处,并利用现有的条件设泵抽水,防止发生水淹事故。
17、若工作面发生水灾事故,人员必须按指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沈东柱
组员:赵庆新、徐广华、徐广民、姜永生、
董玉山
技术支持:技术室,地测组,探放队。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八、供电系统重大安全风险3项:井下电气设备安装;变电所送电;
电气焊加工、检修。
管控措施:1、严格执行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及措施。
2、电气保护必须整定正确,齐全可靠。要有整定计算书,每月(或每次搬迁重新安装后)必须检查校验一次,做好记录,且供电系统图、设备责任牌与开关三者的整定必须一致。
3、移变、检漏继电器、煤电钻(或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器的各项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不得甩掉或短接。
4、井下电缆必须采用不延燃电,定期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绝缘降低,及时进行更换。
5、井下接地网和接地保护系统必须完好可靠,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6、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7、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在无淋水、环境状况较好的地点,如必须放在状况较差的环境中,应采取防护措施,所有电缆必须吊挂,移动拖拽电缆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防止车辆对电缆的碾压、碰撞及煤、矸砸伤电缆。
8、在安装、检修、故障处理完成之后,施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防止工器具等遗落,造成事故。
9、电缆、电气设备的接线必须规范,符合接线工艺要求,防止电气安全距离过小导致事故。
10、大型设备检修须制定专项措施。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贾宪福
组员:孙喜存、王立国、齐坤、庄志刚
技术支持:机电段,安全段,瓦检队。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九、运输提升系统重大安全风险4项:斜巷绞车运行;信号把钩工的
操作;小绞车运行中的操作;小绞车提升。
管控措施:1、定期对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
2、保证提升系统安全设施齐全、可靠、灵敏并有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按规定落实提升设备检查、检修工作。
4、严格执行斜巷提升安全管理规定。
5、把钩工打点要清楚,摘、挂钩必须停车操作。
6、斜巷提升要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7、要经常检查斜巷的“一坡三档”,保证灵敏可靠。
8、搞好斜巷文明生产,避免因浮货过多造成矿车掉道。
9、斜巷提升要上齐声、光报警及语音提示装置。
10、小绞车要上齐护板,打齐“四压两戗”,保证绞车安设牢固。
11、小绞车运行当中禁止用手或其它工作去挡、扶钢丝绳。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贾宪福
组员:王久华、杨春顔、张恒江
技术支持:机电段,调度室。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十、压风系统重大安全风险2项:压风机操作与检修;压风机运行。
管控措施:1、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避免出现误操作。
2、加大检查维护力度,及时淘汰锈蚀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压力容器,所有压力容器及风管必须涂防锈漆。
3、发现管接头泄漏时,要及时处理,更换不合格的密封圈。
4、风管必须紧跟迎头,间距不得超过50米。
5、因检修、维护、掐接管路需要,确需断开风管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防止外力挤伤压力容器。
7、至少每年校验一次安全阀,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阀,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
8、至少每2年测试一次压力容器性能,严禁使用强度达不到要求的压力容器。
管控领导小组:组长:贾宪福
组员:王立国、孙喜存、庄志刚、方玉波
技术支持:技术室,机电段,安全段。
资金保障: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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