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的全责,但是赔偿金额我不满意怎么办??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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