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学校对教师工作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评先、晋升挂钩。
第二;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师德表现20分,值班20分,分工工作60分
第三;师德分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进行考核,分为优、良、差三等,优为20分,良为16分,差为12分,由教师互评。
第四;值班分按照学校值班管理制度进行考核,教师评与行政评相结合,其中教师评15分(优为15分,良为12分,差为9分)行政评5分,出现一次值班差错扣1分(扣不报底线),无任何差错得5分。
第五;分工工作分包含个人工作分和协作工作分,其中个人工作40分,协作工作20分,个人工作分由个人自评和大家互评相结合,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由大家投票决定。协作工作分由教师互评,分为优、良、差三等,优为20分,良为16分,差为12分。
第六;项目开发,招生等可量化的工作单独考核,采取加分制,完成任务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