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业主/住户: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10 号)和《成都市房屋 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 (成人发【20xx】3 号)及本小区装修管理的相关 规定,贵户在装修施工期间 不符合有关规定 , 并存在一定安 全隐患,请于 贵户承担。
特此通知! 签收人:
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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