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保捱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借款合同书集锦(3篇)

个人借款合同书集锦(3篇)

来源:保捱科技网

个人借款合同书集锦

  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用途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计算,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出借款项打入乙方如下账户:

  乙方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偿还借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偿还的借款金额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计付罚息,直至全部借款归还为止。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应及时返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书集锦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书集锦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____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 区(县) 街道(镇)路(村) 弄 号 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实际发放贷款时,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不再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资金划拨账户甲方委托乙方将贷款资金划入下列账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还款方式及还款金额

  1、 甲方选择

  2、 在当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选择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当年每月归还贷款金额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 贷款担保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条 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 天计收万分之 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法人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西

  电话:

  编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