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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厂应急处理方案

来源:保捱科技网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行业类型 陈岳龙 陈锦龙 道路运输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单位地址 105国道都那村路段19号 邮政编码 511495 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资产总额 从业人数 壹佰肆拾万 30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将我单位编制的《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报上,请予备案。 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 1 -

文件编号: 版 本: 第一版

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I

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II

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为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企业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开展自救,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1.3 编制依据

1.3.1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3.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6 《广州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

1.3.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 1.3.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1.3.10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4-2008) 1.3.11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9448-1999) 1.3.1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9448-1999) 1.3.13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JT/T816-2011) 1.4 适用范围

1.5 本预案适用于在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的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包括:

3

1.5.1 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1.5.2 起重设备伤害事故; 1.5.3 火灾、爆炸事故;

1.5.4 氧气瓶氧气泄漏或爆炸事故; 1.5.5 电气事故;

1.5.6 厂房设施倒塌伤人事故; 1.5.7 中暑、窒息、急性中毒事故;

1.5.8 其他性质较为严重、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1.6 应急预案体系

1.6.1 综合应急预案1个:《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因本公司生产规模不大,因此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合并编写。

1.6.2 应急预案结构组成图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6.10 1.6.11 1.6.12 1.7 工作原则

1.8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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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

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事故放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疏散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保证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减少和消除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1.8.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各职能

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

1.8.3

充分准备,科学救援。采用先进技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采用

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1.8.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做好事故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事故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完善、定期维护等工作,提高企业应对各类事故的整体能力。

2 危险性分析 2.1 单位概况

2.2 本公司地处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105国道都那村路段19号,从业人员总数为30人,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本公司主要从事各种进口、国产汽车的大、中、小修及维护保养。公司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2.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3.1

本行业存在的和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火灾、电线老化造成漏

电、电线超负荷引起火灾、易爆物品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气体化学品中毒、机电设备故障造成事故、员工违规操作造成工伤等;

2.3.2

公司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电线、开关、插座、油漆、氧气、乙炔、

二氧化碳、氮气、柴油、车辆、易燃杂物、员工安全意识、焊接设备、举升机、砂轮机、烤漆房、空气压缩机等机电设备、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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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组织机构及职责

4 本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小组。(架构图见附件) 4.1 应急救援指挥部

4.2 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2.1

组成人员: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

任,副总指挥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主要负责组织指挥企业应急救援。

4.2.2

职责:

4.2.2.1 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和制定公司应急预案,推动和组织全员进

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在公司事故突发时,现场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调动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配合地方交通部门处理事故,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4.2.2.2 总指挥职责:监督和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

调动指挥部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履行应急救援的职责和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应急保障小组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4.2.2.3 副总指挥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组织各成员落实应急预案的

制定和实施;遇突发事故时,上报公司应急总指挥,并带领各应急保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给予事故应急处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现场应急处理和事故善后安抚工作。

4.2.2.4 指挥部成员职责:按照指挥部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完成指挥部

下达的各项工作。

4.2.3 4.2.4

工作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厂部办公室,电话。负

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3 应急救援小组 4.3.1

现场救护组:主要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抢救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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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4.3.3 护。

4.3.4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

抢险抢修组:主要负责对突发事件引起的设施设备损坏进行善后修

善后处理组:主要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5.2 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危险源管理体系,各生产车间认真做好本车间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特别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和危险源的监控,及时核对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信息要及时上报;特别是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逐步恶化。

5.2.1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5.2.1.1 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5.2.1.2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1.3 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5.2.1.4 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

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5.2.1.5 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5.2.1.6 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5.2.2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5.2.2.1 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

效;

5.2.2.2 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5.2.2.3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2.2.4 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

止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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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5.2.3.1 加强和保持对车间、仓库、休息室、食堂等场所的日常安全防

火例行检查;

5.2.3.2 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

5.2.3.3 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消防栓装置; 5.2.3.4 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5.2.3.5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5.2.4 触电预防措施:

