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杀人后逃逸判多久?过失杀人可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若行为人故意逃避救助义务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可定罪处罚为间接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可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他规定依法执行。
法律分析
过失杀人后逃逸判多久?
过失杀人很可能构成过失死亡或间接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过失致人死亡和过分自信致人死亡。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的疏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客观地说,受害者已经到了无法治愈和不可避免的死亡程度。因为行为人误以为只有重伤才能逃脱罪行。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有义务因疏忽而进行紧急救援。施救时受害人仍是行为人,是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故意逃避救助义务,逃离现场,主观上就会导致被害人死亡。因此,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和客观行为都发生了从过失杀人到过失杀人的转变。此时,间接故意杀人罪应被定罪处罚。依照刑法规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十年以上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因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其他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逃逸过失杀人案件的刑期如何确定?
逃逸过失杀人案件的刑期确定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法律对过失杀人有一定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性来确定刑期的上下限。其次,逃逸行为会被视为加重情节,可能导致刑期延长。法官还会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有无前科、悔罪态度等。此外,法庭也会考虑案件的特殊情况,如是否存在犯罪动机、是否有自首等。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法官会依法判决刑期。因此,具体的刑期确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评估。
结语
根据我对过失杀人案件的了解,刑期的确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犯罪的严重程度、逃逸行为的影响、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以及案件的特殊情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过失杀人的刑期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具体的刑期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评估。因此,对于逃逸过失杀人案件,刑期的确定将根据以上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便公正而准确地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Copyright © 2019- baoaiwan.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