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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