5.2.4.1 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

用;

5.2.4.2 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5.2.4.3 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5.2.4.4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

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5.2.4.5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5.2.4.6 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5.2.4.7 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5.2.4.8 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2.5 中毒预防措施:

5.2.5.1 在进行密闭空间作业前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5.2.5.2 公司经营场所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5.2.5.3 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预防员工中暑脱水; 5.2.6 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5.2.6.1 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

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5.2.6.2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

8

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5.3 5.4

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报

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5.5

信息报告与处置

5.5.1 信息报告与通知

5.5.1.1 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指挥值班员,公告栏处明示应急组织通信

联系人及电话等;

5.5.1.2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

部;

5.5.1.3 应急指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

总指挥;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5.5.2 信息上报

5.5.2.1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番禺区安监

局或市交委安监处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报告;

5.5.2.2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

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6.1.1 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实施三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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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 I 级应急响应:适用于一次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或危及2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社会危害及影响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6.1.1.2 II 级应急响应:适用于一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或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公共危害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6.1.1.3 III 级应急响应:适用于事故危害有扩大趋势,可能出现危及2

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可能造成影响公众安全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状态紧急或处于临界状态。

6.1.2 按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6.1.2.1 I、II级应急响应,公司针对事故性质、类型按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中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控制事态发展;当难以控制紧急事态时,果断报请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实施外部紧急应急救援;

6.1.2.2 III级以下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及特点

决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

6.2

响应程序

6.2.1 公司应急响应的过程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等步骤。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程序指导各类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

6.2.2 处置措施

6.2.2.1 现场应急救援要点:按照先控制后消除,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

生的要求,迅速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在第一时间发现报警、经济处置、疏散人员、应急救援;

6.2.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应急救援指挥以现场为主,所有应急队伍和

人员都必须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协同实施抢险和紧急处置行动;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后,应在安全位置迅速设立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调集应急

10

队伍、装备器材,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抢险。

6.3 6.4

专项应急处置

各类型生产事故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响应,明

确对次生事故的相关内容。当生产事故的事态无法有效控制时,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应急机构请求扩大应急响应。

6.4.1 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6.4.1.1

适用范围:在公司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威胁到人身、公司和

国家财产安全时的应急处置。

6.4.1.2

工作原则: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

具体基本原则如下:

6.4.1.3

(一)救人重于灭火: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

威胁,首要任务是把被火围困人员解救出来;

6.4.1.4

(二)先控制、后消灭: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

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攻势,扑灭火灾;

6.4.1.5

(三)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

个火场的情况分清重点;

6.4.1.6

(四)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

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物体是重点;

6.4.1.7

(五)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和这类物品较少的

区域相比,这类物品集中区是重点;

6.4.1.8

重物资是重点;

6.4.1.9

(7)火场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 (六)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

要害部位是火场上的重点。

6.4.1.10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6.4.1.11 (一)火灾事故可能发生在仓库、生活区、办公

区和易燃材料堆放点;

6.4.1.12 (二)危险性分析:造成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

失,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物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6.4.1.13 预防与警报

6.4.1.14 (一)危险源监控:对办公区域和作业场区的危

险源,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值班巡逻、作业过程专人盯岗,在办公楼设置报警监测装置方式进行监控。

6.4.1.15 (二)预防措施

6.4.1.16 (1)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6.4.1.17 ①一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意见,经本单

位防火责任人审批;

6.4.1.18 ②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负

责人加具意见,报公司安委会共同审核,经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

6.4.1.19 ③三级动火,由公司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

加具意见,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6.4.1.20 (2)建立临时设施防火制度

6.4.1.21 ①临时设施应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必

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围蔽和骨架(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

6.4.1.22 ②临时设施必须建立宽度不小于的消防通

道,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m。

6.4.1.23 (3)建立日常防火教育制度

6.4.1.24 ①新职工、外来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防火知

识、防火安全教育,并做好签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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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5 ②每周根据生产特点对职工、外来工进行不

