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
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全社会兴起“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热潮,不断提升全省生态文明水平,根据文明办有关通知精神,省文明办决定,以3月12日植树节为契机,在全省城乡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关爱自然、义务植树”为主题,以义务植树、爱绿护绿、普及宣传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奉献社会、关爱自然搭建平台,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传授植树绿化技术,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开展植树植绿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京冀水源林等重点工程,组织广大志愿者行动起来,在平原植树、在山区造林、在沙化地区营造防风固沙林网、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积极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规划“志愿者林”,组织党员志愿者、公务员志愿者、职工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等认真建设,植树寄情,植树铭志。
3、开展养绿护绿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积极参加树木绿地的抚育管护。动员热心环保公益事业人士志愿认种认养树木草地,组建文明劝导志愿者和市民巡访志愿者队伍,纠正损害树木、攀花折枝、踩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
三、工作要求
“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是改善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是弘扬雷锋精神、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象工程,严防形式主义。各级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发挥部门优势,组织志愿者广泛参与。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关爱自然、义务植树的热潮。
黑龙江省文明办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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