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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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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

  县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

  根据省《关于转发省扶贫办〈安徽省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34号)以及市“扶贫日”活动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确定自20xx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宣传党和的扶贫开发方针,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确保我县第一个“扶贫日”活动办好。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县“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我省拟在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省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我县分会场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以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在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结束后,县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二)开展专题系列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主题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池州日报·青阳新闻》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宣传。公布全县18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所需金额以及认领方式,号召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认领。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分别在县广播电视台、青阳网以及县直单位网站各类媒体发布扶贫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与县扶贫办共同负责,各主要媒体承办。

  3、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组织县直单位、乡镇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宣传标语见附件)

  (三)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认领活动。

  全县各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方式到县扶贫办认领扶贫项目,并填写《扶贫项目认领单》(见附件)。认领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形式由贫困村建设。认领资金直接拨付贫困村。项目认领活动至10月24日结束,经县扶贫办汇总后,报省扶贫办。

  县扶贫办联系人:沈敏,电话:

  邮 箱:。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抓紧把这项活动布置好、开展好。

  (二)要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动员好、组织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确保“扶贫日”活动取得实效。县级将组织2-3家企业参加全省“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和项目认领举牌仪式。

  (三)要及时上报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扶贫日”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并注重总结经验,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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