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监管,全面做好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阻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我区,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危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潘集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潘集区交通运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防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工作防控组下设办公室,戴征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辉、苏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按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动员、组织、落实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2、指挥实施系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负责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3、组织车辆抢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
4、组织和支持交通运输系统单位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后的迅速恢复生产工作,保持经济发展。
5、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后勤补给、资料收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三、防控和应急措施
(一)防控
1、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强化道路运输环节监督检查,逐一排查道路交通运输工具,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位车主和驾驶员,督促道路运输车辆严禁进入中、高风险等疫区。
2、客运企业。要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流动人口防控组部署,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对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工作;加强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清洗工作。
3、各站队、局机关各科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应急措施
1、在检查和巡查中检测到发烧人员,应立即报告区卫生健康部门,采取应急处置,随后报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组,并续报处置结果。
2、调配应急运力,40位客车5辆,5吨以上货车5辆。
四、应急程序
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防控组在接到各场站点检测旅客发现发烧人员的报告后,立即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防控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作好以下工作:
(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并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准备情况。
(二)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防控组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疫情防控工作。
(三)隔离运送疑似疫情患者的交通工具,进行通风、清洗、消毒处理。
(四)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解除疫情防控工作。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对疫情防控的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系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保持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设备、物资的“五落实”,确保完成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共享工作机制,做好信息纵向报送与横向共享。持续实行日报告工作联系机制,遇疫情及时上报。
六、附则
(一)责任追究
没有按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相互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二)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