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门卫规章制度(4篇)

门卫规章制度(4篇)

来源:保捱科技网

门卫规章制度

  一、门卫人员上岗执勤要衣冠整齐,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门卫人员要按时交,认真填写值班日记,不准脱岗。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门卫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门卫室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和他人物品。

  二、凡本校人员出入校门,一律凭本校证件,教职工凭工作证,学生凭学生证,自行车进出校门一律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减速、接受检查,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门岗周边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

  三、凡来校参加会议、进修、培训的人员,一律凭有关会议通知或听课证等入校。临时来校人员,必须到门卫值班室填写会客登记,再由门卫通知被访者,经被访者确认访客身份并同意会见后方可进入学校;会客后须由被访者在会客登记上签字,来访者将此记录交回门卫值班室后方可离校。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与被访者无关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来访者携带物品进校,应在会客单上注明物品,凭该会客单可携带物品出校。

  四、凡外来单位因教育、培训和文体赛事需要借用本校场所,需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报校主管领导批准,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备案,并发有关出入证件,方可入校。

  五、严禁进入出租车、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畜力车、载重车,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进入校内,并在指定路线行使,严禁进入教学区域;任何私人招工或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未经许可严禁小商贩进入校内;严禁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晨练、晚逛、溜宠物、停放车辆和从事非法活动。

  六、凡运输或携带公物出校门一律凭物品所在单位和保卫处共同签发的携物出门证,方可携物出门。出门证一律上交学校安全办公室登记并备案。

  七、各教学楼、办公楼开门时间为早6:00、关闭时间为20:30,由值班门卫负责清楼检查。

  八、 校大门开放时间为6:00——21:00。

门卫规章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门卫规章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门卫保安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2、保安人员要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坚守工作岗位,讲究文明礼貌,衣着穿戴整齐标准,证件齐全。

  3、门卫保安人员要积极消除治安隐患,维护工地秩序,确保工地安全,门口夜间须设长明灯。

  4、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验证,对无证陌生人员要查问,对工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做好无证人员的登记手续。出门的各种物件必须验证、验物。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携出工地大门。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登记。

  5、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6、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严禁酒后值班。

  7、值班期间要做好交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丢失的材料要及时上报。

  8、施工现场所在地要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协助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9、工地项目经理要关心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

  报警电话110 消防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项目部电话:

门卫规章制度

  1、 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关治安条例。

  2、 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 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

  4、 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5、 本工地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检查。

  6、 晚上值班轮流值勤,要做到勤巡逻,勤了望,勤观察,勤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治安组汇报,采取可行措施,及时处理解决。

  7、 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处事,应讲究方法,以理服人,敢于同不好现象作斗争。

  8、 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9、 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立足本职岗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0、 如有违反现扬保卫制度者,按工地治安条例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