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室以陕督专函﹝20xx﹞15号转交的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后,胡志强立即作出批示,速做安排、认真查办。
根据胡志强要求,神木县委、县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神木县地服煤矿、神木县中鸡镇开源煤矿、神东矿区活鸡兔井(一期)二区,在进行采煤沉陷、采空区及火灾隐患区综合治理中存在道路粉尘严重污染、非法生产等问题。决定:1.立即停止采煤活动并驻场监管。对治理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由项目实施主体立即撤离,将采出的煤炭进行清理回收并停止供应相关票证,停供并收回已供火工品。2.立即展开道路综合整治。对道路实施临时性修补,逐日进行洒水降尘;对过往的通行车辆进行超限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搭设砂石路两侧防尘网;限20xx年6月前完成道路硬化改造任务。3.对18名涉案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行政拘留3人,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约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