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如何验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验房: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2、墙面、地面等部位是否有瑕疵;
3、水管等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4、门窗是否完好。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购买商品房之后能退房吗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
购买商品房之后一般不能退房,但以下情形除外: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商品房延期交付,经催告后仍不交付的。
二、房子延期交付如何处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能够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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