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逮捕是批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和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有批准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七条 人民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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