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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管理制度

来源:保捱科技网

  一、店长的职责:

  1、 制定店面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时时注意店面的摆设整齐有序,人员服装统一

  3、 定期举行销售及心态培训,增加员工积极性,保持公司员工的激昂士气

  4、 每天空余时间举行集体学习,增加员工的产品知识熟悉程度

  5、 制订每个月的销售计划,制订激励制度,确保任务完成

  6、 监督库存表、销售表、销售排行表每天更新

  7、 分析任务完成情况,帮助员工把握销售方法,激励员工完成任务

  8、 不定时举行集体活动,增加员工凝聚力

  9、 监督回访的顺利进行,对回访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0、 每周举行有效的例会,对工作的安排及问题解决方案作公布

  11、 必须时时对市场进行调查,了解对手状况,针对对手作出促销方案

  12、 必须时时关注库存状况,对积压品作出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获批准后马上实现

  13、 坚持每个周末进行促销活动

  14、 关怀新来员工,让新员工有归属感

  15、 时常更新各类报价及资料,为销售员作好销售基础。

  二、激励方案:

  (一)、任务方案:

  1. 奖金构成:分成两块,销售占七成,利润占三成;

  2. 计算公式:销售-销售提成基数0.7销售完成率提成销售量 ,利润-销售提成基数0.3销售完成率提成销售量

  3. 利润任务公式:个人计划销量300

  4. 完成提成率:150%-1.5,100%-1.2,80%-1,60%-79%-0.8,60%以下0.5

  5. 奖金=销售提成+利润提成

  (二)、周冠军奖励方案:

  1. 每周销量最高者为销量冠军,奖励50元。

  2. 当周个人销售量最低标准为3台,低于3台无奖励。

  3. 如当周有2人以上销售数相同,则按利润计算,利润高者得。

  (三)、积分奖励方案:

  能做到以下条例者,每次可获相应分数积分,最快积到100分者奖励50元,每次奖励后所有积分清零。

  1. 努力工作,优质服务,获得顾客表扬者。10

  2. 开会做好自我总结,提出合理建议者。10

  3.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声誉者。10

  4. 品格高尚,拾金不昧者。10

  5. 出勤满,表现突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10

  6. 提出创造性建议,试行后卓有成效的。20

  7. 防火防盗防潮,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成绩显著者。20

  8. 销售技巧熟练,当月销售额名列前茅。10

  9. 对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销售与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20

  三、处罚制度:

  (一)、扣分处罚:

  员工如有下列过失之一,每次扣10分,扣满30分的,罚款20元。

  1.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调休。

  2. 不规范穿戴工作服、工号牌。

  3. 上班时间看电影、聊私人QQ及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4.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者。

  5. 营业区卫生不合格,样品保养差,摆放凌乱,对当天值日者处罚。

  6. 对公司发放的营业物品、促销用品不妥善保管者。

  7. 不遵守服务规范,重点提醒,仍不改正者。

  8. 解决售后服务不热情反被顾客投诉。

  9. 将个人情绪带到卖场,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10. 对产品价格和数据不熟悉。

  11.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吸烟。

  12. 点库存出现差错,并未能及时更正的。

  13. 上班时间在公司吃早餐。

  14. 未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15. 做工作互相推诿,导致争执并不能完成工作的。

  (二)、迟到处罚:

  1. 迟到一次扣发全勤奖50元。

  2. 迟到3次以下扣5元/次,3次以后10元/次,6次以后20元/次。

  (三)、员工如有下列过失之一罚款30元。

  1. 擅离岗位工作岗超过30分钟。

  2. 不服从店长的工作安排、不守岗位,消极怠工者。

  3. 不及时报告遗失或缺少的财物。

  4.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他人团结。

  5. 营业高峰时不能协助妥善招呼顾客者。

  6.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损失严重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员工如有下列过失之一,罚款50元 。

  1. 无故旷工半天至一天者。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最新服务规范要求者。

  3. 服务态度恶劣,引起顾客投诉。

  4. 侮辱、辱骂、恐吓、威胁同事或与顾客吵架。

  5. 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

  6.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7. 擅自更改、撕毁或遗失报表原始记录者。

  8. 多次违反公司纪律,屡教不改者。

  9. 与主管、顾客发生争吵。

  四、员工有如下列过失之一,将作开除处理。

  1.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累计全月累计旷工5天,一年旷工达12天者。

  2. 在店内打架者。

  3.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者。

  4. 煽动怠工、罢工者。

  5. 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6. 有意泄露公司商务机密。

  7. 对同事进行暴力威胁恐吓。

  8.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造成重大损失。

  9. 损毁、涂改、遗失重要文件资料年内两次(含)以上者。

  10. 伪造、盗用公司印章者。

  11. 携带刀、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工作场所者。

  12. 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3. 触犯国家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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