少于一次的防火教育;

6.4.1.26 ③定期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 6.4.1.27 ④作业现场要设立防火宣传栏和防火标语。 6.4.1.28 (4)建立防火检查登记制度 6.4.1.29 ①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

6.4.1.30 ②每月由现场防火责任人带队,组织有关部

门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公司每季进行抽查;

6.4.1.31 ③认真做好动火后的安全检查; 6.4.1.32 ④认证落实整改隐患的跟踪、复查。 6.4.1.33 (5)建立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6.4.1.34 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量不准超过3天的使用

量;

6.4.1.35 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

回仓手续;

6.4.1.36 ③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6.4.1.37 ④易燃易爆物品仓照明必须使用防火、防爆

装置的电气设备;

6.4.1.38 ⑤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焊、割作业,须经作业

现场防火责任人批准;

6.4.1.39 ⑥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

置的照明灯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

6.4.1.40 (6)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6.4.1.41 ①作业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照国家相关

标准要求执行;

6.4.1.42 ②作业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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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每日检查登记;

6.4.1.43 ③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

准超过安全负荷;

6.4.1.44 ④不准使用铜丝和其他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

照明电路保险丝;

6.4.1.45 ⑤加强对碘钨丝、卤化物灯的使用管理; 6.4.1.46 ⑥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

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

6.4.1.47 (7)建立动火作业制度

6.4.1.48 ①焊、割作业必须由有证焊工操作; 6.4.1.49 ②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三级”审批制度,

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

6.4.1.50 ③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

清理”;

6.4.1.51 ④高处动火作业要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

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6.4.1.52 ⑤动火作业后要立即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

人员;

6.4.1.53 ⑥按规定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借故移

作他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管道。

6.4.1.54 (三)预警行动

6.4.1.55 (1)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火

灾处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标识;

6.4.1.56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外除设置相应安全标

志外,还应在仓库外围拉设警戒线,并设立值班室24小时专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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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57 (3)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

保卫部门、现场负责人员、应急救援指挥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扑救。公司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4.1.58 信息报告程序

6.4.1.59 (一)报警系统及程序:办公区域及作业现场发

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119

报告,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程序为由下而上,由内到外,形成有序的网络报警系统。

6.4.1.60 (二)现场报警方式:

6.4.1.61 (1)电话报警:利用值班电话向上级机构及消

防部门报警;

6.4.1.62 (2)警报器、喊话器报警、人员喊话等手段告

知现场人员撤离;

6.4.1.63 (3)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为

现场值班电话、发现人手机,外部救援电话为119,人员受伤急救电话120。

6.4.1. (三)报警内容:

6.4.1.65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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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人员伤亡;

6.4.1.66 (2)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名称,事故现场负责人

姓名;

6.4.1.67 (3)事故险情发展事态、控制情况,紧急抢险

救援情况;

6.4.1.68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 6.4.1.69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4.1.70 (四)外部求援方式

6.4.1.71 内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由应急总指挥确

定是否启动外部应急报警系统,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求援。

6.4.1.72 应急处置

6.4.1.73 (一)响应分级

6.4.1.74 根据国家现行火灾统计方法,按照每次火灾

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直接损失金额,分为以下三类:

6.4.1.75 (1)特大火灾:死亡人数10人以上(含10,下

同),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

6.4.1.76 (2)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

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

6.4.1.77 (3)一般火灾: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况的燃烧事故为

一般火灾。

6.4.1.78 (二)启动应急预案

6.4.1.79 (1)特大、重大火灾的应急响应,公司启动本应

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当难以控制紧急事态时,果断报请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实施外部紧急应急救援;

6.4.1.80 (2)一般火灾的应急响应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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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启动本应急预案。

6.4.1.81 (三)响应程序 6.4.1.82 (1)应急指挥

6.4.1.83 根据基层负责人提供的有关火情,人员情况,

应急救援物资配置情况,立即分析确定报警级别,指挥协调应急行动。根据现场应急控制情况,确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和应急撤离。

