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xx年9月召开,至今已有3年时间,第十届团委的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我委拟于20xx年10月召开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一、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和产生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一届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构成意向和分配原则
区直机关现有团员217名,根据《中国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并鉴于区直机关的实际,拟定本次大会正式代表为3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既根据各单位(各条线)的团员和团干部人数,又兼顾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其中团干部占代表总数的70%左右;女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5%;代表的平均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三、代表条件
1、受到广大团员、青年拥护和信任的共青团员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作风正派。
3、积极投身武进经济社会发展伟大进程,在本单位、本行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代表产生的办法
1、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各直属团委、团总支、支部召开委员会,民主协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数量可按区直机关团委分配的正式代表的数量加上20%的差额数来确定。
2、由各直属团总支、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反复酝酿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团代会的正式代表,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各单位必须在10月9日前选举好正式代表,当选代表须经基层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报区直属机关团委审批。
五、团的委员会组成
按照干部“四化”标准,认真挑选区直属机关团委委员。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其中设1名、副2名。
召开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机关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团组织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关心下,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特别是有关直属团总支、支部到期尚未改选的,一定要抓紧做好改选工作,确保区直属机关第十一次团代会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各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召开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意义,积极带领机关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直属机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