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为解决乙方集体户落户等相关问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如下条款: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乙方同意并且必须配合甲方,提交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和文件。
二、甲方为乙方办理集体户落户等相关手续支出费用为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包括落户申请费、中介服务费、人事代理服务费、交通费、招待费、档案管理费、住宿管理费等,因乙方无支付能力,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垫付。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遵守甲乙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甲方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期限届满甲方放弃对乙方追偿落户相关费用的权利。若乙方在甲方工作未满三年,无论乙方何时以何种理由(包括求学深造、身体原因等,并不限于前方所列的几种类型)、何种方式(包括辞职、以及过失性辞退等,并不限于前方所列的几种类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均应返还甲方为乙方办理落户而支出的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费用。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