6.4.1.84 (2)应急行动

6.4.1.85 应急救援组接到报告,立即到达火灾现场,

首先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燃)气,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扑救,接到应急总指挥下达的撤离命令时,立即撤离现场。

6.4.1.86 (3)资源调配

6.4.1.87 资源调配包括人力资源响应和物资资源响

应,应急措施启动后,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组织周边及其他内部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6.4.1.88 (4)应急避险

6.4.1. 应急救援过程中,按照应急总指挥的部署,

消防人员及时撤离重火灾地点,各应急职能部门按照预案的分工,及时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隔离、疏散场区外居民撤出危险地带,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工作,对重伤人员转移至医疗机构就医。

6.4.1.90 (5)扩大应急

6.4.1.91 应急行动中,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能马上

扑灭情况下,由现场最高领导者下达扩大应急救援级别并报上级及消防主管部门。

6.4.1.92 (四)处置措施 6.4.1.93 (1)应急处置次序

6.4.1.94 (2)任何员工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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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以下操作:

6.4.1.95 ①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

灭的立即进行扑灭;

6.4.1.96 ②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

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组织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6.4.1.97 (3)现场作业负责人对火势蔓延扩大,不可能马

上扑灭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6.4.1.98 ①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

点,由安全员清点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现场最高领导或消防队员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6.4.1.99 ②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火场信息:单

位名称、地址、着火地点、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回答“119”询问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6.4.1.100 ③发现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救护电

话“120”与医院联系。

6.4.1.101 (4)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总结长期救火实践,可

用以下四种方法:

6.4.1.102 ①窒息灭火法:作业现场可采用石棉布,浸湿的

棉被、帆布、海草席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汽,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氮气冲入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储运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流入,以降低燃烧区内氧气含量,窒息燃烧。此外,在万不得已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扑灭火灾;

6.4.1.103 ②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

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终止燃烧。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用冷却剂冷

18

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设备容器等,防止建筑构件变形造成更大损失;

6.4.1.104 ③隔离灭火法:将燃烧区域附近的可燃、易燃、

易爆和助燃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气体;拆除与燃烧区相毗邻的可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间距等;

6.4.1.105 ④抑制灭火法:使灭火剂参与燃烧反应过程,使

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从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便燃烧反应停止,常用的灭火剂有1211、1202、1301灭火剂;

6.4.1.106 ⑤电器、焊接设备火灾的扑灭:扑灭电器火灾时,

首先应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焊接设备(氧气、乙炔、电焊机)着火,首先要关闭阀门,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器和四氯化碳灭火器救火,如临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走,放在安全地带,防止受火场高热影响引起爆炸。

6.4.2 工伤现场处置方案

6.4.2.1

一旦发现有人受伤,立即电话通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

部安排车辆进行救护,并通知疏散及救护组携带药物迅速前来现场。抢险组要迅速到达现场排除其他险情,通讯联络组要根据情况联系消防人员前来救援,并尽快拨打医院电话或120与最近医院取得联系;

6.4.2.2

如果为大面积受灾,立即组织疏散及救护组成员奔赴现场对

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护理;

6.4.2.3

抢险组及疏散及救护组要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

压在身上的重物,隔离有害气体,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杂物、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6.4.2.4

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

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

19

6.4.2.5 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

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6.4.2.6 6.4.2.7

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

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

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6.4.2.8 6.4.2.9

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 抢险组要尽快修缮遭破坏设施。

6.4.3 油气泄漏现场处置方案

6.4.3.1

现场发现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泄漏情况报报警

(119、120等),并视泄漏量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4.3.2

建立警戒区。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划出警戒线,设

立明显标志,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区内和周边人员迅速撤离,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6.4.3.3

消除所有火种。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

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进入危险区前用水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

6.4.3.4

控制泄漏源。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或翻转容器,避免液

体气体漏出。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或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法暂时封堵;

