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促进唐山唐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更快发展、扩大规模、科学管理、完善机制,在公司内部实施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即“经营,自负盈亏”。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经营店窗口,经营特色饮食,乙方承担所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工伤等相关费用。
二、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管理费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管理费元(小写:)。
四、承包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缴保证金,作为食堂承包保证金,以防止违约或失职行为,保证金不计利息。承包终止时保证金如数归还乙方。
五、进货管理:学校负责统一采购原材料。
六、食品卫生安全:
1、乙方必须认真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规和要求,人员必须出具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文件,并在工作时间内按规定统一穿戴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
2、餐具每餐要消毒,餐厅、厨房、厨具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餐具不得合用。厨房每天开餐前后、餐厅每餐开餐后均进行清洗打扫;食堂内外环境每周一大扫,随时保持清爽、卫生的就餐环境。
3、每天的食品必须卫生合格,保持新鲜。
七、处罚制度:
1、未按时开餐,影响食堂就餐人员正常学习和工作(超过30分钟以上),须处1000元罚金。
2、乙方需确保食品安全,认真执行饭菜留样备案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每日售出饭菜样品,并妥善保管48小时,若出现食物中毒现象,经有关部门检验是食堂饭菜引起,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处5000元罚金。若后果严重,除没收保证金外,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负所使用设备等管理责任,出现故障时甲方协助维修护理,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设备损坏或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
4、每月进行一次师生测评,食堂就餐人员达到65%以上员工满意的,定为合格,达到80%以上员工满意的,定为良好,达到90%以上员工满意的,定为优良,并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食堂就餐人员对食堂饭菜服务满意率下降至60%以下的限期改正,连续两次测评达不到60%满意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对乙方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5、乙方人员需认同并严格执行《食堂大厨房经营合同书》(甲方与唐山劳动技师学院签订食堂托管合同),若有违反,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一切连带责任。
6、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培训《唐山唐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乙方人员需严格遵守并执行,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八、结帐及获利方式:
1、乙方向甲方缴纳水电费元/月,每月25日交下月费用。
2、结算时间以院方结算日为准。
3、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
4、甲方对乙方罚款收入,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食堂现有设备,在乙方进驻食堂开始营业之前,按照实物全部盘点交付乙方使用,并建立设备台帐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有权使用,同时对交付设备附有监管责任,出现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赔偿。
十、乙方对甲方及学校的设备具有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变动或打孔、开槽,若确需变动,需征甲方与学校书面同意,否则除承担恢复费用外,一次性处罚乙方5000元。
十一、乙方全权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卫生、食品、食堂员工及就餐人员安全。所发生的事故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十二、甲乙双方无论是什么原因需要解除该协议,均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解除合作协议通知书》。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唐山唐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