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言辞论调与党不一致,行为活动危害党的领导
二、搞非组织政治活动,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三、损害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实施,不与党保持一致。
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五、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方面不作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六、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及宗教的行为
七、在涉外活动中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言行
八、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九、妄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十、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的主要行为: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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