6.4.3.5

导流泄压。若各流程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污管线,

将液态导入紧急事故罐,或采用注水升浮法,将油气界位抬高到泄漏部位以上;

6.4.3.6

罐体掩护。从安全距离,利用带架水以开花的形式或固定

式喷雾水对准罐壁和泄漏点喷射,以降低温度和可燃气体的浓度;

6.4.3.7

控制蒸气云。用中倍数泡沫或干粉覆盖泄漏的液相,减少液

化气蒸发,用喷雾水(或强制通风)转移蒸气云飘逸的方向,使其在安全地方扩散掉;

20

6.4.3.8 现场监测。随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监视检测警戒区内的气体

浓度,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6.4.4 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

6.4.4.1 6.4.4.2

衣裤、鞋袜等;

6.4.4.3

分钟;

6.4.4.4 6.4.4.5

(三)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四)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合并骨折、 (二)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化学性皮肤烧伤

(一)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

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

6.4.4.6 6.4.4.7 6.4.4.8 6.4.4.9

化学性眼烧伤

(一)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 (二)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三)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

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

6.4.5 中毒现场处置方案

6.4.5.1

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

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6.4.5.2

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

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5 6.6

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

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7 信息发布

21

8 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公司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9 后期处置

9.1 现场后期处置

9.2 现场应急结束后,公司要实施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善后恢复做好准备。

9.3 公司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尽块做好各项后期处置工作。 9.4 情况报告 9.4.1

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

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在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案;

9.4.2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

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

9.4.3

公司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事故和应急工作情况。

9.5 应急总结

9.6 应急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编写应急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初步原因;应急处置过程;处置过程中动用的资源;处置过程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预案的修改意见。 10 保障措施

10.1 10.2

组织保障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通信系

统和应急工作责任制,统一的指挥和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训练好专兼职应急队伍。

22

10.3 10.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应根据应急预案,配置并完备应急抢

险所需的通信工具、设施器具、急救物资等应急资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应急行动需要。

10.4.1 灭火器:

10.4.1.1 型号:手提式干粉火器; 10.4.1.2 数量:35;

10.4.1.3 性能: 固体材料、可燃液体、气体和蒸汽、带电物质灭火 ; 10.4.1.4 存放位置:举升机处、行车处、喷漆房处、废油房处、配件部门

口等;

10.4.1.5 管理责任人:肖娜娜 ,联系方式:。 10.4.2 交通用具:

10.4.2.1 存放位置:办公室等1处;

10.4.2.2 管理责任人:厂部办公室,联系方式:。 10.5

经费保障

10.5.1 应急专项经费由安全费用款项支出,每年度对应急体系建设、应急费用、维护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器材装备急救物资等予以资金保证;

10.5.2 金额:2万元人民币。 10.6 10.7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通信录,明确公司应急工作上下

通信方式、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员。通信以电话联系为主,书面报告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传递,并用电话确认对方接收情况。(详见附件) 11 培训与演练

11.1 11.2

培训

制定公司应急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

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地点等。

23

11.3 演练

11.3.1 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11.3.2 应急指挥部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参加演练的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起止时间;演练项目和内容;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演练效果;持续改进的建议;演练过程记录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12 奖惩与处罚

12.1

应急组织纪律

12.1.1 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念; 12.1.2 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12.1.3 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12.1.4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12.1.5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2.2 12.3

奖励

在公司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

的班组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2.3.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12.3.2 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功,使国家、公司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12.3.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2.4

处罚

24

12.5 在公司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5.1 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 12.5.2 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安全生产事故真实情况的;

12.5.3 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没有履行职责的;

12.5.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12.5.5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12.5.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12.5.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13 附则

13.1 13.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公司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由厂部办公室备案。同

时报送番禺区交通局备案。

13.3 13.4

预案修订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及工艺设

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适用的缺陷时,由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及时组织修订,每年对预案进行一次评审,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并经公司法人签署发布实施。

13.5 13.6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广州龙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指挥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13.7

预案实施时间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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