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服装三包规定 之南宫帮珍创作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包换范围:
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分歧的可包换;
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
3:在购买后七天内, 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 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 不包换范围:
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 产物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 2: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
3:有消费者洗涤不妥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 4:在规定日期外的产物不包换 第一条 “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年夜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给予更换或退货, 不收折旧费.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 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纷歧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越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物标准相应品级者;正常使用后, 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越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 粘合衬呈现严重起皱、起泡超越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缝线开线, 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 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置.
修理, 本市不超越七天, 外地不超越一个月, 超越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 仍不能使用者, 给予更换.
第四条 符合更换条件, 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 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 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置者, 可视穿戴时间, 磨损水平, 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 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越三包期限的;
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妥造成的划伤、沾色、失落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 3、已标名“处置品”, “等外品”的; 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创作时间: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