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25=375,375×11.5(累积点)=43.125≈43.13。
二、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三、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
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总额 = 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 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2=480)。
四、附则
1、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